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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18 喷泉里的真话
作者:林琦琦

小棉棉住在雲朵社區。社區中間有一座純白色的噴泉,水花會「噗、噗、噗」跳起來,落下來的時候亮亮的,像把陽光切成一片一片。
小棉棉最喜歡在噴泉邊蹲著看水。水很清,清到能照出人的臉。
媽媽常說:「水很清,清泉能照出人的臉,讓我們變誠實。」小棉棉一邊點頭,一邊抱緊他的布偶——一隻耳朵歪歪的兔子,叫歪歪兔。歪歪兔的毛軟軟的,抱著就像抱著一個小小的暖墊。小棉棉有時候覺得,歪歪兔比他還懂自己。
他有幾個同齡朋友:跑最快、笑最大聲的豆豆;很愛問「為什麼」的糖糖;做事很講規矩的阿樹;還有一個常常想躲掉麻煩的亮亮。
他們幾乎每天都在噴泉旁集合,像一群小鳥落在同一根樹枝上。
*****
那天早上,媽媽在廚房做奶香鬆餅。爸爸把一罐牛奶放在桌上,還特別提醒:「這罐很珍貴,小心別打翻。」
豆豆在門口跳著喊:「我聞到香味了!奶香鬆餅!」小棉棉本來想說「等一下分你」,可他忽然想起昨天豆豆笑他:「你怎麼還抱布偶啊?」小棉棉眉頭一皺,嘴巴就先衝出去:「你才不要吃!你又不是我們家的人!」
話一出口,小棉棉自己也愣住。豆豆的笑像被關掉,眼睛一下子紅了。他張了張嘴,最後只說:「喔……我走了。」他轉身跑開,跑得很快,快得像怕自己慢一點就會哭出來。
糖糖剛好路過,停下腳步,看看小棉棉,又看看豆豆的背影,小聲說:「小棉棉,你那句話……像把豆豆推進冷水裡。」
小棉棉抱著歪歪兔,覺得腳底下有一粒沙在磨。他想裝作沒事,想說「我只是開玩笑」,可是心裡那粒沙不肯停。
他小小聲說了一句媽媽常對他說的話:「心裡知道,就不要裝作不知道。」
*****
中午,小棉棉到公園。噴泉旁邊,亮亮和阿樹已經在了。亮亮在玩一張卡片,卡片上有亮晶晶的貼紙;阿樹在把自己的鉛筆盒排得整整齊齊,像軍隊站隊一樣。
小棉棉坐下來,噴泉的水面照出他的臉:嘴唇抿得緊緊的,眉頭皺著。阿樹抬頭看他:「你臉怎麼像沒睡飽?」亮亮也看他:「你是不是又被媽媽說了?」小棉棉搖頭,卻說不出話。
糖糖跑來,手裡拿著一根冰棒,說:「豆豆不來了,他說他不想去你家附近。」小棉棉心裡一縮。糖糖咬著冰棒,認真地說:「你不是故意想罵他,可是你知道那句話讓豆豆很難過了。」
小棉棉把歪歪兔抱得更緊,終於吐出那句他最不想做、卻最需要做的事——爸爸說:「做錯了,就回到神面前。」阿樹皺眉:「至少可以讓你先回去道歉。你要怎麼做?」小棉棉站起來,鞋底像黏著沙,但他還是走了。他跑去找豆豆,心跳得像噴泉的水花一下一下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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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躲在溜滑梯後面,抱著膝蓋,像把自己折小一點就不會被傷到。小棉棉站在他前面,喉嚨乾乾的:「豆豆……我那句話不該說。我不是故意要把你趕走。」豆豆沒抬頭:「可是我聽起來就是那樣。」小棉棉鼻子一酸:「我生氣你笑我抱歪歪兔。我嘴巴太快了。我錯了。」小豆豆抬起頭,眼睛紅紅的:「你說對不起就好嗎?」小棉棉愣住。他忽然明白,傷人的話像打翻的牛奶——不是一句話就能把地板擦乾淨。
這時媽媽也走到公園附近,遠遠看著兩個孩子,沒有插進來,只用眼神提醒:慢慢說真話。小棉棉吸一口氣,說得更清楚:「今天你來我家,我們一起把鬆餅做好,我第一個分你。以後你笑我,我可以說『我不喜歡』,不是說『你不是我家的人』。」
豆豆吸吸鼻子,點了一下頭:「那我也不笑你了。我只是覺得你很可愛。」小棉棉臉紅了一下,也落下了心裡的一顆石頭。他媽媽常對他說:「錯不是結束,回到神才是路。」
*****
他們回到噴泉旁時,大家都在。亮亮把那張亮晶晶卡片塞進口袋,裝作很忙:「你們和好了喔。」阿樹看著他們:「那句話講清楚了嗎?」糖糖笑一下:「噴泉今天看起來比較亮耶。」小棉棉剛坐下,豆豆忽然想幫忙搬一個公園的水桶——那是給小朋友玩水的塑膠桶,大家常拿來裝水、倒水、做小水路。
豆豆說:「我來我來!我力氣很大!」他一用力,桶子撞到噴泉旁的石沿,「啪」的一聲,桶柄裂了一道口。裂口不大,但很明顯。水從裂口滴滴答答流出來。
時間像停住一秒。
豆豆的臉白了:「我不是故意的!」亮亮立刻說:「反正也不是我們家的桶子,先走吧!沒人會知道是我們弄的。」他說得很快,快得像把事情推走就不會痛。阿樹的眉頭立刻又皺起來:「你弄壞的是公園的東西,怎麼可以走?」亮亮撇嘴:「不走等著被罵喔?」
糖糖看著裂掉的桶,輕聲說:「你看,水一直滴。就算你走了,裂口還在。」小棉棉心裡那粒沙又磨了一下。他想起自己早上也想裝作沒事。他看著豆豆:「你現在知道了。豆豆眼眶紅紅的,點頭:「我知道我錯了,不小心的。」小棉棉把那句話說出來,不大聲,但很穩:「做錯了,就回到神面前。」
亮亮嘟囔:「神又不在這裡。」阿樹看著亮亮,說:「神在不在,你心裡知道。」糖糖跟著補一句:「心裡知道,就不要裝作不知道。」亮亮被堵得說不出話,只能踢踢地上的小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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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把裂掉的桶帶去社區管理室。管理室的阿姨正在貼公告,看到他們抱著桶進來,先是驚訝,然後蹲下來問:「怎麼啦?」豆豆把嘴唇咬得很緊:「我不小心弄裂了桶柄。我不是故意的,但我現在知道了。」
管理室阿姨沒有罵他,只是摸摸裂口,說:「你願意說出來,這很好。可是壞掉的東西要修,修要材料,要花錢,這就叫『損失』。有損失,就不能只說對不起。」
阿樹立刻問:「那要怎麼辦?」管理室阿姨指著旁邊貼著的維修表:「我們要買新的桶柄,或整個換新桶。你們要補回。」亮亮小聲說:「那我們是不是完了……」糖糖搖頭:「錯不是結束。」小棉棉也小聲說:「回到神才是路。」
管理室阿姨看著四個孩子,溫柔但清楚:「你們回到正路的方法很簡單:把損失補回來,還要多補一點點,讓自己記得下次更小心。」
阿樹眼睛亮了一下:「多補一點點,是不是像……五分之一?」管理室阿姨愣了一下:「你怎麼知道?」阿樹說:「我爸爸說過,補償不是隨便想的,是有規矩的。」管理室阿姨點頭:「是的,規矩就是要多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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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四個孩子在小棉棉家集合。爸爸媽媽也一起坐下來。爸爸拿出一張紙,寫上「新桶柄:50點」。點數是社區的愛心點數,可以用存下來的點數去換物品或服務。亮亮瞪大眼:「50點?!我才存了20點!」爸爸點頭:「所以你會覺得痛。痛會提醒你下次更小心。」
豆豆小聲問:「那五分之一怎麼算?」爸爸拿起筆,很清楚地寫:「補回 50點,再加五分之一。」他把50分成五份:「每一份是10點。五分之一就是其中一份——10點。」糖糖睜大眼:「所以要給60點?」
爸爸點頭:「對。這多出的10點,不是為了讓你更難過,是提醒你:你造成了損失,補回來要完整,還要多補一點點,讓自己記得,讓別人知道你很認真。」
亮亮的臉垮下來:「我真的好捨不得。」媽媽沒有笑他,只說:「捨不得是正常的。表示你知道這件事不小。」
小棉棉抱著歪歪兔,忽然想到:自己今天也讓別人心裡少了溫暖。那不是點數能算的,但一樣要補回。他輕聲說:「心裡知道,就不要裝作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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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到學校,亮亮把鉛筆盒打開,準備上美術課。忽然倒吸一口氣:「糟了!我昨天借糖糖的亮晶晶卡片,我放哪裡了?」糖糖愣住:「那張是我最喜歡的卡片……我還貼了星星貼紙。」亮亮臉白了:「我、我以為我放口袋……」
他翻書包、翻抽屜、翻外套,怎麼翻都找不到。那張卡片像被風帶走了。亮亮的第一個念頭又冒出來:裝作不知道。說不定糖糖過幾天就忘了。說不定沒人會追究。可是糖糖的眼睛已經紅了。她小聲說:「我不是要罵你,我只是……好難過。」
亮亮的胸口像被什麼抓了一下。他想起昨天桶子裂口滴滴答答的聲音。裂口不是你不看就不存在。
他吞了口口水,終於說:「我知道了。我弄丟了你的卡片。」阿樹立刻問:「那就不是只有道歉。這是財物的損失。」
老師走過來,聽完後說:「亮亮,弄丟別人的東西,最重要的是誠實和補償。你要想辦法補回來。」亮亮的眼淚差點掉下來。他點頭:「我會補。」
下課了,他跑去噴泉旁找小棉棉。噴泉照出他的臉:眼睛紅紅的。他小聲問:「小棉棉……如果我補回來,還要加五分之一嗎?」小棉棉抱著歪歪兔,想起昨天爸爸算給他們看的五份與第六份。他點頭:「如果造成了損失,就要補還,還要加五分之一。那多的一點點,會痛,可是會讓你更小心。」
亮亮的肩膀垮下來:「我真的捨不得我的點數。」小棉棉看著他,說:「我也捨不得我早上那句話。可是知道了,就要回來。」亮亮吸一口氣,像把自己推回正路:「做錯了,就回到神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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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四個孩子一起去社區管理室,把60點交出去,補了桶子的損失,並且加了五分之一。管理室阿姨接過點數,認真地說:「你們願意承擔是好行為,公園的東西就能修好。下次玩得開心,也要玩得小心。」
豆豆看著那張點數卡,心痛得皺起鼻子:「我少了好多點數。」阿樹拍拍他:「你會記得,這就夠了。」糖糖也點點頭。
亮亮站在旁邊,心裡像打結。他還欠糖糖一張卡片。
他跑去文具店,用自己存的點數買了一張新的亮晶晶卡片。店裡還有一包星星貼紙,他想了想,又買了一包——那就是五分之一的「多一點點」。買的時候他手心很熱,像抓著一顆小石頭。那顆石頭叫「捨不得」,可是他沒有把它丟掉,他只是抱著它往前走。
他把卡片和貼紙交給糖糖,聲音很小:「我弄丟你的卡片。這張是補回的。這包貼紙……是多加的五分之一。我知道它不能完全變回原本那張,可是我想讓你知道,我很在乎。」
糖糖眼眶紅了,卻笑了一下:「謝謝你沒有裝作不知道。」亮亮的眼淚這才掉下來,像把鞋子裡的沙沖走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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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傍晚,小棉棉抱著歪歪兔,坐在噴泉邊。噴泉的水花一下一下跳,像在說:你可以回來。
他想起自己早上那句傷人的話,想起豆豆桶子裂口的滴答聲,想起亮亮丟卡片時那張白掉的臉,想起「60點」那種捨不得的痛。
他忽然知道,自己不是因為不會犯錯才被接納,而是因為願意回來。
噴泉還在噗噗地跳,水花亮亮的,像把他們的臉照得更誠實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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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這則故事用「噴泉的清水能照出人的臉」來比喻《利未記》關於在神面前無可隱藏的罪、回轉與和好的方向。
小棉棉說了傷人的話,並非預謀害人,而是在情緒裡口快失控,這對應《利未記》4章「贖罪祭」所強調的「誤犯」:不是執意悖逆,卻仍是真實的罪;一旦「自己知道了」,就不能把它淡化成「只是說說」,而要到神面前承認,求神使關係和好恢復。
弄壞公園水桶、弄丟同學卡片與文具,則刻意呈現《利未記》第5章「贖愆祭」的核心:贖愆祭不是單純「誤犯」就獻,而是誤犯帶來了「財物上的損失」與虧欠,因此不止需要口頭道歉,更需要「補還」,並且「另外加五分之一」,使補償成為定量的承擔與警惕。
文中把桶柄的修繕費與卡片的重買價值算得清清楚楚,並將「五分之一」化成多加的那一份,讓孩子在「捨不得」的心痛裡學會更謹慎,也讓被虧負的人看見誠實不是一句話,而是願意付出代價的行動。
當角色願意照著「贖罪祭」的承認與「贖愆祭」的補還(加五分之一)去行,故事就回到《利未記》的盼望:神看重聖潔,也樂意在真誠的回轉中恢復關係,印證那句貫穿全文的話——「做錯了,就回到神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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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
《利未記》第4章講的是「贖罪祭」。
第1-2節最主要的原則是「誤犯」,不是有預謀的、不是執迷不悟的——贖罪祭並不是贖所有的罪,而是我們在生活中渴望過聖潔的生活,但是總是有思慮不周、疲倦、不警醒的時候,無心所犯的罪。按照這樣的條件,我們獻祭,神可以恢復關係,重新接納我們。
第3節說「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裡,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後面的章節說如何處理公牛:頭、內臟、脂油都有詳細的規範。
第13節「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以色列全會眾有一個集會,在那個集會會一起決定關於大家的事;有點像我們的議會,雖然大部分的議會裡是代議制,所以是那些代表而已;但以色列的代表性大部分比我們今天的代議政治更高、參與的人更多。不論如何,是這些人所做的決定:如果是誤犯的罪或隱而未現的罪,等到後來他們發現那是得罪神的事,或者有人想起、或先知的指責等,14節說「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視不同的人、不同的群體、不同的狀況要按造規範的來行。
第22-24節說「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 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
如果我們仔細想想,所提到的祭司、以色列會眾、官長犯罪,這是不太容易處理的事。
祭司如果犯罪,不太有人知道。如果他在聖所裡,他的思想和作為更是沒有人知道。
以色列全會眾的事,大概很容易推託,我們可以說它只是某某人說了怎樣的話:全體做的事,是最不容易有人出來承擔的。
官長可能是十夫長、五十夫長、百夫長等。這裡的「官長」在希伯來文指的是國家級的領導人,是有相當高的地位、有很高的身分。這些人其實很少跟一般的平民百姓混在一起。在他們周圍有大概有一些智慧人、謀士為他們出主意。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大概很難說我們誤犯了什麼罪。
首先我們不是有心的,再來就算犯了罪也不太有什麼人知道。然而利未記的規範是:一旦你知道了,就要在神面前獻這些祭、認這些錯。從祭司、到全會眾、到官長都一樣。
利未記裡這些獻祭的規範讓我們思想我們的狀況。也許我們所有人都不喜歡犯罪,更不喜歡承擔犯罪之後的結果。如果他是誤犯的、是無心的、是經文所說隱而未現的、是大家都看不出來的,那也許我們就會讓它變淡,反正也許過兩天、過兩週,就沒有人記得了。
可是神卻告訴我們,這些祂都記念。我們要謹慎看待任何一件神吩咐是不可行的,而我們誤犯了。我們如果願意這樣處理我們的屬靈生命,我們就會一直都對罪惡非常敏感,我們也就可以相對的盡我們的本分,小心不要犯罪,也因此更多討神的喜悅。
官長——那些位居一般人之上的人,他們如果行了什麼不討神喜悅的罪,他要按照這裡所規範的來行。如果上行下效,一個社會當中,一個組織當中,在上位的人對於自己是不是討神喜悅,有這麼高的敏感度的話,我們可以想見,對那個群體來說,他的公義公平、謙卑、敬虔都會是一個非常吸引人和祝福人的地方。
第27-29節「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這四種不同的階級、身分、地位、代表性,在他們知道所犯的罪之後,所要獻的祭牲也有價值上的差別。到了一般的平民百姓,他們可以用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我們可以知道即使是母山羊,對以色列人來說還是相當貴重的牲畜。所以所有的罪都需要很嚴肅、很認真的看待。因此我們才會懂得保守自己。
即使是隱而未現的罪、不小心、誤犯、我們覺得比較疲倦或輕鬆的狀況,都仍然要對罪敏感。 不過我們也大概可以在這裡看出來,越是在重要的身分地位上的人,越是需要保守自己,因為這些人在做決定、思想、決策的時候,甚至是敬拜的時候,由於他們的身分地位,他們對社會有非常非常大的影響。
利未記要建構一個社會是,越是重要,越是上位的人,他們越可以看待他的重要性。為了讓整個社會群體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地方。
我們知道,最早遵行利未記規範的以色列人是剛剛離開埃及的奴隸。告訴這群奴隸他們需要敬拜神所以他們需要獻上燔祭;告訴他們,他們每一餐所吃的他們需要獻上素祭;告訴他們在日常中所許的願蒙神應允了,神加倍賜福給你使你豐富有餘、全家和樂,所以你要獻上平安祭;這些獻祭對於這些人來說在觀念上應該很容易接受。
但是從贖罪祭開始我們發現其實對他們來說有很大的難處,這一群奴隸平常對罪惡大概就是最不敏感的人,因為在做奴隸的過程通常都是非常自私的:只看眼前和現在,可以怎麼過得舒服安逸一些,少做一點苦工,多獲得一點物質。
要在這裡說,大家都不知道的隱而未現的事,神卻知道,因此得獻贖罪祭——得有相當財務的損失來預備獻祭的牲畜獻給神,所以跟神的關係可以和好、恢復、改善,這是一個非常不容易的概念。 也許對我們來說也是一樣。
我們很多時候希望把我們的物質、金錢、擁有,抱在手中抓得緊緊的,對於那些我們本來不知道而後來想起的罪,既然我們曾經不知道,也沒有人曉得,我們就會希望我們再不知道一次,忘記一次。
因此贖罪祭非常不容易但是卻跟屬靈生命非常有關連的祭。它更是顯明生命主權的一個重要的獻祭——表明我們生命有一位更高的主宰。神的是非、價值、判斷要成為我們一切行事為人的標準。在這樣的基礎上,人獻上贖罪祭。同時也是透過贖罪祭成就非常特別而美好的事。
為什麼贖罪祭可以成為救贖?為什麼這些牛羊,不管公的母的,可以讓我們犯罪的人,雖然是誤犯的無心之過,而成為我們的救贖呢?因為生命代替生命。因為相當的生命的犧牲和擺上,讓我們從中得蒙救贖。
我們大概可以想像在以色列的環境中,幾乎每一頭牛或羊,其實是他們畜養的:他照顧這頭牛,這頭牛也為他效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能是一頭小羊,是他所喜愛的,好像寵物一樣陪伴他;是這些牛和羊因為他所犯的罪,在上帝面前失去了生命。因此對以色列人來說每一個祭牲的獻上都是痛到心裡頭的,因此贖罪的概念對他們來說是非常深刻的。是另一個他所親愛的、覺得貴重的,代替了他的性命而犧牲了,在神的面前擺上了,所以他可以得到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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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今因為沒有贖罪祭,所以有時在神面前的認罪過於輕易、廉價、不痛不癢的。造成今天的社會即使是在基督徒和教會中,我們對於罪也越來越不敏感。希望這裡的贖罪祭,能給我們一些提醒和幫助。
在《利未記》第5章提到「贖愆祭」。它可以大略分為兩個主要區塊。
1. 談到對神:聖物的部分。
我們先看看「贖愆祭」的基本原則:人如果在其他人的財務上造成一些損害,不管是聖物還是一般人,他要獻祭。
第14-16節,「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 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14節提到在聖物上,也許有一個人許願,但是在還願的價值上出了差錯——誤犯的罪,不是刻意隱瞞欺騙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他要獻上一隻公綿羊為贖愆祭。另外還要加上五分之一(20%)給祭司用來作為補償。
這個補償的原則非常有趣。我們也許會在別人財務的損失上,最後因為被發現了所以只好承認,可是我們很常忽略補償的原則。如果補償的原則可以常常被施行和提醒,會造成一個效果是:下一次在做同樣的事情時會特別小心、會考慮到別人的狀況,這是因為只要造成別人的損失,在賠償的過程中會深刻體會到對別人的不便、傷害——這就是贖愆祭的目的。
2. 人的部分(1-4節)「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 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什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或是有人嘴裡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什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歸還的原則同上(加上五分之一)。因此贖愆祭原則簡單:不論對神或人,補還的原則是一樣的。不會因為是聖物或隔壁鄰居的俗物而造成比例上的差別。
這其實是一段非常有趣的經文。在古代社會裡,常常是得罪神的事最嚴重,得罪人則因階級而分嚴重等級——得罪王室貴族大概面臨砍頭,得罪奴隸大概無所謂。而在這裡提供一個重要原則:從聖物到鄰舍,身分階級都無關緊要,補償原則都一樣。
有些人可能會說,這裡的法律和《出埃及記》講道的偷竊有什麼差別呢?有一個很重要的差別:《出埃及記》裡偷竊的補還原則在於當事人不承認,被逮到後也許是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而這裡是犯罪的人自己醒悟過來,或者他的確是誤犯的,但是卻造成財物的損失,就按照這裡的原則執行。
但願神讓我們在虧負人的事情上,能像這裡的經文描寫的一樣,我們謹慎看待。
——本系列參考胡維華博士《利未記》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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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4章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上誤犯了一件,
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裡,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4 他要牽公牛到會幕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把牛宰於耶和華面前。
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
6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7 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裡。
8 要把贖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9 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10 與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樣;祭司要把這些燒在燔祭的壇上。
11 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並頭、腿、臟、腑、糞,
12 就是全公牛,要搬到營外潔淨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燒在柴上。
13 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
14 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
15 會中的長老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將牛在耶和華面前宰了。
16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
17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血七次,
18 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壇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裡。
19 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燒在壇上;
20 收拾這牛,與那贖罪祭的牛一樣。祭司要為他們贖罪,他們必蒙赦免。
21 他要把牛搬到營外燒了,像燒頭一個牛一樣;這是會眾的贖罪祭。
22 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
23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
24 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
25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
26 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27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
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
29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30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
31 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祭,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32 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
33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
34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
35 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利未記》第5章
1 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2 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
3 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什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4 或是有人嘴裡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什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5 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
6 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
7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8 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裡,祭司就要先把那贖罪祭獻上,從鳥的頸項上揪下頭來,只是不可把鳥撕斷,
9 也把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壇的旁邊,剩下的血要流在壇的腳那裡;這是贖罪祭。
10 他要照例獻第二隻為燔祭。至於他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11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是贖罪祭。
12 他要把供物帶到祭司那裡,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來作為紀念,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這是贖罪祭。
13 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麵都歸與祭司,和素祭一樣。
14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5 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
16 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17 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
18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從羊群中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來,給祭司作贖愆祭。至於他誤行的那錯事,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19 這是贖愆祭,因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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