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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28 我的身體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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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28 我的身體很重要
作者:林琦琦


一年級的走廊像一條剛曬乾的棉被,亮亮的、軟軟的。體育館旁邊那扇門也變得不一樣了——門上多了一塊新門牌。門牌上畫著一個小小的門鈴,旁邊寫著幾行字,字不多,卻像把門關緊一點點:

「先敲門。不能偷看。不能拍照。」

陳慧慧站在門牌前,覺得那個門鈴畫得很可愛;林浩浩提著運動袋,忍不住嘟囔:「換衣服而已,還要門牌喔。」

顧安老師走過來,把門牌按得平平整整,像把一張小毯子鋪好。他的聲音不大,卻像把規矩放進每個人手裡,讓人抓得住:「更衣室、廁所,都是每個人的小空間。你敲門,是在說:我尊重你。」

慧慧點點頭。浩浩把鞋帶拉緊了一點,沒再說什麼。

門牌貼上的第一天,布簾就被掀起來了。

慧慧剛把外套掛上,布簾突然像魚尾巴一甩——有人用手把簾子撩開,露出裡面同學正在換衣服的背影。

笑聲飛出來,像小石子啪啦啪啦打在窗戶上。

「你也看一下我換衣服,又不會怎樣。」張凱凱說。他胸前貼著星星貼紙,亮得像他很得意。

慧慧的手停在半空,像被冰點住。她不知道眼睛該放哪裡,心裡卻先出現一個很清楚的感覺:不對。

她喉嚨哽住,只擠出一個字:「停。」

凱凱歪頭笑:「我只是開玩笑。」

慧慧覺得胸口像被擠了一下,空氣變窄,連走路都變小聲。放學回家,她洗手洗了很久,手指一直搓搓搓,像想要搓掉那一下簾子的聲音。

那天晚上,她把枕頭抱得很緊,心裡偷偷問:如果再發生一次,我要怎麼辦?

第二天,浩浩去上廁所。

門關上時明明聽見「喀」一聲,卻總覺得外面有人。

他低頭,看到門縫下方,一道影子貼著地板滑過;接著,他抬頭,門縫上方有一隻眼睛像玻璃珠一樣貼近。

浩浩的背脊一麻,像突然被丟進冷水裡。外面傳來低低的笑聲:「你也看一下我上廁所,又不會怎樣。」

浩浩猛地退後,聲音卻卡在喉嚨。他怕一喊,外面的人會笑得更大;他也怕一喊,自己就變成笑話。

他抓緊褲頭,快速上完,衝出去時耳朵燙得像要冒煙。

走廊上,顧安老師正好路過。浩浩停下腳步,退後了兩步,再小步小步地往前了三步,想說又不敢說,眼珠子不知道該看向哪裡,只把頭低得更低。

顧安老師覺察到浩浩的表情紊亂,眼角閃著淚光。顧安老師沒有逼他開口,只蹲下來,讓視線跟浩浩一樣高。他說:「你的不舒服很重要,那是身體在提醒你。

浩浩的眼了掉了下來,用力點頭,像把那句話塞進口袋,怕弄丟。

班上有一張星星榜。誰考試分數高、誰作業整齊、誰當小老師表現好,就能貼星星。凱凱的星星最多。他走路都帶著「我贏了」的味道。

那天,他站到黑板前,手裡拿著一疊星星貼紙,像拿著糖果晃啊晃:「我當隊長我說了算。」「今天誰聽我的,我就給星星。」他把貼紙往口袋一塞,又補一句,像把光藏起來:「你不說我,我就給你星星。」

慧慧聽不懂要「不說」什麼,胃卻先縮了一下。浩浩也覺得那句話像一條繩子,勒在脖子上:原來星星可以變成繩子。

顧安老師在教室後面看著,沒有立刻發怒,他先把眼神放在孩子們身上——像在確認每個人的心還在不在自己身體裡。

午休後要換運動服。更衣室前很吵,像一鍋冒泡的湯。

凱凱靠在門邊,笑得像守門的人:「來啊,比一比誰最勇敢。」

浩浩剛踏出一步,凱凱的手就伸過來——「喀啦。」拉鍊被猛地拉下去。浩浩一瞬間僵住,像被按了暫停鍵。他伸手想擋,卻慢了一拍。褲子已被扯下來一截。

空氣像被剪開,冷冷地灌進來。笑聲像一群鳥衝上天空,吵得浩浩耳朵嗡嗡。

有人說:「只是開玩笑啦!」
有人說:「你也看一下又不會怎樣!」

浩浩的臉燙得像火。他覺得自己被拔掉了蓋子,羞恥像水一樣淹上來。他想消失,想把自己塞進書包最底下。

慧慧站在旁邊,臉色白得像紙。她的手握成拳,指甲掐進掌心。那一刻她很清楚:這不是玩笑。

慧慧把話說出來,聲音抖,但很直:「停!」「我不喜歡!」她又補上一句,像把自己推到光亮的地方:「我要去找我的大人!」

她轉身去找顧安老師。浩浩也終於找回自己的聲音,跟著說了一個字:「停……」

顧安老師趕到時,沒有先問「誰開始的」,他先站到浩浩前面,像用身體把風擋住。他把浩浩的褲子拉上來,拉鍊拉起來,扣子扣回去,讓浩浩坐在椅子上。

他看著浩浩,先說:「你很珍貴,你的身體和心都要被好好對待。」「你願意說出『停』,這很勇敢。

浩浩的眼淚在眼眶打轉,卻終於能平順一點地呼吸。

事情沒有因為一句「停」就結束。

隔天,走廊像變成一條愛起哄的河。

凱凱從後面戳同學屁股一下:「欸,好玩!」另一個孩子捏同學胸口一下,笑得像在揉麵團。有人趁慧慧彎腰撿筆時,拉她的裙角,想「看裡面」。有人在隊伍裡拉浩浩的褲頭,說:「再來一次嘛!」

每一次,都有人補上那句討厭的盾牌:「只是開玩笑。」

慧慧的肩膀一直縮著,像背著看不見的書包。浩浩的拳頭一直握著,像怕自己一鬆手又被奪走什麼。

顧安老師把全班帶到操場旁邊,拿出一頂安全帽。扣帶晃了晃,像在提醒:「麻煩」也可以是保護。孩子們嘟囔:「扣起來很麻煩耶。」顧安老師把扣帶扣好,輕輕拉一拉,像確認門有沒有關緊。

他說:「麻煩,是為了不受傷,騎車受傷,會死,所以再麻煩也要遵守規則。」然後,他把規矩說得很清楚,像把線畫在地上:

任何人說『停』,你就必須停;立刻停。
別人的身體不是玩具,也不是用來換星星的。
你可以想要,你也可以失望,但你不可以越界。

慧慧覺得胸口鬆了一點點。浩浩也覺得那三句話像地板——原來自己不是太敏感,原來自己可以站在規矩上,原來錯不在自己。

可是凱凱沒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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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更衣室門口,慧慧看見凱凱把手機抬起來,鏡頭閃了一下;浩浩看見凱凱抬起手錶,螢幕亮了一下。

下一節課還沒下,群聊就響了。

兩張照片出現在螢幕上——有人正在換衣服。旁邊是一串笑到流淚的表情包。

慧慧的手指抖得按不到關閉鍵。她覺得自己的身體被人丟在大家面前,像一張被撕開的紙。浩浩的喉嚨乾得像沙。他覺得自己像赤裸地被拖上台,羞恥。

群聊裡有人打:「哈哈哈哈。」有人打:「你也看一下又不會怎樣。」凱凱打了一句:「這是我們的小祕密。」

慧慧心裡一沉,像被黑手攥住。浩浩胸口一沉,像有人把他塞進一個太小的盒子。

放學前,慧慧沒有跑出去玩。她坐在座位上盯著桌面,像盯著一個洞,怕自己掉進去。然後她終於鼓起勇氣傳了一封訊息給顧安老師:「老師,我好害怕,可以來教室陪我一下嗎?」

顧安老師走過來,不問會讓人更想躲的問題。 他先把一張面紙放在慧慧手邊,像把外套披在她肩上。他說:「你願意說出來,這很勇敢。

接著,顧安老師慢慢的說出一句一句的話,像把安全鋪在她腳下:「你可以害怕,但你不必一個人扛著。」「你不是麻煩,你是需要一個安全的地方。」「你沒有做錯,錯的是越界的人。

慧慧的眼淚掉下來,她所有的害怕終於有人接住了。

同一天,顧安老師也把浩浩帶到走廊窗邊。光落在地上,像一塊溫暖的白布。顧安老師說同樣的話——讓浩浩知道:男孩也要被保護,男孩受傷也是很真實的:「你的不舒服很重要,那是身體在提醒你。」「我相信你說的,謝謝你把真話交給我。」「你很珍貴,你的身體和心都要被好好對待。

浩浩抿著嘴點頭,像把破掉的心慢慢縫回去。

第二天,顧安老師在黑板旁貼了一張小紙,上面寫了三句話。字不多,但像三盞紅燈:

  • 「這是我們的小祕密。」
  • 「不陪我就不讓你當朋友。」
  • 「我只是開玩笑。」


顧安老師看著全班,說得很清楚:「只要讓你不舒服,這三句都不是理由。」他又加上一句,像把門牌貼進每個人心裡:「我們不保護祕密,我們保護人。

慧慧看著那張紙,手心不再那麼冷。浩浩看著那張紙,覺得自己終於能分辨:哪些話是在拉你進黑暗,哪些話是在帶你回光裡。

第三天早上,教室門口有人哭了,那種硬忍著、眼淚一直滾的哭。「我不想上學……」那個孩子說,「我不想去更衣室……也不想去廁所……」

班上像突然少了一點光。連平常愛笑的孩子也不笑了。

學校開始加規則:更衣室改成分批進去;廁所門口有導護老師巡;自由活動時間縮短;游泳課暫停;有些活動直接被取消。

孩子們抱怨:「怎麼規則越來越多啊!」有人嘟囔:「都是因為有人告狀。」

慧慧聽到「告狀」,心又縮了一下,像是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浩浩也覺得那兩個字像刺,扎得他想把嘴巴縫起來,害怕說出來會被恥笑。

顧安老師站到教室前面,像站在一條河的橋上。他說:「我知道你們覺得不自由。可是你們也看見了:當有人越界,大家就失去自由。」他停了一秒,讓每個人把話吞下去、再吐出來、咬一咬、再吞回去,像真的聽懂。然後他說得更清楚:「想要什麼,必須用正直的方法說;不可以用祕密、威脅、或讓人不舒服的方式。」「你可以想要,你也可以失望,但你不可以越界。

那天午後,顧安老師又寫了一張清單貼在門牌旁邊。他說:「你們不是只需要規則,你們也需要知道:遇到事要找誰。」

清單上寫著:

  • 顧安老師
  • 校護林阿姨
  • 導護老師或警衛伯伯


顧安老師說:「如果你不舒服、你害怕、有人要你保密、有人要你去角落——你就去找清單上的人。你不用自己扛。」

慧慧看著清單,心裡像開了一條路。浩浩也看著清單,覺得自己不再只有一條窄窄的門縫可以喘氣。

那天下午,凱凱在走廊拐角招手:「浩浩,過來一下,我有話跟你講。」他笑得像沒事,還晃了晃星星貼紙:「你不過來,我就不給你星星。」

浩浩想走開,可凱凱又壓低聲音:「不陪我玩那個遊戲,就讓你這週都沒星星。」

浩浩在意的其實不是沒有星星,是凱凱不斷的走近,讓浩浩好害怕,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浩浩只好聽話地往前一步。他跟凱凱到廁所旁邊,門一推開,凱凱反手把門關上。

「喀。」

門鎖扣上的聲音很短,卻讓世界一下子變小。

凱凱靠近:「你乖一點,我們就當朋友。」

浩浩的心跳快得像要撞破胸口。他想起顧安老師說:你的身體不舒服很重要。他吸一口氣,把三句勇敢的話像警鈴一樣喊出來:「停!」「我不喜歡!」「我要去找我的大人!」

他用力拉門,衝出去,跑向走廊最亮的地方,跑到顧安老師面前。

顧安老師立刻知道不對勁,他蹲下來,先說兩句,像把浩浩從水裡拉上岸:「你願意說出來,這很勇敢。」「你很珍貴,你的身體和心都要被好好對待。

然後他把更多安全放進浩浩心裡:「你不需要用討好換朋友,真正的朋友不會逼你。」「你今天做了一件很難但很勇敢的事:你選擇保護自己。

浩浩的肩膀慢慢放下來,抱住顧安老師大哭,有委屈,有無助,有煎熬,有驚魂未定,有心有餘悸,卻在這一刻全都被接住,像把沉重的書包放到地上。

同一週,學校有活動,倉庫的管理員叔叔拿著紙張,說要請孩子幫忙搬東西,平常的活動他都跟孩子們混得很熟。那天,他把慧慧叫到器材室旁邊,笑得很熟,慧慧也跟他笑,但管理員叔叔的手卻忽然伸過來,把慧慧抱上他的腿上,又用手摸摸慧慧的大腿。

那一瞬間,慧慧的背脊僵硬得像木板。她覺得自己的身體不再是自己的,像被人拿走了鑰匙。

管理員叔叔低聲說:「別怕,我只是跟你玩一下。」又加一句,像把門關起來:「這是我們的小祕密。」

慧慧的胃縮得更緊,喉嚨像塞了花生殼。可她想起門牌、想起紅旗三句、想起浩浩跑向光的樣子。她也想起顧安老師說過:你的身體不舒服很重要。

她用力把自己往前一跳,像從黏紙上撕下來。她把三句勇敢的話說得很清楚:「停!」「我不喜歡!」「我要去找我的大人!」

她轉身就跑,跑的時候把那句規則大聲說出來,像把祕密撕開放在陽光下:「讓你不舒服的祕密,要告訴你的大人。

顧安老師聽到,轉過頭來,看著慧慧跑來,他沒有慌亂,只有很深的堅定。他蹲下來抱著慧慧:「我們不保護祕密,我們保護人。

他帶慧慧去校護室,讓慧慧坐在光亮的椅子上,桌上有一杯溫水。他蹲下來,一句一句說給慧慧聽:「你很珍貴,你的身體和心都要被好好對待。」「你願意說出來,這很勇敢。」「你可以害怕,但你不必一個人扛著。」「你不是麻煩,你是需要一個安全的地方。」「你今天做了一件很難但很勇敢的事:你選擇保護自己。

慧慧握著杯子,感覺那點溫度像一顆小太陽,慢慢回到她的指尖。

隔天,走廊上有人又想起鬨,手伸向慧慧的身體,嘴上準備說「我只是開玩笑」。

慧慧還沒開口,旁邊的小彤先站出來,聲音堅定:「我們不喜歡這樣!」「停下來!」「我要去找顧安老師!」

那三句話像把椅子搬正,歪掉的事情忽然沒那麼容易繼續。

浩浩看著小彤,心裡很亮:原來不是只有受傷的人要勇敢,旁邊的人也可以把光打開。

顧安老師走來,對那個伸手的人只說一句,很嚴厲,很清楚:「任何人說『停』,你就必須停;立刻停。

有一天,孩子們在角落玩角色扮演。有人提議:「我們玩醫生!」

一開始只是玩具聽診器聽娃娃的肚子。可是凱凱把門推得更緊,壓低聲音:「這樣才像真的。」他拿著聽診器朝一個同學伸出去,然後手往那孩子的褲子下靠近。那孩子退後,臉色發白。

凱凱又笑:「你不配合就不是朋友。」還想補上那句盾牌:「我只是開玩笑。」

慧慧的身體僵硬,胃發緊,腦袋昏昏的,視線模糊。浩浩手心出汗,呼吸急促,差點喘不過來。

他們都知道:這不是遊戲。這是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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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慧先把一句話放出去,像擋在門口:「停。」浩浩接上,像按下警鈴:「停!」「我們不喜歡!」「我要去找我的大人!」

他們跑向教室門口最亮的地方。顧安老師正好在那裡。看著兩個孩子跑來,他走去教室,把門打開,沒有質問,讓錯誤冒出來、讓光照進去。

他說:「別人的身體不是玩具。」「你可以想要,你也可以失望,但你不可以越界。

教室很安靜。安靜得能聽見每個人吞口水的聲音。那安靜是「終於有人把事情說清楚」。

烹飪課那天,孩子們要切水果。刀具被鎖在櫃子裡,每把刀都套著刀套,要排隊領、排隊還。孩子們又抱怨:「好多規則喔!」

顧安老師拿起刀套,讓大家看。刀套是軟的,卻把刀鋒藏得很緊。他說:「套住不是沒自由,是不割傷自己和別人,規則就像刀套,我們不能沒有規則。」

慧慧看著刀套,忽然懂了:規則不是把人變得礙手礙腳,是把危險收起來,讓大家可以安心長大。浩浩也懂了:被保護不是丟臉,被照顧不是弱。

真正的改變,是在後面那些普通、卻重要的日子裡慢慢發生的。

早自習時,窗光落在桌角,像一塊小毯子。顧安老師走到慧慧面前,笑著問:「你今天想坐靠門還是靠窗?」

那個問題讓慧慧的心微微一暖——她可以選,她有決定權,她不任由別人擺佈。

午休時,教室有一個安靜角落。慧慧把三句勇敢的話寫在小卡上放口袋。手指摸到那三句,就像摸到地板。顧安老師在她坐下時說:「你很珍貴,你的身體和心都要被好好對待。

慧慧慢慢學會:她的身體不是要忍耐的東西,而是會提醒她的朋友。

浩浩一開始還是會突然臉紅、突然想逃、突然發抖。尤其走到廁所或更衣室門口,他會不自覺抓緊衣角,想繞道躲開。

顧安老師有一次在走廊末端等他,像一個不移動的路標。他說:「你可以害怕,但你不必一個人扛著。

浩浩吸了一口氣,像把胸口的石頭搬走一點。

有天別班孩子起鬨,想戳人屁股。浩浩沒有笑,他站得很直,說:「停。」對方想回「我只是開玩笑」,浩浩把顧安老師那句話搬出來,像把門牌貼到對方面前:「任何人說『停』,你就必須停;立刻停。

那一刻,浩浩覺得自己不再只是被推來推去的那個人。他開始學會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顧安老師常常在放學時站在走廊最亮的地方,讓慧慧和浩浩知道:光不是偶然,不是隨機,光是有人創造,有人設計,一直為你們照亮。

有一次,慧慧小小聲說:「我還是會怕。」浩浩也說:「我也會。」

顧安老師看著他們,沒有催他們快點忘記。他只說:「我相信你說的,謝謝你把真話交給我。

最後他把那句話放到他們掌心裡,像把一顆穩穩的石頭交給他們:「你們做了一件很難但很勇敢的事:你們選擇保護自己。

有一天,慧慧走到更衣室門口,真的敲了敲門。裡面有人說:「等一下。」慧慧等了一下,沒有偷看,也沒有急。她覺得自己像長大了一小格。

浩浩走到廁所門口,也敲了敲門。他不再覺得敲門是麻煩,而是覺得敲門像扣安全帽扣帶——扣好,就能安心上路。

那天晚上,兩個一年級的孩子都在自己的床上翻了一下。慧慧想起那位管理員叔叔的腿,心還是會縮一下;浩浩想起拉鍊那聲「喀啦」,呼吸還是會喘一下。

他們都沒有立刻忘記。

但他們記得更重要的事:門牌上的字。紅旗三句。可信任的大人清單。口袋裡的小卡。還有那三句勇敢的話。

慧慧在心裡默念:「停。」 「我不喜歡。」「我要去找我的大人。」浩浩也默念:「停。」「我不喜歡。」「我要去找我的大人。」

被子拉到肩膀時,他們都像把安全帽扣帶扣好。外面的世界很大,可他們知道:自己不是孤單的。

因為——有人會保護人。有人會把規則說得清清楚楚。有人會把光照亮。

沿著規則走,一切就都安全了。

*****

作者的話:

我們知道整個《利未記》雖然是一本不太容易讀和懂的書卷,讀起來非常不屬於我們這個時代,卻有很多屬靈的教訓和寶貴的指引。

《利未記》分成三大部分,第一個部分有關獻祭的指示,不管是以色列百姓或祭司在獻祭的時候應當有的原則和程序等。第二部分講到以色列人生活中,特別是有關食物潔淨的概念。他們如何在生活當中的每一個層面,按著上帝所設立潔淨的標準來生活行事。 現在我們進入第三部分。

嚴格來說第三部分從第17章開始一直到《利未記》最後。這第三部分規範的是以色列人的日常生活。除開潔淨的概念之後,生活中仍然有很多事:與人的相處、交易、買賣、婚嫁等。在這些生活中要如何處理才是合神心意的?可以成為聖潔的子民、可以讓神繼續不斷地透過以色列人來見證祂的大能,這是《利未記》第三部分所要表達的。 我們看過了第17章裡有關吃喝的規定,現在我們來看第18章。

第18章一開始講得非常清楚,所有這些規範,它的權柄和權威來自於神。以色列人原本在埃及做奴隸,他們的生活沒有盼望和喜樂,他們常常活在不滿足,甚至有生命的威脅和滅族的危機。在所有這一切的苦難中,神的救恩臨到他們。神帶他們離開了埃及為奴之家。所以以色列人所有的一切,他們的生命、財產、人員,都是從神而來的。也因此在這個恩典的基礎上,神要求以色列人必須遵行祂的律例典章來生活行事。

表面上看起來,按著律例典章來行,似乎很多時候是一些規矩和束縛,讓我們覺得好像沒有自由。我們不能完全按著自己所喜歡的來行事。但在這裡卻告訴我們,當我們遵行上帝的律例典章,經文說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上帝賜給我們律法,並不是為了要限制我們或貶低我們,相反的是要把更多的祝福賞賜給我們,是為了賜福、為了讓我們享受真正在神國度裡一切的美好,所以神給我們這些規範。這也是《利未記》第三部分有關生活中的聖潔所要達到的目標。

從第6節開始一直到第18章的結束幾乎都在這一個主題上。利未記18:6-9「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他是你的母親,不可露他的下體。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他們的下體。」

簡單的說,就是《利未記》所規範的以色列人的性倫理。在性關係上以色列人必須要非常謹慎小心。我們如果把這一段規範和第18章開頭所讀的不可效法迦南人、埃及人和所有外邦人,他們所行的在以色列的社會中,特別要在他們的性倫理上顯出他們是不一樣的人來。這些規範有它的必要。

我們可以從幾方面來說。第一是以色列人居住的範圍。大部分的時候,他們的左鄰右舍都是相當程度的親戚,不像我們今天很多親戚居住得非常遠。以色列人因為他們的社會制度,因為時代的緣故,大部分的時候都是和親族一起生活。以色列人在這樣的狀況下必須要克制他們的情慾。

人的情慾也是上帝所給的,它原本是好的,但是有慾望,如何滿足慾望,卻不是按著我們的心意而行。在古代的時候,在中東的社會中,不管是經文提到的迦南或者是埃及,甚至是更遠方的強國巴比倫等,他們大概跟以色列的社會制度都相當程度的類似。也是親族們大家居住在非常接近的範圍之內。

聖經警告這些以色列人,他們不應該像外邦人一樣,外邦人可能因為情慾的問題就在他們所居住的範圍裡,他們的左鄰右舍,與他們發生性關係。 聖經規範這樣的行為是上帝厭惡的,以色列人不可以如此行,要守住第18章的律法,第一個是情慾的問題。

還有另一個原因也造成了在埃及或者是迦南,在他們非常親近有血緣關係的這一些人中容易發生關係,主要是因為財產繼承的問題。在古代的中東,財產的繼承是一個大問題。大家都希望財產的繼承,可以對自己,或自己所喜歡的某一個兒子,甚至是某一個女兒最有利的狀況。以致於常常有很多的時候一個人會認養,或者與他最親近的人發生性關係。

我們有一些埃及的文獻,講到一個人領養了自己太太的哥哥和弟弟。甚至他們也看見有一個人不僅和他的妻子結婚,還領養了他的妻子。這種親屬關係說起來非常複雜。但背後主要的想法都是為了財產的繼承。

在聖經裡有一個非常有名的亂倫的例子。《創世記》裡的呂便,在《創世記》第35章講到在拉結死了以後,雅各繼續帶著他的家人往迦南地前行,回到父親所居住的地方。 創世記35:21-22「以色列起行前往,在以得臺那邊支搭帳棚。以色列住在那地的時候,流便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

許多聖經學者,包括猶太的拉比,在解釋這段經文時去思索為什麼呂便會做這樣的事呢?當然第一個可能,就是我們剛剛所提到的情慾的問題。那段時間呂便因為情慾難耐,所以他就和他父親的妾發生了關係。這樣的解釋不是不可能。

但是的確有一點耐人尋味。因為雅各家大勢大,我們知道他的財富甚多,在這樣的家庭中,不管是男丁還是女僕都一定有相當的數目。呂便如果真的只是情慾的問題,其實他很容易可以找家裡的一個女僕,與她發生關係。所以這裡非常多的學者認為呂便的情況還不只是單單情慾的問題。說不定有更重要有關財產分配的一些考量。

怎麼說呢?我們知道雅各有兩個妻子,有兩個妾。原本娶兩個妻子的時候,到底誰是真正的大房,有點難分辨。因為雅各原本希望娶的是拉結,可是他先娶的卻是拉結的姊姊利亞。這讓這兩個人如果在中東的法庭上,他們要彼此分辨究竟誰是真正合法的大房,會產生相當的困難。誰是合法的大房,會關係到誰是合法的長子。

我們都知道在古代近東,長子擁有特別在繼承財產上的優先權,他不但可以得加倍的產業,他還有優先選擇的權利,是把父親所擁有最好的那一些產業,可能是有水源的土地,可能是良田,那一些他可以優先選擇。不但優先選擇,他又比別人得加倍。所以在計算經濟價值上,長子的名份是相當驚人的。 但是在利亞和拉結的狀況裡,很可能是永遠糾纏不清的。這造成了到底呂便是長子還是約瑟是長子,成了一個複雜的問題。

從呂便的角度來說,《創世記》35:16提到的發生的事件對他非常有利。那裡經文告訴我們,拉結難產然後嬰兒死亡。在拉結死了之後,利亞和拉結之間大房身分的爭奪應該可以告一個段落。如果兩個人都還在世的時候,就這個議題有過好的處理,或者雅各就宣布誰是大房,大概就不需要有太多的爭奪。現在這個議題看起來沒有好的處理,拉結又死了。換句話說,利亞可以順理成章地成為雅各唯一的妻,當然也就是大房。如果是這樣,呂便長子的身分就可以得到確保。不過在猶太口傳歷史的傳統裡,告訴我們一個狀況。那就是拉結死了以後,雅各移房到了辟拉的帳篷裡去,很可能是因為愛屋及烏的心理。他太想念拉結,可是拉結又不在人世了。因為這個緣故,原本服侍拉結的辟拉就因此成了雅各的新寵。 如果是這樣,雅各其實可以透過某一些方式或手段把辟拉立為妻。她的身分可以改變。如果是這樣,也許呂便和辟拉發生關係,是為了要阻斷父親把辟拉立為妻子,立為正房的可能性。

我們也確實看到在雅各知道這件事之後,他從此再沒有和辟拉同房,因為對他們來說,那樣是一個絕對不可以的事。父子跟同一個女人發生關係是非常大的恥辱。如果單純是情慾的問題,呂便大概不太可能在發生這件事之後到處去張揚。他大概也會非常嚴厲地警告辟拉不要讓這件事被其他人知道。

從辟拉的角度來說,她把這件事告訴其他人,對於她在家中的地位也不會有正面的貢獻,只有負面的影響。所以如果單純是情慾的問題,很可能這件事就不為人知了。可是經文告訴我們,雅各後來卻知道了這件事,顯然是有人,這兩個人當中有一個人說了。

如果按照當時的風俗來理解,從女方得知這件事的可能性非常低。因為她讓自己在這個家,或者在這個男人的眼中變成毫無地位、毫無影響、毫無價值。 所以呂便如果和父親的女人——跟父親的妾辟拉上了床,卻還要到外面去講,很可能不是情慾的問題。那是什麼問題呢?也許辟拉和辟拉的孩子有可能成為正房長子爭奪戰裡頭,變成呂便的對手。呂便為了要一勞永逸解決這個問題,所以他讓辟拉在父親面前現在名聲變成不好,所以父親就不會把辟拉立為正房。

在利亞和利亞的妾這一邊,不論怎麼樣,利亞永遠都是妻子,另外一個妾不過是她的侍女。所以在利亞這邊,不會對呂便產生任何的影響。換句話說,整個長子權的爭奪戰,呂便唯一要處理的是拉結和拉結的妾辟拉所產生的問題。

透過和父親的女人上床的這件事,讓他在長子爭奪的過程中可以確保一定勝出,不會有其他人可以跟他爭奪。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生了這件事,他也有意無意地把這件事向外傳揚,後來這件事終於傳到父親那裡。

當然我們都知道故事的結果,結果是雅各知道這件事之後,做了兩件事。第一,他不再和辟拉同房。第二,他對呂便所做的這件事非常不高興。他在對兒子們的祝福中譴責了呂便所做的這件事。經文裡我們大概可以看出來,呂便原本希望透過這件事能排除異己,消滅那些有可能和他爭奪的人。可是這件事沒有真的像他所想的那麼稱心如意。他的父親對於兒子採取這麼惡劣的手段,有這麼複雜的心機,在權力財富上,竟然可以無視於這是一家的人,非常不滿意。對他有相當深刻的批評。這大概影響了後來他在長子權上的爭奪。

從這兩方面來看,我們可以發現在《利未記》第18章裡所規範的兩件事其實是我們大部分的人和家庭,或者個人的生活裡頭會碰到的狀況。第一是情慾的問題,情慾需要在上帝所允許的範圍之內,按照神美善的心意來滿足和享受。另一部分是財產和權利的爭奪。透過婚嫁來取得一定的身分地位,甚至是財富,其實不見得只發生在遠古社會中,即使是在近代社會中,我們大概偶爾也會聽到類似的狀況,想呂便的故事,都是聖經裡所譴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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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18:24-25「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

我們常常在按著自己的心意來行的時候,我們左顧右盼,覺得很多時候這件事沒有人知道。我們比其他人都更聰明,也許神知道吧!我們總是這樣想。可是這裡提醒我們,不單神知道,連地也被污穢了,大地被我們的罪孽污穢,最後它在神面前,當神計算我們的善惡,當神追討我們這些罪孽的時候,地要把我們吐出去,就好像以色列歷史中,以色列人曾經因為他們在神面前所犯的各式各樣的罪遭到了被擄的命運。

經文警告我們,不要把上帝所賜給我們好的東西、美善的東西變成骯髒污穢的東西。不應該以為我們小小的個人是世界的中心,我們彷彿宇宙的主宰,可以按照我們的算計、想法、心意來行事。

經文的開頭和最後有強烈的對比。當我們犯罪的時候,地會把我們吐出去,我們連安身立命的地方都沒有。可是當我們按著上帝的律法而遵行的時候,我們反而可以因此活著。

——本系列參考胡維華博士《利未記》解經

*****

《利未記》第18章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5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6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7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他是你的母親,不可露他的下體。
8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9 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他們的下體。
10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他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
11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他的下體。
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他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他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
14 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他是你的伯叔母。
15 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他是你兒子的妻,不可露他的下體。
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
17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他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他孫女或是外孫女,露他們的下體;他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
18 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他的姊妹作對頭,露他的下體。
19 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他的下體,與他親近。
20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21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23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24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25 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
26 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
27 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
28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
29 無論什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
30 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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