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之声网站最新公告信息

sty33 奶茶和我


www.livingwaterstudio.net
sty33 奶茶和我
作者:林琦琦


2026/1/29

今天晚上,奶茶睡在我床邊。

她睡在她的小狗床裡,小狗床是圓圓的,邊邊軟軟的,像一個小甜甜圈。她把身體縮成一顆小毛球,鼻子黑黑亮亮像小鈕扣。我一看就想摸她,可是我沒有先伸手。我把手放在棉被上,手心熱熱的。我小聲說:「晚安,奶茶。」她的耳朵抖了一下下。

我突然想起十天前那天。就是我第一次看見她的那天。

那天在幼兒園,我肚子好像有一隻小青蛙,一直「咕嚕咕嚕」叫。我眼睛一直偷看點心櫃。點心櫃有兩格,一格貼著「今天」,一格貼著「明天」。我知道明天那格是要給活動用的,可是我真的好餓喔。

我走過去,手都快放進去了。我的手自己跑過去的,我沒有叫它去。這時候欣欣老師走來,聲音小小的,她說:「米米,今天可以吃這一格,明天那一格要先放好。」

我抬頭看她。我小聲說:「可是我好餓。」

欣欣老師說:「我知道你餓。重要的東西,要先放好,等到用得到的那時候,才可以拿出來。」

我把手縮回來,拿了今天那格。餅乾咬下去的時候,我覺得肚子有比較安靜一點點。

吃完點心,老師叫我站到隊伍最前面。她說:「米米,你今天是小小班長喔。」

我心裡一下子亮亮的,又有一點怕怕的。當班長要做什麼?我想起媽媽早上幫我扣扣子時說的話:「你當班長,意思是要當榜樣,先乖乖做給大家看。」

我看著排在後面的同學。大家都在看我。我的腳想跑快一點點,可是我又想:班長要先排好隊,大家才會排好。我就慢慢走,手放好,不推人。我心裡偷偷說給自己聽:「我是小小班長,我先做,大家就會跟著做。」

後面真的比較安靜。有人差點要衝,看到我慢慢走,就也慢慢走。我心裡有一點點興奮,可是我不敢笑太大聲。我偷偷不要讓老師看到我笑了。

午休前,阿宇拿著一台新卡車來。哇噻!那台卡車很漂亮,紅紅的,輪子亮亮的。我眼睛一直黏在上面。

我說:「阿宇,我可以玩一下下嗎?我會很小心。」

阿宇想了一下,把卡車放到我手上。他說:「只能一下下喔。」

我抱著卡車,心裡像有煙火「啵」一下。我推它推得很快,快到我的手也跟不上。卡車「咚!」撞到桌腳,輪子竟然掉下來了。

嚇死我了!我想把輪子藏起來,假裝沒發生。沒人看到吧?我偷偷看四周。可是我的心跳好快,好像在耳朵裡敲鼓。

阿宇走過來,看見輪子。他眼睛一下子就變成濕濕的。他說:「你弄壞了……這是新的。」

我想說「不是我!」,可是我喉嚨卡住。我把頭低得不敢讓他看到:「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欣欣老師走過來,把卡車拿起來看。她說:「輪子掉了沒有關係,我們可以想辦法修。米米,放學後你跟媽媽說,明天帶回來,讓阿宇放心。」

我點點頭。我的眼睛也跟阿宇一樣變得濕濕的。我心裡一直想,媽媽常常說:「重要的東西,要先放好。」可是我剛剛沒有放好。我是不是不乖?

放學回家,門一開,我就聞到洗衣精的味道。客廳裡有人在擦桌子,是打掃的阿姨。她抬頭看我,笑一下,放下抹布,跟我用力招招手:「米米放學回家啦!今天在學校開心嗎?」。我也笑笑看阿姨,但我不敢跟她說輪子的事情。

媽媽從廚房走出來,指著冰箱說:「米米,冰箱裡有兩區。這一區是大家都可以吃的,這一區是爸爸明天要帶去公司的。重要的東西,要先放好,等到用得到的那時候,就可以拿出來。」

我點點頭。我想:好,我知道,我不亂拿。

爸爸在陽台修椅子。他的工具放在小盒子裡,有螺絲、有小槌子、還有一支亮亮的螺絲起子。我很想拿那支去當魔法棒。

我靠過去,手伸一半又停住。爸爸看見了,他說:「你可以摸,但要在我旁邊才安全,用完要放回去。」

我說:「我只想揮一下下。」

爸爸笑了笑,摸摸我的頭:「那就一下下,揮完放回去。」

我拿起螺絲起子,覺得自己很厲害。我揮一下下就放回去。盒子「喀」一聲關起來,我心裡也「喀」一聲,覺得很安全。

這時候門鈴響了。小恩阿姨來了。她是我們隔壁的阿姨,她講話像棉花糖一樣,每次都很溫柔。她手上拿著一個小盒子,還有一個紙袋。

她說:「米米~我等你很久耶。我帶了一點東西來。」

我眼睛立刻亮起來:「是什麼?給我的嗎?」

小恩阿姨把盒子放在桌上,沒有馬上打開。她笑著說:「先放好,等一下大家坐好再開。」

我嘴巴嘟起來:「我想看!」

®®®未经授权,请勿擅自使用、转载、出版、印刷;已经抄袭者请自行删除,请尊重知识产权,违者即为“盗取”。十诫中第八诫“不可偷盗” ®®®

小恩阿姨蹲下來,跟我一樣高。她說:「我知道你想。可是重要的東西,要先放好,等到對的那時候,就可以打開。等大家坐好,我就開給你看。」

我坐好,兩隻手放在膝蓋上。我手指頭一直動,可是我忍住了。等小恩阿姨真的打開的時候,我覺得那一刻更好看。

紙袋裡是小狗的東西:一條小牽繩、一個小碗,還有一個小狗床。小狗床圓圓的,摸起來軟軟的。

我說:「小狗床?為什麼有小狗床?」

小恩阿姨眼睛彎彎的,她說:「因為我們家小狗媽媽生了小狗。我們家沒辦法養那麼多,所以要送人。你想不想要一隻?」

我整個人從椅子上蹦起來:「想!想!我想!」

小恩阿姨笑著把我按住:「先別跳太高。還要等。不是第一天就送走。要讓小狗跟媽媽相聚一下,等十天。等牠會自己吃飯,走路更穩一點,就可以去新家——你家。」

我說:「蛤⋯⋯十天很久耶。」

小恩阿姨說:「嗯,很久,可是很重要。」

我的心裡又亮亮又癢癢的。我一直想:那十天我要怎麼等啊?

媽媽說:「明天我們去看一眼就好,先別抱走。」

我點點頭,可是我心裡其實在叫:我想現在就抱回家!

媽媽又說:「小狗狗要喝媽媽的奶長大,狗媽媽也會想要摸摸小孩。如果米米和媽媽分開,會不會很難過?」

我突然明白了,跟媽媽點點頭,「嗯,十天很久,可是很重要。小狗狗需要媽媽,狗媽媽也需要小狗狗。」

隔天,恩恩生病了。媽媽說要去看她。我看見桌上放著一包餅乾,是我最不愛吃、而且快碎掉的那種。我偷偷把它推到袋子旁邊。

媽媽看見了,就把餅乾拿起來,換成一包新的。她說:「探望人,要拿完整、好的,因為你是代表關心。不是拿剩下的和不喜歡的。你很喜歡恩恩對嗎?」

我低頭看自己的手,覺得有點丟臉。我小聲說:「可是新的比較好吃……」我想了想,又說:「對,我跟恩恩是很好的朋友。」

媽媽說:「所以你才更要送新的。」

我還要做卡片。我的剪刀剪得歪歪的,字也寫得大大小小。我有點想撕掉重做,可是又怕來不及。我的心好急好急,好像很多螞蟻在爬。

媽媽坐在我旁邊。她說:「歪歪沒關係,乾乾淨淨就好。」

我皺眉頭,小聲說:「可是不好看……」

媽媽把我的卡片扶平,她說:「不用做得像大人那麼好看,重要的是你很用心。」

我抬頭看她。

媽媽又說:「你有在用心,別人會感覺到。」

我把卡片抱在胸口,螞蟻不爬了。

晚上的時候,小恩阿姨帶我去她家看小狗。

她開門的時候,屋子裡有奶味和毛毛的味道。小狗媽媽躺在墊子上,旁邊有三隻小狗,縮成一團,一直挪來挪去。牠們很小,腳站不穩,像在學走路,腳有點外八。

然後我看見她——那隻我最想要的。

她是奶茶的顏色,胸口有一小塊白白的,像小圍兜。她的左耳折一下,右耳比較直,好像她一邊在聽我、一邊在想別的事情。她的尾巴短短的,一直搖,搖得像在跟我打招呼。

我小聲說:「我想要她。」

小恩阿姨笑著說:「我知道。她也很特別。」

我伸手想摸。小恩阿姨立刻說:「先洗手。」

我停住。我想說「我剛剛沒有摸髒東西」,可是我想到點心櫃,想到爸爸的工具盒。又想到:重要的東西,要先放好,等到對的時候才可以拿。

我跑去洗手。水涼涼的,泡泡一堆,我搓到手都香香的,玫瑰的味道。我洗完跑回來,小恩阿姨說:「好,現在可以了。」

我輕輕摸她背。她的毛摸起來像我的睡衣,可是更軟。我忍不住笑一下下。

她把鼻子湊過來,聞我的手。她聞得很認真,好像在看我是不是點心。我也忍不住笑。

這時候樓下小凱也來了。他一進門就說:「我也要抱!」

他伸手就要抓小狗。小狗媽媽立刻抬頭,眼睛圓圓的。小恩阿姨把小凱的手輕輕擋住,她說:「今天不抱。牠們還太小,只讓熟悉的人靠近。而且要先洗手。」

小凱皺眉:「為什麼米米可以?」

小恩阿姨說:「米米先洗手,也只摸一下下。你想靠近也可以,先去洗手,然後慢慢來。」

小凱嘴巴又嘟起來。我偷偷看他,又偷偷看小狗媽媽。我突然懂了:不是小氣,是在保護牠們。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想著小狗的折耳朵。我也一直想著「十天」。十天真的好久。

到了第十天,我早上起床,從刷牙開始就一直問:「今天是第十天嗎?真的第十天嗎?」

媽媽笑著說:「是。」

我整天都像一顆彈跳球,跳來跳去。下午我從幼兒園回家,欣欣老師說:「米米,你今天還是小小班長。記得慢慢走。」

我點頭,可是我心裡其實在喊:奶茶!奶茶!

放學時,我去找阿宇。我把修好的卡車拿出來。爸爸昨天幫我把輪子裝回去了。我把卡車放在阿宇手上,很小心很小心。

我說:「對不起,我那天推太快了。」

阿宇摸摸輪子,說:「好了耶。你爸爸好厲害哦!」

我心裡呼——一口氣。我胸口變輕了。

晚上,小恩阿姨說可以把奶茶帶回家了。她把奶茶放進小袋子裡,袋子裡有毛巾。奶茶探出頭來,鼻子一直動。

我跟著媽媽去小恩阿姨家拿奶茶的小狗床。小狗床放在桌上,好想摸,但我記得要洗手。旁邊還放著點心。

然後,我看到一個熟悉的標籤——「明天那格」。

那格點心原本是我們家準備給明天早餐的,媽媽早上說過要先放好。可是我那時候腦袋只剩下奶茶。我想:奶茶那麼小,她一定餓。她如果吃了點心,她一定更喜歡我。

我手又自己跑過去。我把那包點心拿起來,偷偷撕開一點點。我想:我只拿一點點,應該沒人知道吧?

「米米。」

媽媽的聲音很輕,可是我整個人立刻停住。我把點心藏到背後。

媽媽蹲下來,看著我。她說:「米米,你是不是拿錯格子了?」

我小聲到快聽不見:「我想拿明天那格……餵奶茶……我只拿一點點。」

媽媽說:「我知道你很想。可是重要的東西不能偷偷拿。」

我咬嘴唇:「那怎麼辦?」

媽媽說:「做錯了可以修好。我們要把原本的補回去,還要再多補一點點。」

我眨眨眼:「為什麼要比原本的再多一點點?」

媽媽說:「因為你讓人家擔心了。再多一點點是幫助我們記得:『我真的會更小心。』」

我點點頭,鼻子酸酸的。我把那包點心放回桌上,沒有再躲。我說:「我去拿新的補回去。」

我跑去拿一包新的,把它放回「明天那格」。我又跑去洗手,洗得很乾淨。重要的東西——我腦袋裡冒出那句話:先洗手、再等等,等到可以才碰。

我回來跟小恩阿姨說:「阿姨,我剛剛拿錯點心了。我已經補回去了。對不起。」

小恩阿姨摸摸我的頭,她說:「謝謝你說出來,也謝謝你補回去。」

我還想做「多一點點」。我把奶茶的小碗拿去洗,洗到亮亮的,又把小狗床拍一拍,把牽繩放到盒子裡。我說:「我會放好。我會等到用得到的時候才拿。」

小恩阿姨笑了:「你是很棒的小主人。」

然後,奶茶終於來我們家了。

今天晚上,她真的睡在我床邊。

她的小狗床放在床邊地上,旁邊有水碗和小玩具。她轉一圈,找一個最舒服的角度,才躺下。她的左耳折一下,右耳直直的。她閉眼前還看了我一眼,是不是在說:我喜歡你?

我很想伸手再摸一下下。真的一下下。可是我把手放好。

重要的東西,要先放好,等到用得到的那時候。

我小聲說:「奶茶,晚安。」

奶茶突然打了一個噴嚏:「啾!」很小聲、很可愛、很好笑。我忍不住笑一下下。然後我也閉上眼睛,心裡安安靜靜的。

晚安。

®®®未经授权,请勿擅自使用、转载、出版、印刷;已经抄袭者请自行删除,请尊重知识产权,违者即为“盗取”。十诫中第八诫“不可偷盗” ®®®

*****

後記:

這個故事用「米米」的回顧,把《利未記》22章的核心精神放進日常生活裡。

經文從祭司與聖物談起,強調「神所分別為聖的不可輕忽」,不只是外在禮儀,更牽涉人心的貪念、態度與界線(利未記22:1–2、15)。故事裡的點心櫃、冰箱分區、爸爸的工具盒、以及小恩阿姨帶來的小狗用品,都是「被託付、需要被尊重」的事物。米米多次被提醒「重要的東西,要先放好,等到用得到的那時候」,就是把「分別」與「不混用」具體化:不是想拿就拿,而是把東西放在對的位置,等到正確時刻、正確方式再使用。

米米是小班長,所以要成為榜樣。對應的是以色列人在古近東時代,由於沒有現代科技媒體或書籍可以認識神,他們必須透過祭司的食衣住行和行事為人的榜樣來認識神。祭司所體現的,就是幫助以色列人認識神的屬性和聖潔。

《利未記》22章也處理「不在合適狀態時要暫停、處理、再恢復」的原則(利未記22:6–7)。故事中「先洗手」的要求,對應了這個恢復流程:保護人能以合宜的狀態接近珍貴之物。小恩阿姨讓米米洗手才摸小狗、也阻止小凱直接抱走,呼應了經文對「誰可以吃聖物、誰不可以」的界線(利未記22:10–13)。這不是歧視,而是「歸屬與責任」:在權柄與照顧之下的人,按著規矩進入;界線清楚,生命就更安全。

故事裡「不拿快碎的餅乾去探病」和「卡片歪歪也可以、只要用心」對應了經文談獻上之物的精神:還願與感謝不該用敷衍來表達——燔祭和平安祭(利未記22:17–25),但神也接納人甘心的起步與不同成熟度——甘心祭。這讓我們看見成聖不是表演完美,而是在真心裡學會敬畏與尊重。米米學到「不用做得像大人那麼好看,只要很用心」,也學到「你有在用心,別人會感覺到」,體現了甘心祭,把「蒙悅納」從形式拉回到真實的心。

米米想偷拿「明天那格點心」餵小狗。這對應了利未記22章對「不可褻瀆」的提醒:當人把被分別出的東西拿來滿足自己的衝動,表面是小事,實際會破壞信任,也讓人更難看見神的神聖與美善。媽媽教米米「補回去,還要多補一點點」的對話,對應利未記22:14「誤吃聖物要加上五分之一」的修復原則:錯誤不能靠否認解決,而是靠承認、補還、並用更深的責任感重建信任。米米不只補回點心,也洗碗、整理小狗床與牽繩,這些「多一點點」的行動,就是把悔改變成看得見的修復。

最後,小狗「奶茶」沒有在第一天就被送走,而是等十天、讓母狗與小狗相聚,也呼應利未記22:26–28對生命的憐憫倫理:神的規範不是冷冰冰的要求,而是在敬拜與生活中教人學會仁慈、節制與體貼。

結局停在「得到小狗」卻也停在「學會尊重」——這正是利未記22章所指向的成聖之路:在被託付的事上持守敬畏,好讓人透過我們的生活,認識那位聖潔又憐憫的神。

*****

作者的話: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不管是獻祭、日常生活,或者甚至於是一些人生的特殊狀況——生老病死,不管我們的職分是什麼,古代以色列的祭司他們有崇高的職分,一般的以色列百姓也都在這本書所規範的範圍之內。

上帝是如此地在意我們的聖潔,持守聖潔,讓我們經歷上帝,當我們在聖潔上出了問題、有了狀況,我們需要立刻來糾正和改善。祂讓我們回到聖潔的身分中。

在祭司的這個部分,《利未記》花了很長的篇幅來規範他們在獻祭的時候,人生各樣狀況的時候,因為被揀選的緣故,他們需要遵守特別的規定,好讓以色列眾人可以透過他們的食衣住行、所作所為、所言所行,可以來認識這位真神。

利未記22:1-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我們知道祭司是被神揀選出來服事以色列百姓、服事神的。當以色列百姓獻祭或者他們許願還願,有一些特別的東西,他們要獻給神的時候,就是祭司是被神從以色列人當中分別出來特別的一群人,他們來處理這些事。

第2節卻告訴我們,亞倫和他的子孫在上帝的心意裡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神的聖物呢?首先,這裡分別為聖歸給神的聖物,是指以色列人將他們的一些財物,通常是金銀珠寶一些貴重的東西,因著經歷神特別的恩典保守,他們要把它獻給神的,這是所謂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

所謂的遠離,並不是指祭司完全不該碰觸這些東西,而是不應該因為這些東西的寶貴而起了貪心。他們要在財物上持守他們的聖潔。這裡的議題是絕對不可以輕忽的。因為這一些還不是一般人的財物,這是歸屬於神的。在古代的神會中,對於歸屬於神的聖物的處理,都有非常非常嚴重的罰則。

在巴比倫的漢摩拉比法典裡,如果有平民百姓,將他們生活中的一些貴重的禮物獻給神明,奉獻到神明的廟中,這些祭司來處理,如果有聖物被偷竊的話,一般的狀況都是處以死刑。這是古近東一般的風俗和文化。

《利未記》相較之下對這樣的狀況,一個特別的強調和要求,告訴亞倫和子孫,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他們褻瀆上帝的聖名。一邊是死刑,另一邊卻說,如果你這樣做,褻瀆上帝的聖名。兩個觀念,兩個宗教信仰所呈現的價值顯然非常不同。一邊是死刑,所以顯然它要強調的是這件事是何等地不應該,神明受到多大的侵犯。另一邊在聖經裡卻是強調,這樣做是褻瀆神的聖名。然後告訴以色列的祭司,這樣做的後果,他們所真正侵犯的是上帝的神聖,是使以色列人在認識神,透過祭司的這個管道來認識神的這個設計上,產生了多大的困難。

在教會中事奉神的人,需要敬重自己的職分,我們被神特別地揀選和呼召,只有我們自己敬重這個職分,才可以使人真正看見上帝的神聖。

利未記22:3「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凡身上有污穢、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所有這些人,他們即為祭司,他們就必須要持守神聖,祭司也會在宗教的禮儀的部分產生不潔淨的狀況,有了污穢。或者旁邊有人突然過世,因為接觸到死屍而產生的不潔淨或者污穢。他們不是因為特別心裡產生的貪念,只是單純因為宗教上禮儀所規範的,現在他們被分為是不潔淨的。上帝在這裡指示所有祭司,當他是在這樣的狀況,他也必須要小心。

所以第22章一開始的規範是在聖物的處理上不管是內在的、心裡的貪念的問題,或者是外在不潔淨的問題,通通都必須避免和排除。透過我們尊重神的聖物為聖,我們接觸不接觸,如何處理,處理的時候帶著怎樣的態度,都會影響到別人如何看待神。在後面接續著這個不潔淨的課題。

利未記22:6-7「摸了這些人、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聖物。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這裡再一次強調,所謂的不潔淨和不神聖的差別。祭司既然被揀選,他就被分別為聖。但是他有可能在不潔淨的狀況下,所以他必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驟來處理不潔淨的部分。

當他用水洗身,當他到了日落的時候,他就自然潔淨,因為那是上帝的規範。當他潔淨之後,他就恢復到他可以吃聖物,因為那是神的揀選和定規。在他污穢的時候需要懂得遵守上帝的吩咐,不可以輕忽,免得他們擔罪而死。

利未記22:10-13「凡外人不可吃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聖物;倘若祭司買人,是他的錢買的,那人就可以吃聖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被休的,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與他青年一樣,就可以吃他父親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這裡讓我們很清楚看到除了剛剛獻給神分別為聖的聖物的處理之外,接下去那些祭司的食物,祭物中被規範,不管是舉祭、搖祭,或贖罪祭等,所生育的這些都是祭司的所有。那是他們可以吃的,不單單是祭司可以吃,祭司的家族也可以吃。但是祭司的家族中,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吃呢?第10節說,祭司家中的外人不可以吃。

哪一些人會是所謂的外人呢?第一個是寄居在祭司家中的雇工。這些人大概都不是祭司的家族,不是利未支派。他們的身分有問題,他們是所謂的外人,所以他們不可以吃。但是如果在法律上面,有人因為債務的緣故,他賣,而被這些祭司家族的人買了,如果他歸屬在祭司的權柄之下,那麼他在這裡的規範,他就可以吃祭司家中所得的聖物。

祭司的女兒是另一個狀況。如果她出嫁了,她屬於夫家,那個夫家如果不是祭司的家族,她就不會吃到聖物了。如果祭司的女兒雖然嫁了以後,卻因為喪夫成為寡婦,或者她被休,她又回到她祭司父親的權下,若是這樣,她又可以吃。這裡對於誰可以吃,誰不可以吃,有很清楚的規範。為的是要告訴祭司的家族,即使是日常的食物,也不應該輕忽。因為在上帝眼中,神聖和不神聖的不可以混為一談。

利未記22:14「若有人誤吃了聖物,要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我們都很清楚一般的狀況,大家大概也都按照規範來行。但如果有些時候,有人因為肚子過於飢餓或者忘記了身分等的問題,特別是那一些身分會改變的,比如說祭司的女兒等,有人誤吃的狀況發生了,又該怎麼處理。這裡講到按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因為他好像侵犯了祭司的財物一樣,按照贖愆祭的原則來辦理。總而言之,這裡要教導的是,祭司和他的家族需要小心。

利未記22:15「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也許對祭司家族來說,誰吃、誰不吃,誰吃了多少等,可能不是什麼太嚴重的課題,但是對於獻祭的以色列人來說,只要是獻祭就是為了要給神。這些祭司之所以可以得到所獻祭的一部分,是因為他們代表神,是神特別的恩寵等。所以如果有一些祭物是不聖潔的,不神聖的,非祭司來食用,對於這些以色列人來說,幾乎就成為一種詐騙的行為,有了欺哄。

所以在這裡有很嚴肅的規範,任何錯誤就要按照贖愆祭的原則來辦理。

利未記22:17-25「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亞倫和他子孫,並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獻供物,無論是所許的願,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獻上,如此方蒙悅納。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

瞎眼的、折傷的、殘廢的、有瘤子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用以還願,卻不蒙悅納。腎子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這類的物,你們從外人的手,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神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不蒙悅納。」

如果燔祭代表的是以色列人全然的獻上和委身,邀請神來到他們當中,因為他們現在對神是完全地坦承開放,所代表的那個祭牲卻是有殘疾的,顯然是非常的不合宜。所以這裡規範必須沒有殘疾。

這個段落裡說到,處理牲畜獻為祭給神,基本上非常簡單,只有甘心祭的部分是可以有殘疾的。不管這些牛或羊,它的肢體有餘或者缺少,因為是甘心祭,所以它的殘缺等,沒有關係,不是重要的課題。但是如果在燔祭或感謝祭,或是還願的祭上面,這些都不可以。

其實仔細想想,原則非常清楚簡單,因為是被規範的,或者是要凸顯某一個意義。比如燔祭或是贖罪祭它必須是沒有殘疾的,是那沒有殘疾的來代替我們這一些犯罪,好像有殘疾的人。所以贖罪祭,它一定要是沒有殘疾的。唯一可以有例外的是甘心祭,因為那裡是甘心的狀況。每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委身。我們對神有不同的認識,神都接納。只要我們是甘心獻給神的。

在這裡其實很合適把聖經所啟示的信仰和古近東的宗教做一點相對應的比較。我們也許覺得肢體有餘或缺乏的牲畜作為甘心祭獻上,好像蠻有道理的,因為畢竟每個人都不一樣,只要是甘心樂意的,神都悅納。但是同樣的狀況,在古近東其他國家地區和宗教信仰裡,我們卻找不到可以類比的。其他地方,其他信仰,文獻裡所呈現的永遠是要最多最好的,是透過這些,在財物上的付出和犧牲等,向神明來證明原來我們對它有這麼多虔誠和盼望。在聖經裡非常不一樣的教導。

利未記22:26-30「耶和華曉諭摩西說:才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七天當跟著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耶和華的火祭。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要當天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不可以在牛或羊剛生的時候,這些剛生的牛犢或羊羔是非常嫩、非常貴重的。神告訴摩西要告訴以色列人,不可以在一生下來的時候,就把它獻給神。有七天的時間讓這個牛犢或羊羔可以跟著母親。第八天之後才可以當成供物獻給神。我們都知道這一段等待的時間,其實是為了讓剛剛生下小牛或小羊的,不管是母親,或是羊羔牛犢等,它們起碼有時間可以一起相聚。動物也有感情,在這些剛剛生的牛或羊之後,我們就把羊羔或牛犢獻祭,對於那個母牛或母羊來說是非常大的失落。

第28節更規範,很多時候會獻成年的,和牛犢或羊羔同時,但是就在需要同時獻兩種不同的情況下,也不可以同一天宰了母親和孩子。即使是牲畜,都必須要持守這些倫理,為的是要教導以色列人,在他們生活情境裡,他們需要如此思想和體貼。不單是為了自己的緣故。

所以在獻各式各樣的祭的時候,都有一些不同的原則和提醒。獻感謝祭的時候,要獻得可蒙悅納,它是出於真心的感謝。來到神的面前,它才蒙悅納。我們發現,即使是祭司、聖物,到牲畜的處理,都有相當的心意。

我們需要按照神所規範的來行,好討祂的喜悅。

——本系列參考胡維華博士《利未記》解經

®®®未经授权,请勿擅自使用、转载、出版、印刷;已经抄袭者请自行删除,请尊重知识产权,违者即为“盗取”。十诫中第八诫“不可偷盗” ®®®

*****

《利未記》第22章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
3 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凡身上有污穢、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
4 亞倫的後裔,凡長大痲瘋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聖物,直等他潔淨了。無論誰摸那因死屍不潔淨的物(物或作:人),或是遺精的人,
5 或是摸什麼使他不潔淨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潔淨的人(不拘那人有什麼不潔淨),
6 摸了這些人、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聖物。
7 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
8 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穢自己。我是耶和華。
9 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輕忽了,因此擔罪而死。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10 凡外人不可吃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聖物;
11 倘若祭司買人,是他的錢買的,那人就可以吃聖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12 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
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被休的,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與他青年一樣,就可以吃他父親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14 若有人誤吃了聖物,要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16 免得他們在吃聖物上自取罪孽,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17 耶和華對摩西說:
18 你曉諭亞倫和他子孫,並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獻供物,無論是所許的願,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
19 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獻上,如此方蒙悅納。
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
21 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
22 瞎眼的、折傷的、殘廢的、有瘤子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23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用以還願,卻不蒙悅納。
24 腎子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
25 這類的物,你們從外人的手,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神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不蒙悅納。
2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七天當跟著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耶和華的火祭。
28 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29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
30 要當天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33 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作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

转载请注明:活水之声 » sty33 奶茶和我

喜欢 (0)or分享 (0)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Hi,您需要填写昵称和邮箱!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