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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22 我是谁?
作者:林琦琦

海邊小鎮的早晨,風是鹹的,浪聲是亮的。燈塔站在高處,一圈一圈把光掃過海面,像在說:「路在這裡。路在這裡。」
小海最喜歡站在堤岸邊,看船進港,看海鷗轉圈。媽媽常常牽著他,慢慢走過港口的門。門旁邊永遠站著一位守門人,大家叫他門伯伯。
門伯伯的聲音很溫柔,像夏天的海風,不刺人,也不催人。每次小海經過,他都會笑一笑,像把小海的心放穩一點。
小海胸前別著一個貝殼徽章。貝殼被磨得滑滑的,亮亮的,像海裡撿起來的小月亮。那是他們家的徽章。媽媽說:「這不是用來漂亮的,是用來提醒的。」
小海問:「提醒什麼?」媽媽蹲下來,手掌包住他的手,掌心溫溫的。「提醒你:你是誰。」媽媽說。
小海眨眨眼:「我是誰?」媽媽笑笑:「你是燈塔家的孩子。」她指向燈塔:「你看見那個光嗎?霧大的時候,很多人會慌。這個光會帶人回來。我們家呢——我們要學會先穩住,才會幫得到人。」
小海不太懂,但他喜歡媽媽說「燈塔家的孩子」這幾個字。像被印上一個溫暖的小印章。
那一天,小鎮特別熱鬧。因為一年一度的「香味盃」要開始了。
香味盃不是比誰喊得大聲,也不是比誰店面最漂亮。香味盃比的是:誰的食物最香,香到能把人從街口牽進店裡。魚湯的香、烤麵包的香、海草餅的香、奶油玉米的香,像一群看不見的小精靈,在街上跑來跑去。
小海的肚子跟著那些精靈跑:咕嚕——
他牽著媽媽走,眼睛到處亮亮的。突然,街口傳來一陣更大的「哇——」聲。人群像潮水一樣湧過去。
外地車隊來了。車上掛著金色的布,布會反光;攤位鋪著金色的紙,紙會閃。攤上擺著一種金光閃閃的餅,像一輪一輪的小太陽,旁邊還有一罐罐亮粉,撒下去就像星星落在糖上。
「金光餅!金光餅!」老闆喊得很開心。「吃一口就變勇敢!還送閃亮貼紙!」
小海的朋友阿湯衝在最前面,回頭朝小海招手:「快來!真的超香!而且好漂亮!」
小海往前走了一步。金光餅的香味一下子跑進他的鼻子裡,甜甜的,熱熱的,像用一條香香的繩子拉他的心。他差點就伸手。
就在那一秒,小海想起媽媽每天晚上教他的那句——家裡溫柔的規矩。他把腳停住,把手放到胸前,摸摸貝殼徽,心裡說:「先停下。摸摸徽。再決定。」
阿湯已經拿到一個亮亮的紙袋了。他的手指沾著金粉,亮得像剛摸過星星。阿湯笑:「你怎麼不拿?你不敢喔?」
小海搖搖頭。他也很想拿,可是他把那句話補了一句,像把自己拉回來:「香香不等於可以吃。」
阿湯愣了一下:「香就是香啊!哪有什麼可以不可以!」他說完就跑走了,金粉在空氣裡飛了一點點,像小小的亮塵。
小海回頭看媽媽。媽媽沒有急著把他拉走,也沒有皺眉。她只是握了握小海的手,像在說:「我知道你在掙扎。」
小海小聲問:「媽媽,那個真的好香……我們可以吃嗎?」媽媽蹲下來,替他把貝殼徽擦得更亮一點。「我們家不吃這個。」媽媽說得很平靜。
小海皺起眉頭:「為什麼?別人都吃耶。」媽媽看著他的眼睛,慢慢說:「因為我們要保護一樣很重要的東西。」小海急著問:「什麼東西?」媽媽沒有立刻回答,只說:「等你看到,你就懂了。先記得:香香不等於可以吃。」
小海心裡裝著一個大問號。他跟著媽媽繼續走,香味一陣一陣來,像浪一樣推他。
每當他快要被推走,他就把手放到胸前,摸摸徽,默默念:「先停下。摸摸徽。再決定。」
傍晚時,香味盃進入最熱鬧的時刻。每一家餐廳都把鍋蓋掀開一條縫,讓香氣跑得更遠。人們手裡拿著貝殼投票,哪一家香得最能牽人,就把貝殼投進那家木箱。
小海最愛的「海風餐館」也參加了。那裡的魚湯有檸檬香,喝一口像把海風喝進胸口。小海正要拉媽媽去投票,忽然有人喊:「海風餐館今天加碼!跟金光餅合作!」
小海的眼睛一下子亮起來。他心裡那個想法冒出來:如果我最愛的湯配上金光餅,會不會更棒?
阿湯又跑來了。他的嘴角沾著金粉,笑得好得意。「你看!我吃了兩個!」阿湯把紙袋伸到小海面前,香味像一隻看不見的手,輕輕拉住小海的鼻子。「你也吃嘛!不然你會錯過最好吃的!」
小海的肚子又咕嚕一聲。他差點點頭,差點伸手,差點忘了自己要怎麼走。
就在那一瞬間,燈塔的光掃過街面。那道光不吵、不亮得刺眼,只是穩穩地在,像一條安靜的路。
小海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一個晚上。那晚海霧很大,浪聲很近,路燈像被霧吃掉了一半。小海差點看不見媽媽,差點慌得想哭。媽媽握緊他的手說:「霧裡先停下,看燈塔,跟著光走。」
現在那句話回來了。小海把手按在胸前的貝殼徽上,像按住一顆亂跳的心。「先停下。摸摸徽。再決定。」
他抬頭看阿湯,慢慢說:「香香不等於可以吃。」阿湯翻白眼:「你真的很怪耶!」小海很小聲地說:「我不是怪……我是在記得。」
他轉身往港口門走。門伯伯還站在那裡,像一棵老樹,風吹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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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伯伯先開口:「今天的香味很會拉人走呢。」小海點點頭:「門伯伯,我想問……為什麼我們家不吃那個金光餅?它好香,大家都吃。」門伯伯看著小海,眼睛彎彎的:「你胸前那個徽,還在嗎?」小海摸了摸:「在。」門伯伯點點頭:「那你先把那句話說一遍。」小海深呼吸:「先停下。摸摸徽。再決定。」
門伯伯笑了,像海風撫過一張小臉。他從門旁邊拿出一條粗粗的繩子。繩子很舊,摸起來刺刺的,像把海裡的鹽和風都編進去了。「小海,你知道這是什麼繩嗎?」「繩子。」「對。」門伯伯點點頭,「但在我們小鎮,這條繩子不是拿來玩拔河的。它是拿來把人拉回來的。」
小海的眼睛睜大:「拉回來?」門伯伯指向海面。夜裡的海黑黑的,只有燈塔的光一圈圈掃過。「霧一來,路就不見了。船一晃,人就可能掉下去。」門伯伯的聲音很輕,像怕嚇到誰的記憶。「那時候,救人最快的,就是繩子。差一秒、差一根手指,都很重要。」
他把繩子的一端放到小海手裡:「你抓抓看。」小海用力抓。繩子粗粗的,他覺得自己抓得很牢。
門伯伯又拿出一小片金粉紙——不是餅,只是一片亮亮的包裝。他沒有命令小海,也沒有強迫,只是溫柔地問:「我可以碰一下你的手指嗎?」小海點點頭。
金粉紙輕輕碰到小海指尖。指尖立刻變得黏黏的,又有點滑滑的,像摸到甜甜的糖又摸到一點油。
門伯伯說:「現在再抓一次。」小海再抓繩子,繩子竟然在他手裡「滋」地滑了一下。小海嚇一跳,心跳砰砰,兩隻手急忙抓緊。
門伯伯沒有嚇他,只是更溫柔地說:「你看,亮亮的東西有時候會黏住手。」「黏住手,手就抓不穩。」「手抓不穩,繩子就抓不穩。」門伯伯停了一下,像怕這句話太重。「繩子抓不穩,人就拉不上來。」
小海的喉嚨縮了一下:「那……那個人會……」門伯伯輕輕把繩子收回去,像把一個嚴肅的東西放好。「海不會等人。」門伯伯說。「浪也不會等人。」他看著小海胸前的貝殼徽,聲音更柔:「所以你媽媽說『我們家不吃這個』,不是因為我們討厭誰,也不是因為我們比別人厲害。」「是因為我們家要保護一件事:霧來的時候,我們要抓得住。」
小海把手放到胸前,摸摸徽。他突然懂了媽媽說的「很重要的東西」是什麼。不是食物,是手。不是手本身,是手要抓得住。抓得住,人才回得來。
小海很小聲地說:「所以……香香不等於可以吃。」門伯伯點點頭:「對。香香很厲害,會叫人快快伸手。」「但你胸前的徽,會叫你慢慢回來。」門伯伯笑:「先停下。摸摸徽。再決定。」
小海點點頭,轉身想回去找媽媽。就在這時,港口那邊忽然傳來一聲尖尖的喊叫——像海鷗也被嚇到那樣。
「小孩!小孩掉下去啦!」
人群一瞬間炸開。有人跑,有人喊,有人站著不動。燈塔的光掃過海面,照出一串白白的泡沫,浪聲突然變得很近。
門伯伯的臉還是很平靜,但動作快了。他把繩圈甩開,繩子「啪」地落地。幾個大人衝上去抓繩子。
其中一個大叔剛從金光攤位擠出來,手指亮亮的,全是金粉。他一抓繩子,繩子竟然滑了一下,差點脫手。大叔的眼睛一瞬間變得很慌。
門伯伯沒有罵他,也沒有推開他。門伯伯伸出自己的手,穩穩抓住繩子,再用另一隻手把大叔的手帶到繩子更粗、更不滑的地方,輕聲說:「抓這裡。慢慢來。呼吸。」
繩子被拉緊了。浪又打來一次,大家的肩膀一起用力。時間像被拉得很長很長。
終於,一個濕漉漉的小孩被拉上岸。小孩咳了兩下,吐出水,然後大哭起來。哭聲一出來,整個港口像活回來一樣,大家都鬆了一口氣。
小海站在原地,忘了自己要不要呼吸。他看著那條救命繩,看著大叔手上的金粉,看著門伯伯穩穩的手。他突然覺得胸前的貝殼徽很重。
他把手按在徽上,像按住心跳。他對自己說得很慢,很清楚:「先停下。摸摸徽。再決定。」
阿湯也站在不遠處,手裡還拿著金光紙袋。阿湯的臉白白的,嘴角的金粉看起來不再酷,反而有點刺眼。阿湯走過來,小聲問:「你剛剛……是不是早就知道會這樣?」
小海搖搖頭:「我不知道會發生。」他想了想,又說:「但我知道……手要抓得住。」阿湯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指,金粉黏黏的。他吞了一口口水:「那我……我是不是很糟?」
小海看著阿湯,突然想起門伯伯說的:不是討厭誰,也不是比誰厲害。他把自己的魚湯端起來,往阿湯那邊推一點,聲音很小但很真:「你不糟。只是……香香不等於可以吃。」他補了一句:「你可以先洗手。」
門伯伯把一盆清水放在門旁邊。水裡漂著幾片檸檬葉,香香的但不黏。門伯伯沒有看誰,也沒有問誰吃了幾個,只溫柔地說:「想洗手的人,來這裡。」孩子們一個接一個來洗。金粉掉進水裡,水面亮亮的,像夜裡的星點落進海。
阿湯也來了。他洗了好久,才把指縫裡的亮粉洗掉。洗掉以後,他的手不再亮,但看起來更像一雙「可以抓得住」的手。
香味盃最後照樣熱鬧。有人投給海風餐館,有人投給奶油玉米,有人還是喜歡金光餅。小海沒有去管誰投給誰。他只是覺得,今晚的燈塔光好像更溫柔了。
回家的路上,媽媽牽著小海。小海突然問:「媽媽,我們家不吃金光餅,是因為我們比較厲害嗎?」
媽媽停下腳步,蹲下來,抱住他。她的聲音像海風,也像棉被。「我們不是比較厲害才不吃。」媽媽說。「是因為我們被托付一件事:要先穩住,才能幫人。」她摸摸小海的貝殼徽:「你看,這個徽不是讓你抬高頭看別人,是提醒你低下心去抓住別人。」
小海把額頭靠在媽媽肩上,聞到家的味道。他忽然覺得自己懂了「我是誰」不是一句用來贏人的話,而是一句用來回家的話。
他抬頭看燈塔,像在對光說晚安。然後他小小聲地把那句說「我是燈塔家的孩子」,像把心放回正中間。
媽媽笑了。
小海也笑了。
他在心裡又加上一句,像是一個新的承諾:「我是誰?我是燈塔家的孩子。」
*****
後記:
這篇故事把《利未記》11章「潔淨與不潔淨」的核心精神,轉成海邊小鎮的生活隱喻:香味盃象徵世界中各種吸引人的價值與文化力量,常以「看起來更好、更香、更亮、更流行」的面貌出現;金光食物則象徵那些在上帝所設立的界線之外、對約民而言「不合適」的事物,它們之所以被拒絕,不是因為其本質必然邪惡,而是因為會使人失去分別為聖的樣式,甚至使人無法在關鍵時刻完成上帝所托付的責任。
故事中特別聚焦「金粉會黏住手」:在港口與海霧的場景裡,人的手必須抓得住救命繩,才能把落水者拉回來;當手被金粉黏住、變得滑與不穩時,就具體呈現不潔淨如何造成危險——不僅是儀式性的限制,更是身份的提醒:以色列民屬於上帝,有所為,也有所不為,他們是神子民的身分。
小海胸前的貝殼徽象徵以色列的身分記號:以色列之所以要分別,不是因為比列國更優越,而是因為蒙拯救、被揀選、與耶和華立約,成為屬神的子民。
故事中反覆出現的「先停下。摸摸徽。再決定。」對應《利未記》律例的教育功能:當人遇到「不可吃」或「不可摸」的界線,會被迫停下來,記起自己的歸屬,並以順服回應恩典;真正產生反省與塑造的,往往不是「可以做」的部分,而是「不可以做」所帶來的掙扎與選擇。
門伯伯作為溫柔的守門人,象徵祭司與父母、教師等屬靈教育者的角色:他不是用羞辱或恐嚇推動順服,而是以清楚可理解的方式幫助孩子把界線內化為價值觀,使聖潔不只停留在宗教儀式,而是落入日常生活的每一次選擇。
至於「我是誰?我是燈塔家的孩子。」則映照「你們要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的召命:身分的「尊貴」不在於高人一等,而在於被托付更大的責任——在迷霧與混亂中先站穩、先抓得住,進而成為他人的祝福與拯救的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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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
《利未記》整體的關心是以色列人要成為一個聖潔的民族,好像神聖的神一樣。
從第11章開始,要從以色列人的日常生活來詮釋和規範他們怎麼樣可以過一個聖潔的生活。
利未記11:1-8「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歷世歷代以來有很多研究想明白神規範潔淨和不潔淨其中的道理。畢竟從《創世記》我們看見神所創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其中包括空中的飛鳥、地上的走獸、昆蟲以及水裡所游的生物。所有在《利未記》裡規範潔淨和不潔淨的,原本在《創世記》裡說到都是上帝所創造美好的部分。
有人認為潔淨和不潔淨是關於對人的健康來說的。也許有一些牲畜在它的肉品處理上、在料理成食物的過程比較不容易產生疾病、腐爛等。也有人提到是公共衛生的觀點。但是這兩種想法,我們可以簡單地說,如果沒有注意到我們在經文裡一再強調的特質,這些解釋就只是我們的想法。
我們所讀的經文一直不斷重複強調:在地上的走獸是因為蹄分兩瓣又要倒嚼(就是反芻)。只要合乎這兩個條件就是可以吃的,所謂的潔淨。看起來跟健康或衛生的觀點沒有太大的關聯。
為什麼是這兩個條件在以色列中被算為潔淨呢?主要是因為,在以色列人的生活環境來說,氣候、空間、生態系統中,這種走獸是常見的。換句話說,神用食物來做教材,告訴以色利人,如果你是地上的走獸,理論上你就應該要是這個樣子。如果不符合這兩個條件,它就是例外和奇怪,不像地上走獸應有的樣子。在那個範疇和領域中,走獸就該有走獸的樣子。這裡的關鍵不在於走獸,而在於以色列的生態。
以色列人對於自己身分真正的認識:他們周圍有許多的外邦人。不管是從埃及離開,那個曾經虐待、欺壓、逼迫他們的埃及人;他們經過了迦南的各族,也跟相當多人產生了爭戰,有摩押、非利士、以東等。在這裡透過食物潔淨的原則和區分,要告訴以色列人:如果你身在以色列人中,你就該有以色列人的樣子。以色列人既然是蒙上帝恩典的,就應該順服上帝的吩咐。他們的行事為人、社會倫理、觀念、信仰等,就必須像個以色列人。
人分成非常多種,非常多民族和文化,以色列人不應該因為周圍的列邦列國,也許他們有更好的物質文明,也許他們的神廟更漂亮,那些神像用金銀裝飾,好像非常厲害和吸引人一樣。透過食物的規範要教導以色列人,不該看外面,而是如果你身在以色列中,經歷上帝特別的作為和大能的拯救,今天神給以色列人很大的恩典,可以來到迦南地生活,那麼他就該像一個以色列人。他不該經歷了那麼多恩典之後,他的為人、行事、思想、作為或對世界的看法等,卻反而像外邦人。
利未記11:9-12「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現在談的第二類生物也是一樣的原則。
在以色列人的環境裡,河裡、海裡、水中,基本上的常態是有翅有麟的。經文在這裡翻譯為「可憎」主要針對是選擇食物的來源所說的,倒不是因為這些生物的本質有多邪惡、令人厭惡,或甚至於帶有可怕的力量。單就選擇食物的來源來說,是不應當和不合適的。
無論是走獸或水裡的,關於潔淨和不潔淨,當一個以色列的家庭或家庭主婦在選擇食物的時候,看到這些潔淨的,對他來說這是合乎上帝規定的食物來源,所以他就買了、抓了、釣走了,帶回家,然後料理成食物,大家一起享受。
那些不潔淨的,當一個以色列的家庭去到餐廳,看到有人吃或聞到香味,但是就上帝的規範來說,那是不潔淨的。他們就會開始反省和思考,說不定有孩子會問為什麼這麼好又香的食物我們卻不能吃?在那樣的狀況下,以色列的父母有責任要解釋和交代為什麼不可以。因為這是上帝的規定。
上帝為什麼把這麼好的東西從我們的生活中拿走呢?那倒不是上帝把所有好的東西都從我們的生活中拿走,而是神給我們非常多非常好的恩典,而這個好的被拿走,是從這個選擇中顯明我們不同的身分。我們有所為,我們也有所不為。為和不為的標準和原則,在於神的吩咐,因為祂用大能把我們從埃及——一個非常悲慘的命運中拯救出來。
各位只要稍微想想就會發現,就教育的過程和價值來說,潔淨的反而沒有太大功效。因為如果看到是潔淨的,以色列人接下來的討論大概是怎樣讓它成為好吃的食物。是在不潔淨的部分,我們碰到挑戰和困難,它也才真正成為一個反省的機會和時間。在以色列歷世歷代的歷史中,我們發現,這些不潔淨的規範真正達到教育的功能。是持守界線——神所吩咐的範圍,不跨越、不犯罪、不做不討神喜悅的事,是在這些以為可憎的事上,它在真正成就上帝設立這一整套制度的價值。以色列的父母、教師、官長和祭司等,他們需要在這些不合眼目,也許是更不合以色列人心中慾望的規定之下,闡釋真正合神心意的道理,讓以色列人可以明白,從而可以遵守,那才是這些規定的價值。
利未記11:13-19列舉了非常多鳥類。
利未記11:20-23「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大概是我們今天所說的昆蟲爬物的範圍,有一些可吃,有一些不可吃。這些也是以色列生活環境中的常態,比較容易看見的。其它在數量上、頻率上,都是比較少的,也是被規範為不潔淨的。
如果我們仔細觀察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在第11章裡規範潔淨和不潔淨的,除了我們以上說的「常態的原則」,另一個是昆蟲和飛鳥取食的方式。那些雜食、掠食、尤其是吃血的,它們會被歸類為不潔淨的。
另外在經文中也很明顯講到他們「行動的方式」:如果在水中四足爬行,它就被歸類為不潔淨。以色列人常常喜歡用一個動物行動的方式來認定,有點像從一個人走路的方式判斷這個人是不是一個光明正大的正人君子。如果一個人抬頭挺胸,大概是個光明磊落的人;如果一個人鬼鬼祟祟,大概他有一些見不得人的事。類似這樣的觀念在以色列人中,所以他們也把類似的觀念用在選擇食物上。 根據這幾點來看,神要對以色列人進行的宗教教育是非常清楚的。不要像一些非常奇特的活物,它們的行動方法不想一個光明磊落的人,如果是那樣,那是我們要引以為戒的。
另外那些掠食性、吃血的,那不是我們以色列人當做的事,所以我們也把它們當作不潔淨的。神這樣吩咐和交代,我們也就這樣遵守。我們把它內化成我們的價值觀,也把它變成我們的生活方式。當然,最重要的是:那是上帝所規範的界限和範圍。不管是哪一種生物,都要在那個範疇活出應有的樣式。那也是以色列人所當作的。
在這些原則被很清楚規範之後,29節開始有一些更詳細的規範。例如如果這些不潔淨的碰到水或容器,它有沒有可能造成其它東西的不潔淨。如果東西變成不潔淨了,那應該怎麼處理。 我們可以發現,這些規範是非常細微的。
不管是從原則到例外,以色列社會需要非常認真地考慮各式各樣的狀況,也只有這樣,這套教材才能真正在以色列家庭或教育環境裡,被宣揚、被遵行。生活裡的神聖性,需要大家非常刻意地遵守。是從禮拜天到禮拜六,從白天到晚上,隨時遵行。好讓神聖的觀念可以真正進到生活裡。
——本系列參考胡維華博士《利未記》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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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11章
1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2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3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5 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6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7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8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10 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1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12 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3 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14 鷂鷹、小鷹與其類;
15 烏鴉與其類;
16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17 鴞鳥、鸕鶿、貓頭鷹、
18 角鴟、鵜鶘、禿鵰、
19 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20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21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22 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23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24 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5 凡拿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26 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也不倒嚼的,是與你們不潔淨;凡摸了的就不潔淨。
27 凡四足的走獸,用掌行走的,是與你們不潔淨;摸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8 拿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
29 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
30 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
31 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在他死了以後,凡摸了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32 其中死了的,掉在什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做什麼工用的器皿,須要放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到晚上才潔淨了。
33 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裡的,其中不拘有什麼,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
34 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潔淨,並且那樣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潔淨。
35 其中已死的,若有一點掉在什麼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潔淨,不拘是爐子,是鍋臺,就要打碎,都不潔淨,也必與你們不潔淨。
36 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潔淨。
37 若是死的,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潔淨;
38 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頭,這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
39 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他,必不潔淨到晚上;
40 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拿了死走獸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41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42 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43 你們不可因什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
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46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
47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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