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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27 我和我的小豬
作者:林琦琦

我住在森林邊的小村子裡。村子不大,風一吹,樹葉就會把消息傳來傳去;雨一落,泥土就會把味道藏進每個人的鞋底。大人常說,這裡的東西都慢慢來,慢慢長。連笑聲也是,要先在胸口暖一下,才會跑到嘴邊。
我們家牆上有一塊木板,釘得牢牢的——是「雨痕板」。每下一場雨,爸爸就會在木板上刻一小道痕。短短的、深深的,像一條小小的水路。雨痕板上有很多痕,有的粗,有的細,有的旁邊還歪歪斜斜,像是風把雨推得更急。
我小的時候,以為那些痕是爸爸刻出來的,所以雨也是爸爸叫來的。我曾經站在屋檐下,學爸爸的樣子抬起下巴,對著天空說:「下雨!」天空只回我一陣風,把我的頭髮吹得亂亂的。
我又喊:「太陽出來!」太陽沒有立刻跳出來,只是慢慢地,把雲的邊緣擦亮一點點。那一刻我才知道,這世界有很多事情,不管我多用力,都不會聽我的。我可以大聲,可是雲不聽我。我只能等。
等,是我們村子裡很重要的一件事。屋子裡有一個風乾架,掛著草束、蘋果片、玉米葉,還有媽媽綁好的香草。香草一把一把的,像小小的掃帚。媽媽說,香草不能急,急了味道會跑掉;肉也不能急,急了就不香。風乾架上沒有時鐘,可是每一天風走過去,都會留下「等待的證明」。
有一次我真的很想證明我做得到。我跑到院子中央,拿著一個小鍋蓋當成指揮棒,對著天空說:「今天不要下雨,因為我要曬香草!」我還很認真地踮起腳尖,像只要我站高一點,雲就會比較聽話。結果下午一陣風吹來,雲像被誰推著走,雨就噼哩啪啦落下來,香草一下子全變得濕答答。我抱著濕香草站在門口,鼻子都快皺起來了。媽媽沒有笑我,她只把香草拿去掛回風乾架,說:「你看,香草不是靠你吩咐才香,是靠風、靠日頭、靠時間。你能做的,就是把它掛好,然後等。」
那一天我第一次覺得,等不是沒做事。等是一種把手放開的勇敢。
有一年春天,爸爸帶我到市集回來,手裡抱著一隻粉粉的小豬。牠耳朵像兩片溫暖的葉子,鼻子圓圓的,呼呼地聞著世界。牠被放進我們家的豬欄時,還會不放心地回頭看我,我就蹲下來,伸出手指讓牠聞。
牠輕輕拱了拱我的指尖,那一下像一粒小泡泡碰到我。爸爸笑著說,牠還小,什麼都要慢慢學。媽媽說,牠吃的每一口,都要等太陽和雨先做完他們的工作。
我給牠取名字叫「小圓」。因為牠什麼都是圓的:鼻子圓、肚子圓、睡覺時把自己縮成圓,連打呼都像圓圓的鼓聲。
我每天去看牠。早上餵牠一點麥麩,傍晚給牠一盆乾淨的水。牠吃飽了就躺下來,把耳朵一抖一抖,好像把一天的聲音都收進去。下雨的時候,我會拿稻草鋪厚一點,怕地板太冷;太陽大的時候,我會在欄邊插一把葉子,讓陰影長出來。
我以為這些都是我做到的。我常常對小圓說:「你看,你長大是因為我!」小圓不懂,只會咕嚕一聲,繼續咬牠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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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來了,雨痕板上又多了很多痕。每一次雨落下來,泥土就變得香香的。我跑到豬欄邊,看到小圓的背上亮亮的,是雨水把牠洗得乾淨。媽媽說,雨不是我們的水桶倒出來的,太陽也不是我們的燈點出來的,時間更不是我們的手掌揉出來的。她說完,就摸摸我的頭,像把我也放進等待裡。
秋天的風開始變涼,風乾架上的香草變得更香。媽媽會拿一小撮香草搓在手心,手一張開,香氣就像小鳥飛出來。我閉上眼睛聞,聞到一點點甜,還有一點點說不出來的溫柔。
村子裡也開始談一件大事。大家說,冬天前會有一個「大餐夜」。那是我們一年裡很少、很少發生的事情。平常我們吃穀物、吃菜、吃果子,偶爾才有肉。肉不是隨便的味道,肉是會讓人記得很多事情的味道。
而我們村子裡吃肉有一個很特別的習慣。大人說,森林裡的人都知道:「我們吃到的一切,都是從土裡長出來的。」
所以每次有大事情,雖然很少發生,但要吃肉的時候,大家會做一個動作:把一顆種子種回土裡,然後說一句很短很短的感謝話,為了提醒自己:「不是我自己有本事,我只是照顧、等待、領到。」
做這件事的地方叫「暖火屋」。暖火屋在村子中央,屋裡有很大的火灶,火不只是火,它像一張張開的手,冬天時把每個人的指尖都抱暖。暖火屋有一張長桌,桌面被摸得光滑,像河石。桌子旁邊放著一個小盤子,盤子很小,小到像一片月亮。那就是「第一口盤」。
爸爸告訴我,第一口盤不是給人吃的。它只是讓我們記得,在我們把晚餐送進嘴巴之前,要先把最小的一點點交回去。媽媽把香草束拿給我看,說那一小撮香草連同第一口盤裡的食物丟進火裡,香氣升起來,像把謝謝送到看不見的地方。
「看不見的地方是哪裡?」我問。
爸爸沒有說太多,只說:「大地的主人聽得到。看不見的給予者聽得到。」他的聲音很輕,像怕驚動火裡的紅光。
我一直把這些事情放在心裡,像放在口袋裡的一顆小石頭,握著就知道它在。
冬天終於來了。早上起床,窗子外面白白的,像有人把霜撒在草上。小圓已經長得很大了,走路時地上會微微震一下。我摸牠的背,牠的毛很粗,可是溫溫的。牠看著我,眼睛黑黑的,裡面像有一小片安靜的夜。
那天,爸爸和媽媽說,今晚就是大餐夜。
我跟著爸爸走到豬欄邊,腳踩在乾草上,發出輕輕的沙沙聲。小圓一看到我,就把鼻子伸過來,像平常一樣要我摸摸牠。我伸出手,摸到牠溫溫的皮膚,那溫度跟昨天一樣,跟春天牠還小的時候也差不多,只是現在整隻更大、更重了。牠把頭靠在欄邊,哼哼兩聲,像是在問:今天要不要去散步?我胸口忽然緊了一下,因為我知道,今天的「大餐夜」不是從鍋子開始的,是從小圓開始的。
爸爸把粗繩圈在手上,沒有急,像做一件很慎重的事情。媽媽沒有立刻拿鍋子,她先把香草束放在桌邊,像先放好一個記號。小圓還是用牠圓圓的眼睛看著我,我就突然想起很多小事:牠第一次學會用鼻子翻開草、第一次在雨天縮成一團、第一次把泥巴蹭到我的褲腳上。我以前以為那都是「我的豬」,現在卻覺得牠像是我生活裡的一頁一頁,翻過去就回不來了。
我本來很興奮,因為我知道肉的香味會讓整個屋子變得像一個溫暖的夢。可是我又很難過,因為小圓不是市集裡那種遠遠的肉,小圓是我每天都看得到、摸得到、跟我一起度過雨和太陽的那隻小豬。
我把手放在牠的額頭上,小聲說:「你知道嗎?今天很特別。」小圓咕嚕了一下,好像在回答,又好像只是想吃。
爸爸看著我,眼神很認真。他說,大餐夜之前,我要先去看雨痕板。於是我站到木板前,數著那些痕,一道一道。爸爸說:「你看看,這些不是我刻出來的,是雨自己來的。我們能做的是接住它,別讓它白白流走。」
媽媽帶我到風乾架下。她拉下一束香草,讓我用手摸摸那已經乾了的葉子。「你看,這香不是我用力擠出來的,是時間慢慢把它變出來的。」她指著風乾架,又指著窗外的太陽光,「太陽每天走過來,走過去,我們只是在旁邊等。」
我點點頭。那一刻我突然覺得,我不是家裡最厲害的人。我只是剛好住在被照顧的地方。
可是人心裡常常會有一個小小的角落,想要自己當主人。那天我的那個角落忽然醒了。
我想:小圓是我養大的。是我餵牠、是我鋪草、是我跟牠說話。今天的肉香,應該先屬於我。連那個「把最小的一點點交回去」的動作,我也忽然覺得好不捨。為什麼要去暖火屋?為什麼要讓別人看見我們家做大餐?我想把這件大事,偷偷留在我們家,像把一個最大的禮物藏進被窩裡。
這個想法在我胸口蹦蹦跳,像有一隻啄木鳥在敲門。
傍晚的時候,爸爸去準備柴,媽媽去整理鍋子。我站在院子裡,聞到香草的味道,又聞到冷空氣的味道。忽然間,我做了一個決定:我不提醒爸爸去暖火屋。我假裝忘記第一口盤。我假裝忘記那一顆要種回土裡的種子。
我以為,只要沒有人知道,就像沒發生一樣。
夜色慢慢下來,火在我們家的灶裡跳。大人做了那件只有大人才會做的事。爸爸的臉很嚴肅,媽媽的眼睛也很安靜。我不看,我只抱著自己的胳膊,告訴自己:等一下就會有香香的晚餐,等一下我就可以把最大的快樂藏起來。
可是,當鍋裡真的開始冒出肉香,我的肚子咕嚕一聲,心卻沒有跟著一起開心。我明明站在火旁邊,卻覺得背後冷冷的。好像有一扇看不見的門,慢慢關上了。
爸爸忽然停下動作,望向我。「我們要不要去暖火屋?」他問。
我頓了一下,「不用吧……反正……我們自己吃就好。」
話一說出口,我就想把它抓回來,可是它已經飛出去,像一片掉進雪裡的葉子,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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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看著我,看了很久。他沒有立刻生氣,只是慢慢把鍋蓋蓋上,像把香氣也蓋住。媽媽把香草束放回風乾架,手停在半空中,好像不知道要往哪裡落下。
「村子的規矩你知道。」爸爸說。「吃肉這種事,如果沒有把最小的一點點交回去,就不能在暖火屋裡吃。不是因為誰討厭誰,是因為我們不想把一頓飯吃成自以為是。」
我聽到「自以為是」四個字,心臟像被一顆小冰塊碰到。我本來以為我只是省一個走路的麻煩,沒想到我其實是在把自己放到第一位。
「那……我們就不去。」我小聲說,像在跟自己的影子說。
於是那一晚,我們真的沒有去暖火屋。
我站到窗邊,看見村子中央有光。那光不是星星,是暖火屋的火光。風把那邊的聲音也帶來一點點:有人笑,有人把碗放得叩一聲,有人說「好香呀」,還有人在門口跺腳,把雪跺掉再進去。那些聲音平常都會把我也拉過去,可是那一晚它們像隔著一條看不見的河。
我忽然明白「不能在暖火屋裡吃」不是一句話而已。它像把我最熟悉的溫暖拿走一截,讓我站在自己的家裡,卻像站在門外。
我們在家裡吃。鍋蓋一掀開,熱氣撲上來,我聞到那味道的時候,心裡先跳了一下:那不是「陌生的肉香」,那是小圓的味道——是我曾經替牠鋪過的乾草味、是牠跑回來時身上帶著的泥土味、是牠把鼻子拱進我手心時那種溫溫的氣味,現在全都變成了鍋裡的香。
媽媽把肉切得很小心,像怕弄痛什麼似的。爸爸把最嫩的一塊先放到我碗裡,我的筷子卻停在半空中。我忽然明白,吃的這件事沒有辦法假裝跟自己沒關係。因為我不是在咬一塊「買來的東西」,我是在咬我餵過、等過、看著牠慢慢長大的那段日子。
我咬了一口,肉很嫩,可是我的舌頭好像找不到應該有的甜。我又咬了一口,香氣明明在,可是我的嘴巴卻像被什麼堵住。我的眼睛沒有想笑,我的肩膀也沒有想放鬆。我只聽見自己咀嚼的聲音,咔嚓咔嚓,像踩在乾葉上。
晚餐結束後,屋裡安靜得太早。
我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平常我睡覺前會想像明天要做什麼,可是那一晚我只想著雨痕板的那些痕,想著風乾架上那句看不見的「急不得」。我忽然明白,我今天做的事,跟雨、太陽、時間一樣——不是我能叫來就叫來的,卻又跟它們相反:雨、太陽、時間都在照顧我,而我卻把照顧當成了自己的本事。
我爬起來,走到窗邊。外面很冷,星星像一顆一顆釘子釘在黑布上。遠遠的暖火屋那邊,窗子透出一點點橘色的光。我忽然想哭。
第二天一早,我做了一件以前不太會做的事——我自己去看雨痕板。我用手指摸著那些刻痕,摸到指尖都有一點點痛。那痛讓我想起爸爸說的:我們能做的是接住,別讓它白白流走。
我跑到風乾架下,拿起一束香草。香草乾乾的,輕輕一捏就碎出味道。我忽然很清楚,我不可能把香草催熟,我也不可能把小圓催大。我能做的只是每天餵牠一點點、鋪草一點點、等一等、再等一等。真正把事情變成「可以吃的幸福」的,是雨、太陽、時間,還有那位看不見的給予者。
我跑到廚房,抓了一小撮香草,又拿了一小小片爸爸切下來的油邊。那片很小,小得像半片指甲。我又抓了一顆種子,放進口袋,握得緊緊的。
我走向暖火屋。路上雪很薄,踩下去會發出沙沙聲。我的腳有點冷,可是胸口卻有一點點急,像有句話一直在那裡敲門。
暖火屋門口有人守火。那是一位頭髮白白的叔叔,臉常常被火光照得紅紅的。他看見我,沒有笑也沒有皺眉,只是等我開口。
我把手伸出來,把香草和那片小小的油邊放進第一口盤。我又蹲下來,在門口的一小塊土裡挖一個小洞,把那顆種子放進去,蓋上土,拍一拍。我的嘴巴有點抖,可是我還是說了一句很短很短的話:「謝謝。」
守火叔叔看著我,點點頭。他拿起第一口盤,把那一小撮香草倒進火裡。香草碰到火,先縮一下,然後香氣升起來,像一條看不見的小路,往上走。那片小小的油邊也跟著融進火光裡,火沒有變得很大,可是我覺得它更穩、更暖。
我抬起頭,忽然想起爸爸曾經說過的話:「大地的主人聽得到。看不見的給予者聽得到。」我不知道那位看不見的給予者長什麼樣子,可是我在那股香氣裡,覺得自己被接住。
守火叔叔把門拉開一點點,卻沒有讓我立刻走進去。他說:「孩子,規矩是規矩。昨晚那一餐,你們沒有交回去,所以昨晚你們不能在這裡吃。那份缺的,不是香草,是心。要補回來,要用時間。」
守火叔叔看著我,又補了一句,聲音不大,卻像木槌敲在桌上:「照規矩,你們家要等一個禮拜。這一個禮拜,不管暖火屋多暖,你們都不能進來吃。你可以來幫忙,可以來搬柴、掛香草,可是桌邊的位子要空著,等你們把那顆『自以為是』慢慢放下。」
我聽到「一個禮拜」,眼睛一下子熱起來。因為一個禮拜很長,長到足夠刻好多道雨痕,長到足夠讓香草變香。我突然知道,這不是我一句「我忘了」就能變輕的事。
我聽到「時間」,心裡反而鬆了一點。因為我終於明白,我要學的就是時間。
守火叔叔指指風乾架。「你願意來幫忙嗎?把濕柴搬來,掛好香草,等它們變香。也等你的心變回柔軟。」
於是接下來幾天,我每天都去暖火屋幫忙。我抱柴,柴很重,抱久了手會酸。我把香草一束一束掛上去,掛好後要等,不能去扯它、不能去催它。我看著火,火也要等柴慢慢乾,才會燃得好。我看著窗外,太陽每天都在走,走到下午就慢慢變斜。我看著雨痕板,爸爸又刻了一道痕,說昨夜下了小雨,泥土會很開心。
我開始不那麼急了。以前我總想把快樂抓到手心裡,抓得越緊越怕掉。現在我慢慢學著把最小的一點點交回去,像把手心打開,讓快樂自己坐進來。
終於,又有一個夜晚到了。爸爸說,今晚我們要去暖火屋吃。媽媽把香草束拿給我,叫我自己選一小撮。我選了一撮最香的,捏在指尖,覺得像捏著一小段夏天。
走到暖火屋門口,我又種下一顆種子。那土摸起來微冷,可是我知道裡面會慢慢變暖,像一個小秘密在睡覺。
守火叔叔把第一口盤放在桌上。我把香草放進去,又放進一小小片油邊。叔叔把它倒進火裡,香氣又升起來。我忽然想起一句話,這句話以前像在書上,現在像在我的肚子裡:
「先把最小的一點點交回去,最大的快樂才會留下來。」
外面很冷,可是屋裡很暖。我忽然覺得自己很小,小到一場雨就能把我淋透;可我又覺得自己被照顧得很大,大到可以坐在這裡,學會感謝,學會慢慢。
我很小,可是我被照顧得很大。
那一晚回家,我的腳趾頭暖暖的,胸口也暖暖的。我躺到床上,還聞得到一點點香草的味道。我沒有再想著要把快樂藏起來,因為快樂已經在我身上,像一件剛曬過的衣服。
那一晚我睡得很快,像小被子自己跑來蓋在我身上。
*****
後記:
這個故事用「暖火屋」作為村子共同的中心,對應到《利未記》裡以色列人在曠野中以會幕為中心的生活方式。利未記17:1-4規定,以色列人宰殺牛羊要牽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否則「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要從民中剪除」。故事裡「吃肉是大事、很少發生」以及「若沒有把最小的一點點交回去,就不能在暖火屋裡吃」的門規,刻意呈現那種嚴肅性:把吃肉放在與神的關係之中,並且讓整個群體的共同生活被保守。
「第一口盤」與「一小撮香草丟進火裡讓香氣升起」對應到經文所強調的「獻上一部分」。《利未記》17章的重點是承認生命與供應的源頭在神,人在享用之前先把「最小的一點點」歸回給祂。
故事選擇「回到火」,是要表達獻上的方向是向上、向源頭;那升起的香氣象徵感謝被呈到神面前,也讓吃喝不只是滿足身體,而是帶著敬畏與感恩,使幸福變得完整。
雨痕板與風乾架刻意反覆出現,是為了表達供應來自我們做不到的事(雨、太陽、時間)。人卻在這些自己無法掌控的恩典裡得著食物、溫暖和生命的延續。
當孩子以為「小豬長大是因為我」並選擇跳過獻上的動作,他其實是在把恩典據為己有,把源頭從生命裡抹去,因此那一餐雖然吃得到肉,卻變成「屋裡安靜得太早」——那種幸福縮水、良心不安、與群體疏離的感受,對應到經文「剪除」所表達的嚴重性:人不再活在神所設立的秩序與同在裡。
當人把吃喝帶回到神面前,記得自己渺小、記得供應者的偉大,就會更懂得珍惜、更懂得感恩,也更明白救贖的原則不是人靠自己完成。
新約裡,這原則在耶穌基督身上得到完全的成就:祂以自己的生命成為真正的贖罪祭,也使我們在聖餐中領受祂所賜的恩典。《利未記》所教導的「把一部分歸回給神、尊重生命的源頭」,在基督裡不只是外在禮儀,更成為心的方向:凡事先歸榮耀給神,承認一切好處不在祂以外,並在每日的吃喝中學習聖潔與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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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
我們常常有一個印象,覺得《利未記》是一本難讀、難懂的書,好像也對我們現代基督徒的生活也許沒有太重要的意義或影響。但是回過頭來想,《聖經》在聖靈長久默示的過程中,神的心意把這卷書放在《聖經》中,特別在猶太的傳統裡,這卷書甚至是摩西五經的一部分。 一個猶太的孩子在他成年的前後,最重要的一本書是《利未記》。他需要把這其中非常多的規定,幾乎要熟悉到倒背如流,好讓他在生活中可以按著律法的規範來行。 如果我們可以跳脫一些好像非常瑣碎的細節,在這些細節的經文之後特別在意它的精神和意義,或許我們可以像猶太人一樣發現這卷書對我們的屬靈生命、信仰操練來說,特別是那親近神的部分過聖潔的生活可以有相當大的幫助。 利未記17:1-4「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
這段經文的規定和要求非常特別。在我們閱讀的時候可能不容易體會它的奇特。簡單來說,對一個以色利人來說,在古代的以色列,任何一家人如果想要吃肉,不管他們選擇的是公牛、山羊、綿羊;不管是已經成年的牛羊或小牛小羊,所有的都受到這個律法條文的規範。 這裡提到要吃牛羊的時候,一定要牽到會幕門口,在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這個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指的是其中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說是相當少的一部分。牛羊剩下所有的都可以歸以色列百姓所有,他們可以來享用。 但是任何牛羊的宰殺以及他們的享用,如果沒有把其中一部分獻給耶和華為供物,這裡經文明說: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這樣的表達非常特別。這是在律法裡形容一個人犯了謀殺罪所用的詞語。所以任何一個以色列人或一個家庭,當他們吃肉的時候,沒有獻其中一部分為祭,他等同於犯了謀殺罪。 就犯謀殺罪的這部分,我們大概會覺得非常稀奇。不過有一位專門研究聖經中飲食、食物的產生、原料、過程的一位學者的研究中提醒我們很重要的幾件事。
今天對我們來說要吃肉品很簡單。我們只要去菜市場去買,或是到餐廳裡點餐,我們就可以吃到所有我們想要吃的東西。可是在古代以色列,所有這些牛羊都是以色列人家中畜養的。不管是成年的公牛或小牛犢、是羊或小羊羔,這都是家裡幾乎可以說是一份子。牛羊跟著以色列人進出,特別是牛羊非常需要照顧。 在牛的部分,也許人使用牛來耕種;羊非常需要牧羊人招呼、關懷、引領。在各式各樣危險的狀況中它可以被保護,最後可以帶回家裡來。所以,說牛羊是家裡的一份子是非常貼近當時的時代背景。這位學者提醒我們,今天我們的吃喝幾乎是非常隱私的事。很多時候,中午的時間我們外出用餐,我們的同事不知道我們到哪裡去、我們吃了什麼,沒有太多人關心,因為那是妳個人隱私的部分。可是對於古代的以色列人來說,吃喝永遠都不是個人的事。它永遠都是在一個群體中,最常的時候是跟他的家人。不但如此,他跟他的食物有非常特別的關係。
今天我們吃的肉,大概我們沒有人看過那個肉所屬原來那隻牛或羊的全貌。今天我們吃的菜,沒有人看到它從田裡頭被摘下來、被清理、被切、煎、炒等過程。可是以色列人的環境大大的不同。不管他吃的是素菜或是牛羊的肉,這些菜大概都是他們在家裡頭或田裡頭所種的。牛羊那更一定是他們自己所畜養的。所以吃喝在這裡的規範來說,為什麼會認為如果這個牛羊的宰殺沒有在神面前獻祭的話,上帝要把這件事視同於謀殺罪來處理。因為沒有獻祭的過程,通常就代表著這裡頭有很多自私的成分。他好像是一個不願意被人知道:至少從與神的關係這個向度來說,他沒有感恩。在沒有感恩的情況下,好像這個牛羊的長大是他自己一個人獨立的作為。沒有經過獻祭的部分,通常也就使得吃肉的歡樂的成分減低了。是透過在神面前眾人歡喜快樂地吃喝,表達對神的感謝,也讓彼此的歡樂可以充足。這是理想中的吃喝。 所以經文在這裡所規範的對我們來說看起來很特別,看起來好像為什麼吃一點肉會影響那麼大。得那麼大費周章、得來到神面前獻祭,因為它有一些特殊環境的因素、文化的因素。
當然,這樣的規範對我們今天現代社會裡的人來說,即使是今天的以色列人都不容易操作了。我們跟我們所吃的牛肉羊肉和素菜之間沒有關係。那我們如何從這裡的經文的精神得到一些啟發呢? 最重要的是回到吃喝的關係裡。雖然我們沒有看到這些肉品原本牛羊生長的過程,但是我們大概也都知道它是經過相當的努力,許多人的付出,存著感恩的心,帶著不浪費的過程,我們來到上帝的面前。我們需要學著在食物上尊重神和其他人,也和我們一起,我們親愛的家人共同來吃喝。在這樣的精神裡我們可以嘗試回到這一章所規範的。 這一章吃喝的部分有另外一個細節,這是以色列中非常清楚、在文化中流傳下來的。大概也是全世界所有人都知道關乎猶太人的文化的部分。利未記17:10「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猶太人不吃血,在歷史上有非常長的記載。文獻證實,的確猶太人對於食物中的血非常謹慎小心。他們不單自己不吃,如果有外人在他們眼前做這些事,會被視為是很大的冒犯。 為什麼不可以吃血呢?利未記17:14「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血代表著生命,這是活物的生命。這個生命不是讓人用來吃的,而是利未記17:11「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以色列人獻牛羊為贖罪祭。牛羊之所以可以贖罪是因為那裡頭有生命。是生命代替另外一個生命。是沒有犯罪的生命代替犯罪的生命,因此它可以用來贖罪。如果人吃喝了那可以贖罪的血,就沒有其它的東西可以用來贖罪了。因此在這吃喝、歡樂、感恩的這部分加上了一個很重要的規定。
什麼可以吃,什麼不能吃,吃的理由,吃的時候需要體現的精神,不能吃的尊重背後有很重要的關聯。區分敬重血是生命,是代表著為我們贖罪的,所以我們不能吃喝它。好讓我們在犯罪和贖罪的事上可以小心謹慎,知道要守住那個分際,其實是非常重要的事。 《利未記》第17章非常指向新約裡我們的信仰。我們都知道要吃喝,吃喝的是生命。原來贖罪的生命是不該吃喝的。因為那要用來贖罪。可是在耶穌基督裡的信仰卻非常巧妙地把這兩件事聯合起來。我們是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在上帝面前祂那無罪的代替我們所有有罪的一次獻上。是耶穌基督的寶血成為贖罪的功效。讓我們可以有兒子的身分,可以在神面前稱義。 但是我們大概也都知道,事實上在今天,大部分的教會裡我們很固定地守聖餐。在聖餐裡我們說這是耶穌基督的寶血。然後我們喝了那個杯。贖罪的血不是不可以喝的嗎?也是耶穌卻說我們要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利未記》第17章裡原來那個分界、那兩件事,各有各的範疇和精神。一下子在耶穌基督的信仰裡,在祂給我們的規範和榜樣中,這兩件事卻變成一件了。
為什麼呢?其實仔細想想,反而很有道理。牛羊的血真的能夠贖我們的罪嗎?其實不然。為什麼呢?因為牛羊難道真的在本質上是全然神聖、沒有任何過失、在上帝眼前看為更高貴,可以代替我們的嗎?如果人是上帝創造中最重要的傑作,如果上帝把祂所創造的自然交給人來管理,其中當然包括牛羊。牛羊的位分當然比人還低,牛羊又怎麼可能為人來贖罪呢?也是因為這個緣故,所以有另外的贖罪祭,有每一年的贖罪日,然後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人的罪在上帝眼前仍然沒有完全解決。 是那一位真正比我們位分還高、原本應該審判我們的神,自己成為人,又成為贖罪祭。祂的寶血流出才有真正贖罪的功效。 在《利未記》裡所有的贖罪其實都是一定程度的象徵,或者說預表。它教導人一些關於罪的事,也關於救贖的原則。但是它永遠都不是那真正的實質。以色列人在這個當中,後來的基督徒,我們在聖經裡,藉著這些禮儀、經文,我們學習其中的道理。我們等候那個真正的成就。果然在歷史中神使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贖罪祭。
那吃喝耶穌基督的肉和血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就像第17章這裡所說的,人如何體會、如何真正享受上帝的創造,很大程度是透過吃喝。它不單使我們的生命可以延續,我們需要食物中的養分,我們需要每一天的吃喝,生命才可以存留。另一方面是吃喝裡也的確帶來人生非常大的滿足。特別是在古代的社會裡,吃肉永遠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是在吃肉享受的過程中,發現上帝的創造真是美好。祂真是愛我們,把許多福份賞賜給我們。 吃喝是享受,吃喝使我們的生命可以延續。在基督徒領聖餐的這件事上更強烈凸顯,甚至可以說它有很大程度全然的應驗。最後的應驗當然是耶穌基督所說,是在新天新地,是再一次基督再來,我們與祂一同坐席。可是在那之前,我們已經在屬靈生命上有過很好的體會。祂才是真正生命的源頭,是生命的主。我們的生命必須要連結於祂的生命,所以我們的吃喝得從祂而來。
另一方面是享受,只有那個真正能夠享受基督裡的豐盛,這樣的人才是全然幸福。是在聖餐中的吃喝我們發現,我們單單地認定一切的好處都不在祂以外。祂所賞賜給我們的是生命的延續。我們今生的吃喝都還是會讓我們飢餓乾渴,但是如果我們認定上帝所賜的糧成為我們生命的糧食,成為我們永遠的活水,祂使我們得到真正的滿足。 學者研究《利未記》的時候提醒我們,要在這些經文中,一方面發現上帝的心意在歷史中;另外一方面要思考上帝的心意在耶穌基督的身上。最後把這兩點作連結,然後應用在我們身上。所以這一章對我們的提醒是:我們如何看待每一天的吃喝呢?是單純的享受,對食物沒有特別的感覺,沒有任何的關係嗎?如果是,那很可能我們從我們的生命中損失了非常多的幸福的感覺。對一個以色列人來說,每一餐的吃喝,他認得他盤中的食物。他在這樣的關係裡他知道他的渺小,也知道上帝福分的偉大。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認定我們在耶穌基督裡特別的身分,所以那贖罪的恩典,基督的寶血,以及那賜給我們生命的基督的身體,是祂的肉、祂的血成為我們真正生命的源頭。不是世俗所看到的這一些物質,那一些最終都會過去。是在永恆裡祂所賜給我們的,那成為我們真正的喜樂和福分。當我們把歷史和耶穌基督所成就的連結在一起,我們再回過頭來想我們每一天所過的日子,也許我們就可以像《利未記》的經文所要呈現的,達到那個理想的目標。也就是在我們每一天的生活中,我們可以持守聖潔。聖潔來自我們對自身的渺小的認識,也來自我們肯定救贖我們、創作我們生命、維繫我們生命的是全能偉大的真神。在這偉大和渺小中,是祂對我們的接納和愛,我們對祂的認定、持守、嚴謹,我們一步一步往前走,為了讓祂喜悅我們,成全我們手中一切的工作。當我們做到這一些,我們也就做到《利未記》的作者希望告訴我們的,可以在生活當中用聖潔來見證這位全能的神。
——本系列參考胡維華博士《利未記》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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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17章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3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
4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
5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裡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
6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
7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作公山羊);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8 你要曉諭他們說: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獻燔祭或是平安祭,
9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10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12 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13 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他的血來,用土掩蓋。
14 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15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潔淨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為潔淨。
16 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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