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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31 小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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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31 小丁的信
作者:林琦琦


2020/06/07
姐姐:

我今天要寫信給你,因為我想把好多事情裝進字裡面,像你以前把糖放進我的口袋那樣。你不要笑我字寫得歪歪的,我才五歲,我的手握住筆還是覺得它重重的,可是我很想很想你。

今天山上的雲很低,像把整座山輕輕蓋住。茶園一排排綠得發亮,風一吹,它們一起點頭,媽媽時常點頭說:「別怕。」我也想這樣對你點頭,說「別怕」。

姐姐,你去醫院那一天,我一直問媽媽:「一下下是幾天?」我真的想知道,因為「一下下」聽起來像我玩溜滑梯那麼短,可是媽媽的眼睛看起來像很長很長的繩子。哥哥叫我不要一直問,他說話短短硬硬的,好像他想用硬硬的聲音把想哭擋住。

疫情那時候,學校又量體溫又洗手,老師說要戴口罩。口罩什麼顏色都有,像一張折好的雲,掛在我耳朵上,耳朵會痛。我問老師:「病毒有眼睛嗎?它會不會找我?」老師說:「不會,只要你洗手。」我就洗手洗到皮皺皺的,像小小的老人家。保護的味道像酒精消毒,涼涼刺刺,我眼睛想哭,手乾乾的。後來媽媽買了一隻菊花味道的護手霜給我放在書包。

去醫院的時候,走廊的燈很白,白得像不用睡覺。探病只能一個人進去,媽媽進去,爸爸在外面等。爸爸盯著門,眼睛一直看著,好像門裡面放著他的心。我拉爸爸袖子說:「姐姐會不会怕?」爸爸說:「她有我們。」我說:「可是我們不能一起進去。」爸爸就把我抱高一點,讓我看窗外。山谷裡是雲海,白白的一大片慢慢流,太陽光從雲上滑過,像魚。爸爸說:「你看,光會照進來的。」姐姐,我把那句話放在心裡,像放一顆熱熱的石頭在口袋。我希望光也會照進你的骨頭裡,照到你笑出來。因為醫生阿姨說你的骨頭生病了,我聽不太懂,他說叫白血病,是骨頭的病。

姐姐,再過幾天就是全國羽球大賽。你知道嗎?我的球拍握把是深藍色,有一圈一圈止滑紋。我握久了手心會出汗。我跟媽媽說:「如果我拿第一名,姐姐會不會比較開心?」我本來還想問:那爸爸媽媽會不會也比較開心?我覺得第一名好像很厲害,很像一顆亮亮的糖。

媽媽那時候在做手作,要在三天後交貨給老闆的。她用奶油白的線,像小雲的顏色。她看著桌子,不知道在想什麼,但好像桌子會回答她。外婆來了,帶來一袋茶葉,袋子一打開,茶香像山在呼吸。外婆拿出手機說:「我朋友說這個很準,問一下比較安心啦。」哥哥皺眉說不要弄這些。外婆說:「你不懂啦,現在這種時候,誰不想先知道?」姐姐,我聽到「先知道」三個字,心裡像有一隻小兔子一直蹦。我也想先知道。

我想知道你什麼時候會回家陪我玩。
我想知道明天比賽會不会贏。
我想知道爸爸夜班會不會又帶零食回來給我。
我想知道媽媽晚上會不會又在廁所很安靜地哭。

然後,姐姐,事情就變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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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半夜。手機亮了一下,跳出四個字:「再問一次。」姐姐,我覺得那不是手機在響,是我的害怕在響。螢幕黑黑的像一小片夜,那四個字亮得像在敲我心。

我問媽媽:「它怎麼知道我在怕?」
媽媽說:「它很靈…」然後她自己也抖了一下。

你知道那個App叫什麼嗎?外婆說它叫「求籤App」。我覺得它好像不是在幫我們,它像在偷看我們的害怕,偷看得很開心。我把棉被拉到下巴,冷冷的感覺還是從螢幕那邊爬過來。

我跟媽媽說:「我們可以不要問嗎?」
媽媽小聲說:「我只是想安心一下下。」
我就很認真地問:「安心是什麼?是肚子不痛嗎?是晚上不用醒來嗎?」
媽媽沒有回答。外婆在客廳咳了一聲,像提醒。媽媽的手指就像被線牽住,輕輕按下去。

螢幕跳出一句話:「想要好結果,就要付出最重的代價。」

姐姐,我看到那句話,心裡突然想到量體重。我就很天真地想:最重的是幾公斤?我可以去量體重嗎?如果我很重,是不是就比較好?

可是下一秒我又想:最重會不會是你?會不會是爸爸?會不會是媽媽?我肚子忽然裝不下呼吸。

我小聲說:「我們是不是一直叫它照我們想的說?」
我又說:「我們是不是在逼手機照著我們的想法做?」
我還想問:如果我不問,它會不会生氣?可是為什麼我會怕一隻手機?手機會不會也在逼我們?

媽媽把手機反扣,可我覺得那句話還在黑裡亮著,像一顆不肯睡的眼睛,盯著我,直勾勾的。姐姐,我第一次覺得:有些答案會咬人。我第一次覺得,手機裡裝了「求籤App」,好像心裡就裝了害怕。

隔天開始下雨。雨打鐵皮,像很多小指頭在敲。藍色盆子滴答滴答,像在倒數。爸爸白天回來,反光背心螢光黃,上面兩條銀線像夜裡的小路。爸爸的手有灰味,還有一點點裂開的皮。爸爸不說話的時候,我最想做乖孩子,因為我覺得乖就會讓大人開心。

媽媽洗便當盒洗到會發亮。爸爸說:「先等等。」哥哥說他可以去打工,爸爸說哥哥要讀書。外婆說:「先過這一關,就好。」爸爸打開錢包又闔上,像在跟裡面的紙說悄悄話。我不太懂房租是什麼,我只知道它像一隻看不見的手,會把爸爸的肩膀往下按。

爸爸拿起一個小盒子,裡面是金色戒指。媽媽看一眼就轉開臉,像被光刺到。我問:「為什麼要拿走媽媽的?」爸爸說:「不是拿走,先放著。」我問:「放到哪裡?」爸爸說:「放去可以換錢的地方。」外婆說:「買藥。」姐姐,我那時候終於懂一點點:原來你的藥很貴。

我們走山路去當鋪。霧把路變成白白的線,我走在上面像走在牛奶裡。茶園被雨洗得更綠,綠得像從來沒有蟲來咬過。我很希望我們家也能被雨洗一洗,洗到像什麼都沒壞過,姐姐的骨頭沒有壞,房租也沒有壞。

當鋪門鈴叮一聲。裡面很亮也很冷,像冰箱。姐姐,我真的想:當鋪是不是冰箱?把東西放進去就會冷。玻璃櫃裡躺著很多東西:舊手錶、相片框、電飯鍋,還有一隻缺耳朵的兔子娃娃。那隻兔子看著我,像在等人抱。我差點想跟它說:我也想抱抱。

老闆看了戒指說:「只能撐一下。」爸爸又拿出媽媽的金項鍊,亮亮的,嚓一聲。媽媽說那是她結婚時候的。老闆說:「那就做少一點。」我聽不懂大人的少一點是多少,我只覺得我們家的東西一點一點變少。

然後老闆說一句很可怕的話。他說:「不夠,就押人。」
媽媽站起來:「押什麼人?」
老闆看著我說:「這個孩子。」

姐姐,我那時候真的很想問他:押的意思是什麼?為什麼老闆指定要我呢?

爸爸說:「我去。」
老闆搖頭說:「你去不值。孩子去,才值。」

我聽到那句話,胸口像被冷水倒進去。我突然懂了一點點:原來越害怕,越容易把最珍貴的拿出來。外婆還說:「只是幾天,幫忙一下下,姐姐就有錢能用藥了。」哥哥衝上來說不行。哥哥那個「不行」很大聲,大到我覺得他也在哭,只是用喊的。

爸爸蹲下來摸我的頭,摸得很慢。他說:「你最小……你最聽話。」
姐姐,我那一刻覺得,被疼愛也會想哭。我知道什麼是押了,就是因為我最小,所以我變成最後一張可以拿去換的票。
我很想說:我不想當票,我想當小孩。
我也想說:你們說我最小所以最聽話,那我可不可以今天不要聽話?
可是我的喉嚨像卡住了。我想到姐姐的藥,就不哭了,也不說了,我要被押在這裡給姐姐買藥。

他們真的把我留在那裡。當鋪後面有一扇灰門,摸起來粗粗的。倉庫裡是灰味,像舊紙箱睡很久。燈一下亮一下暗,我的影子也一下亮一下暗。螞蟻很多,蚊子也很多。老闆丟給我一塊抹布,濕濕的,水滴進袖子,冰冰的。他說:「擦。快。」

我就一直擦。擦架子、擦箱子、擦地板。我的手太小,抹布包不住。灰黏在指縫裡,像一層不肯走的黑。我想哭,可是我想到你在白白的床上,想到爸爸夜班走在黑路上,想到媽媽手作做到手指紅紅的。我就覺得自己也要努力。但自己在這裡真的好寂寞,我好想回家,又想給姐姐買藥。

老闆看著我說:「乖就值錢。」
姐姐,我心裡小小地跺腳:我不是錢。但我後來想,如果有錢,就能買藥,那也好。

我還怕爸爸媽媽睡不著。你知道嗎?我一直想像他們在家裡找我,像找掉在地上的一顆扣子。

晚上媽媽來送飯。便當盒亮亮的,像她洗了很久。媽媽問我累不累。我說不累,因為我怕她再哭。可是飯吞下去像紙,卡在胸口。
我問媽媽:「姐姐今天笑了嗎?」
媽媽說:「她今天……有看著窗外。」
我問:「那算笑嗎?」
媽媽眼睛濕了一下:「算。只要她還願意看外面的太陽,就算。」

我又問媽媽:「求籤App還叫你再問一次嗎?」
媽媽臉白了一下,像病房的燈。她說:「我刪掉了。」
我問:「真的嗎?不是說很靈嗎?」
媽媽點頭點得很用力,像把一根繩子扯斷。

姐姐,我那時候想:如果我很乖,姐姐會不會像充電一樣亮起來?
我又想:病毒會不會怕茶葉?因為茶很香。
我還想:如果我們把茶園的日出裝進瓶子裡,帶到醫院,姐姐是不是就不怕了?
我想很多很多,因為我太小,什麼都不能做,我只能用想的。

我還想,「求籤App」如果真的對我們好,為什麼要讓我們怕?如果很靈,為什麼要押?姐姐你有答案嗎?

隔天早上,雲海很厚,日出把雲邊烤成金色。茶園一排排亮起來,像有人把一盞盞小燈點在葉尖。
我在倉庫擦灰,聽到外面有人說話。是教練。

教練站在當鋪門口,手裡拿著我的球拍。他問老闆:「孩子怎麼在這裡?」老闆說:「欠了就要還。大家都這樣。」
教練的聲音像球拍線綁得緊緊的,不會亂。教練說:「欠錢可以談。欠到用孩子還,就不對了。」老闆冷笑說好聽沒用。

教練走到我面前蹲下來,跟我眼睛一樣高。他說:「小丁,真正的給予,是因為愛你,不是因為交換。」
姐姐,我聽到那句話,胸口像被熱毛巾擦過,像有人把我從冰箱拿出來。

教練又說:「安心不是提早知道答案,而是活得正直。」
我問:「正直是什麼?」
教練說:「是不靠小動作,不拿人換好處,不用害怕去餵飽害怕。」

我突然想到:求籤App一直說「再問一次」,當鋪也一直像在說「再押一次」。它們都在說:再給一點點。越重要的給越多,越緊急的要更多。而且還讓我們以為可以提早知道答案,但其實我只要乖乖的活著,教練說的正直。
姐姐,我覺得害怕很貪心,它會一直伸手要東西。

教練站起來說:「孩子回家。我來談。」
老闆說:「憑什麼?」
教練說:「憑我不收孩子。」
姐姐,我好想大聲說:對!不要押我!我不是票!我不想當票!

外婆急急走出來說:「你不要管啦!這是我們家……」
教練轉向外婆,聲音還是溫柔,可是很堅定:「阿姨,孩子不是代價。」
外婆的嘴張著,卻說不出話,像山上的霧忽然停住。

媽媽跑來,鞋子啪、啪。她一看到我就抱住我,抱得很緊,緊到我聽見她的心在跳。她哭了,哭得沒有聲音,可是肩膀一直抖。
我在她耳邊說:「媽媽,我很乖。」
媽媽一邊哭一邊說:「你不用這樣乖。」
她又說:「你回家就好。」

姐姐,我那一刻才懂:
偉大不是把小孩推出去。
偉大是把小孩抱回来。
真正的給予,是因為愛你,不是因為交換。

後來我去比賽。球館的燈很高,亮得像一群不睡覺的星星。地板是木色,我的鞋子一跑就「吱」一聲,像緊張在叫。
我握著球拍,手心出汗。我又想起求籤App那句「再問一次」。
我就小聲對自己說:「不要用害怕餵飽害怕。」

哥哥坐在看台,假裝不看我,可我知道他在看。哥哥今天的臉沒有那麼硬了,像冰融一點點。
媽媽手裡握著奶油白的小吊飾,像一朵雲。
爸爸戴口罩,眼睛笑笑的。
外婆坐得很直,像她以前等求籤App回答的時候那樣,可是她今天把手機放在包包裡,沒有拿出來。

我打了一場又一場。我沒有每一球都贏,可是我每一球都打得乾乾淨淨。我沒有偷看明天,我只把今天握緊。教練說的。

比賽結束,我拿到第三名。
我心裡先縮一下:第三名會不會不夠好?姐姐會不會開心?
我還想:如果我輸了,爸爸會不會更難過?
可是爸爸先站起來拍手,拍得很用力。媽媽抱住我說我很棒。哥哥說我沒有亂來很好。外婆摸摸我的頭,眼睛紅红的說我辛苦了。

姐姐,我突然懂了:原來我不用用名次換愛。
我也不用用自己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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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路上,雲海鋪在山谷,像世界慢慢把棉被蓋好。日落把茶園的邊邊染金,風輕輕走過,葉子一起點頭。
我想跟你說:姐姐,你趕快回來。
如果你很累,就先看窗外的太陽。光會照進來的。

我以前以為,想要被保護,就要拿東西去換。
可是那位真正的守護者,不吃抵押品,也不收孩子。
當大家都在找捷徑,有人願意站在原地,把我帶回正路。
我慢慢懂了——真正的給予,是因為愛你,不是因為交換。
那位看不見的守護者,很樂意把好東西放在我手心,不是因為我買了票,是因為我是他的孩子。

姐姐,我把這封信折好,放在枕頭旁邊。
今晚風還在,鐵皮屋頂還會咚咚。
可是我覺得我被抱住了。

你最小的弟弟小丁

敬上。

後記:

《利未記》第二十章提醒以色列人:在最日常的生活裡,當人陷在恐懼時,很容易把信仰變成交易:用禮物、代價、甚至用最珍貴的生命去換「保護」與「好結果」。耶和華卻嚴厲禁止把兒女獻給摩洛,因為這種作法不只是否定生命的尊貴,也把上帝誤解成可以被賄賂、被操控的神(利未記 20:1–5)。

故事裡「當鋪押人」的極端,是把「越危急越極端」的人性推到最邊緣:恐懼會叫人願意把孩子推出去,換一張「明天的票」。這對應《利未記》對摩洛崇拜的斥責:耶和華不接受以孩子為代價的交換,反而要保護孩子、維護社群的純淨與界線,使人不被周圍的風俗污染(利未記 20:2–3)。

「求籤App」與半夜的「再問一次」,象徵人在未知前想走捷徑、求確定、求掌控的衝動;這貼近利未記所說的「交鬼的、行巫術的」──把心轉向神秘力量,企圖用另一套方式抓住明天。耶和華宣告要剪除這樣的道路,因为那不是敬拜與信靠,而是另一種「用恐懼去餵恐懼」的捆綁(利未記 20:6)。

《利未記》最後的勸戒是:不可隨從外邦風俗,免得地把人吐出(利未記 20:22–23)。故事裡「大家都這樣」的聲音,代表風俗的壓力:看起來合理、快捷、有效,卻會一步步把人帶向更深的黑暗;而回到正路的轉折,代表選擇不隨俗、不用孩子換明天、不靠神秘捷徑操控未知,而是回到正直與信靠。

福音在於:耶和華不是交易的神,祂不收人的孩子。祂樂意賜福,却不是因為人用代價換來,而是因為祂是施恩的神、立約的神。當人回轉、遵行祂的話,就學會在恐懼裡仍信靠、不用人作代價、不靠邪術求答案,而是在真理裡得著真正的平安与保守。

*****

作者的話:

《利未記》第三部分是規範以色列人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事項。這些雖然是日常的生活,不管是食衣住行,哪一部分的細節,都是跟以色列人在神面前聖潔的身分有很大的關聯。

在古代的信仰中,大部分的時候都是求神問卜、趨吉避凶。古代人非常害怕神明的力量。因為相信、想像神明總是比人厲害。可是他們跟這些神明的關係,不管是埃及人、迦南人,甚至巴比倫人,大部分的時候跟神明的關係都是以來在某一種交易中。是怎樣敬拜神明、敬畏神明、給神明什麼禮物,換得神明的祝福與保守,或者解決某一些困難的問題。

以色列的神相比之下就非常特別和不一樣。祂要求以色列人在食衣住行上,在生活的細節裡,從早到晚,在他們對待家中的父母、老人家,對待社會中彼此如何進行交易,如何對待寄居的外人等,是在這些生活的每個向度和環節裡,他們必須對著一位神有交代。

利未記20:1-5「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人若佯為不見,不把他治死,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

摩洛是迦南的一個神明,顯然至少在這個時期而言,它有相當的影響力。許多迦南的民族或個人對於這一位神明有很大的敬畏。他們甚至要把自己的兒女獻給它,獻兒女為祭給神明,在古代中東有兩種做法。第一種是在《列王記下》所看見的,在戰爭的時候摩押王曾經這樣做:列王記下3:26-27「摩押王見陣勢甚大,難以對敵,就率領七百拿刀的兵,要衝過陣去到以東王那裡,卻是不能;便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或作招人痛恨】,於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

在這一次好幾個王在戰爭的過程中,經文提到摩押王的勢力受到很大的挫敗。在面臨聯軍的時候,他發現他眼看著就要失敗。不但失敗,他自己的性命可能非常難保。在那個衝鋒最後的努力失敗之後,他只好採取最極端的手段。在古代對一個王來說,對一個國家來說,接續王坐王位的王儲,他的安全非常重要。一個國家如果沒有王儲,隨時很可能都會發生非常大的戰爭。在於政權的安定、國家的繁榮和發展等,都會產生很大的問題。

不過對摩押王來講,這個時候想不到那些安定、繁榮和發展。眼前的危機是他就要沒命了。如果他沒命了還談什麼國家呢?所以在非常危急的時候,按照他的風俗、文化和信仰,他可以想出來最激烈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他的長子——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王儲,獻為燔祭給他的神明。

人為什麼會想出這麼可怕的手段呢?我們大概可以想像,無非是要在那危機的關頭呼求神明來幫助。怎樣可以讓神明來幫助?之前其他的手段顯然都已經失效了,不管是獻祭為禮物、許願等,顯然都沒有帶來幫助,沒有感動神明。所以對一個人來說,很可能最寶貴的除了自己的性命之外,就是他兒女的性命了。

在這裡把兒子獻祭給神明,意思是要向那個神明顯出他對它的敬虔和敬畏。他是如此地全然擺上,已經把對他來說最好的都給了神明。希望藉此可以感動神明。

《利未記》20章,神在這裡的規範,就是以色列人當中應該有這樣的情況。之所以不應該有,除了不應該敬拜這樣的神明之外,連對神明有這樣的想法和認識都是不可以的。對於以色列所敬拜的神,聖經所啟示、所介紹的這一位神,那真正創造天地的神來說,祂不是一個需要我們不斷向祂證明,我們有多敬虔敬畏,我們不需要用極端的手段把祂所賜給我們的兒女獻為祭。所以神非常嚴格禁止,甚至是以色列當中生活的外邦人。

第2節提到,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這些跟以色列人有不同信仰,但是只要在以色列的土地上,他們連這樣的事也不可以做。不要讓以色列人受到任何污染,誤以為他們所敬拜的神好像和迦南的這些神明一樣,是需要用禮物或自己看為最寶貴的兒女的性命來交換的。

我們提到第二種,是透過某一些儀式,也許是過火或其他方式,比如把兒女的頭髮或衣服剪下來,作為某一種象徵,然後放到這些神明的廟裡。類似的宗教儀式在古近東也有,大概是為了能避免也許情況沒有那麼危急但仍然希望向神明證明敬虔的事。所以用這些儀式、符號來代表,不管是哪一種,都在這個規範裡,都是不可以的。

本地的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用石頭打死人對我們今天來說,比較是暴民的行為。好像隨地找到一些石頭作為武器來攻擊人。在古代近東,拿石頭打死人是法庭行刑的一種方式。意思並不是在大家群情激憤之下,一時無法控制,然後拿石頭把這些人打死。這裡所說的是,本地人要清楚,要經過法庭的審判,使用正式公開的審判來執行這個過程,因為知道這會影響和污染以色列的信仰。所以在這個情況下,這樣的人都要經過正式審訊的過程,最後接受刑法。

利未記20:6「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人偏向交鬼和行巫術的,都是因為對眼前的現況有一些不滿。希望能找到一些啟示,找到一些方法和出路。但是在以色列的社會中,唯一的出路是神,不應該尋求交鬼的、行邪術的。所有的都在上帝眼中成為行邪淫1,要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20:9「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我們大概常常忘記聖經中,原來對於父母的身分地位有如此崇高的看待。對於我喔們現代人來說,我們常常想到或者讀到類似的經文。我們的問題回事,父母難道永遠都是對的嗎?如果父母做錯了事,又怎麼辦呢?經文的回答大概會是,就算父母做錯了事,有合一的方法來規勸。在以色列的社會中,有其他人來適合做教導指正的工作。兒女咒罵父母,這其中咒罵的動詞是非常強烈的,甚至是咒詛父母的。這個情況在以色列社會是不被允許的。

利未記20:10-12「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在第18章對於性倫理有非常高的要求。以色列不該像周圍的外邦一樣,用他們所認為合理合法的手段來混亂性關係的倫理。

這裡再一次提到同樣的狀況。利未記20:14「人若娶妻,並娶其母,便是大惡,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對我們現代人來說,也許我們不敢說這樣的狀況是不可能的,但至少是非常罕見的。誰會去一個女人,又娶他的岳母呢?不管在年紀各方面,我們都覺得這很難想像。《利未記》為什麼這樣規範呢?很明顯在當時的社會裡有這樣的狀況,以至於律法裡要規定,明白地揭示這樣的情況是大惡,是不被神允許的。是要用非常極端的手段來處理的。主要原因在於古代的社會很常用婚姻的方法來處理財產的問題。

我們記得以色列人在進迦南的時候,《申命記》裡摩西再一次警告警戒以色列百姓不要跟外邦人通婚,為什麼呢?主要是因為,覬覦別人的房屋、城邑,希望能夠簡短一些時間或努力,可以很快地獲得相當物質的享受。透過通婚的手段,可以得到對方的菜園、葡萄園,甚至是他們的社會關係。如果可以打入當時地方的一些組織或家族等,對以色列人在那裡的安身立命,對他們的經濟狀況,會有相當的改善。是因為這樣,產生非常多的婚姻以及性的關係。

《利未記》講到一個人娶妻,甚至還娶了她的母親,大概也是這樣的狀況,比較不是情慾的問題,而是財產的問題。是一種經濟手段,為了要得到某些財富土地等,用這樣的方法,雖然好像合乎迦南的風俗民情,在埃及甚至合乎法律規範,可是聖經明文規定,這一些都是不合神喜悅的。

利未記20:15「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那獸。」當時以色列的家庭中都有一些放牧的牲畜。從牛羊馬驢等,不管是哪一種,以色列人不可以因為生活上的親近而造成混淆。

利未記20:17「人若娶他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在古代社會有一種狀況,很可能也是我們現代人常常已經忘記了的。許多民族、地區、國家、部落都有同樣的現象。他們喜歡近親通婚,我們可以想像在遠古時期,需要是自己人才比較有安全感。對於外人來說,總是帶著懷疑的眼光。這些人為什麼會從遠方來到我們當中呢?總有一些目的、理由。或是為了奪取我們的牲畜、金銀、財產,甚至是土地或人口,這些人才會來到這裡。所以對於遠方的人、陌生人,總是存著懷疑的態度,特別在安全上有相當的警戒。

因此通婚被視為非常不合宜的作為。如果要婚嫁,應當從自己的人中挑選。對我們來說很容易考慮到婚姻的時候,我們不會在近親裡,特別是在血緣上越靠近的。我們今天的倫理人越是不合宜的,如果我們設身處地地想,古代社會裡,因為安全和保障自己的身家性命、財產,這種想法,反而傾向近親通婚,希望是認得的人。

因為居住範圍的限制,交通的不便,所以所謂的自己人很常是在自己部族,甚至在自己親族中,造成近親通婚的普遍。我們記得聖經早期尤其是《創世記》裡有很多這樣的故事。亞伯拉罕的妻子和他是同父異母的關係。當他為孩子娶妻的時候,要回到本族本家裡找一個媳婦。當雅各要娶老婆的時候,他回到他母舅那裡。

在遠古時期,古代社會裡,這種現象非常普遍。可是到了《利未記》的時期,以色列人中已經有相當的人口。這時候聖經規範以色列人要避開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近親。不可在他自己非常近的親族中。這樣可以讓他們在神面前得為潔淨。使他們對於彼此的界線、關係以及和諧能夠有好的體會和發展。

利未記20:22-23「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對我們讀聖經的人來說,這樣的邏輯非常清楚也簡單。上帝因為迦南地居民的一些惡行、敗壞的風俗,把他們趕逐離開那地,把那塊土地,上帝美好的創造,賜給了以色列人。如果這部分是確定的,以色列人怎麼可以進入那塊土地之後又做一樣的事呢?當然不可以。如果他們做一樣的事,怎麼能確保他們不會被上帝再一次逐出或刑罰呢?

在理性上容易理解,在生活實踐裡卻需要非常清楚地持守才可以避免。人總是容易便宜行事、人總是容易自私自利。為著眼前一些方便和滿足,我們常常會犧牲我們的原則和信念,我們更常常忘記那是上帝的命令。

但願這一章的要求和勉勵成為我們的幫助和提醒。

——本系列參考胡維華博士《利未記》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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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20章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
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
4 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人若佯為不見,不把他治死,
5 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
6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7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8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9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罪原文作血;本章同)要歸到他身上。
10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11 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2 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4 人若娶妻,並娶其母,便是大惡,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
15 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那獸。
16 女人若與獸親近,與他淫合,你要殺那女人和那獸,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7 人若娶他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18 婦人有月經,若與他同房,露了他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
19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這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二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20 人若與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擔當自己的罪,必無子女而死。
21 人若娶弟兄之妻,這本是污穢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無子女。
22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
23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24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
25 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26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27 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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