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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m488 犹大和他玛(四)(创38: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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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主持:林丽雯
strm488 犹大和他玛(四)(创38: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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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姐妹,听众朋友,欢迎您收听我们的节目,我是丽雯。我们有幸可以透过学习神的话语彼此交流,实在是神的恩典。让我们这段时间再次让神的话来滋润我们的心吧!

上一集我们研究犹大和他玛事件,让我们继续来看看事情的结局。当犹大发现他玛怀孕,由于不知道孩子的爸爸原来就是他自己,他以为他玛不遵守妇道,所以下令把他玛捉来用火烧死。听众朋友,这里有些让我们深思的地方:首先,犹大知道自己应该把小儿子带出来,让小儿子尽小叔的本分与寡嫂结婚,但由于私心,他不愿意自己的儿子冒险,但表面上又不愿意明说,只是假意要他玛回娘家,谎称有朝一日小儿子长大后就迎娶她回家,犹大首先犯了撒谎和不守信用的罪;再者,他如此一来无形中让他玛空等一辈子,完全不理会他玛今后下半生的生活,这是非常自私的心态。第三,如果他玛真的逼于无奈而走上卖身之路为了糊口,不幸怀孕,虽然这不是大家想看到的结局,但犹大也只能怪自己不义,把儿媳妇逼到死路,才会发生这样的事,犹大应该感到惭愧而不是摆出公公的权威,准备用火把儿媳妇烧死。犹大如此表现实在太狠毒了。

让我们从犹大身上转到他玛。他玛用她的计谋让犹大上了圈套,为了让自己可以得到应有的权利,也就是在犹大的家系里可以有一席之地。这件事可以与其他事件对照来看——

1. 把他玛和利亚作比较

利亚在雅各新婚之夜的欺骗上有份(创29:23),那一次的欺骗,对于一向诡诈的雅各而言,是以牙还牙的报复。而他玛的欺骗,同样有一报还一报的公义,报应在犹大身上。因为犹大与兄弟们用彩衣欺骗了父亲雅各,这个天大的谎言把老父亲的心刺透了。如今犹大也被他玛欺骗。

2. 把他玛和路得比较

路得在节庆之日,只是宣称波阿斯为迎娶寡嫂习俗下的合法丈夫之一,实际上,在路得嫁给波阿斯之前,他们并没有发生性关系,否则不可能还提议先让她与另一位至近的亲属结婚(路得记4:3-4)。

我们从上一集所研究的经文创世记38:16-18,看见犹大与他玛的协商有了一些转折。他们以一只山羊羔达成协议,山羊羔似乎一直是这个家庭好几次设下骗局时所围绕的主题——

例如:
1.雅各的母亲利百加吩咐雅阁到羊群里去,取两只肥山羊羔,作成美味给父亲以撒吃,为了骗取长子的祝福;
2.后来约瑟的兄长们也用了一只公山羊的血来欺骗雅各;
3.而如今他玛所设下的圈套里,依然包括了山羊羔。

在犹大送来山羊羔之前,必须交给她证物作为辨识标志,交易的结果是他玛怀孕了,从当时社会习俗的角度而言,她所作的是为死去的丈夫尽责任,这样看来,她所作的合乎公义的要求,只是她的手段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圣经没有对他玛提出任何道德论断,但圣经却以很正面的角度来呈现她,因为在路得记4:12那里说:“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像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我们从今日的眼光来看这件事,的确有许多难以接受之处,但我们不适合审判她,因为在他玛所处的时代和文化之下,她的行动基本上并不违法,只是十分冒险。她有权利借着至近亲属,为死去的丈夫得子。如果看这次的事件为一场赌局,那么他玛所押上去的筹码,就是犹大的弱点:好色。犹大会陷入圈套,是因为好色。他娶迦南女子书亚的女儿为妻,犯了祖先所定下的条规,严禁与迦南人通婚,也是因为“眼目的情欲”——好色。自古以来,男人的失败,多起因于此,色字头上一把刀,足以置人于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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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把今天的经文先念一遍,创世记38:25-30。

25 他玛被拉出来的时候便打发人去见他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
26 犹大承认说:他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他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他同寝了。
27 他玛将要生产,不料他腹里是一对双生。
28 到生产的时候,一个孩子伸出一只手来;收生婆拿红线拴在他手上,说:这是头生的。
29 随后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来了;收生婆说:你为什么抢着来呢?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
30 后来,他兄弟那手上有红线的也生出来,就给他起名叫谢拉。

V25-26 “…认一认…她比我更有义…”

犹大自己禁不起诱惑,与妓女犯了奸淫罪,但当他以为儿媳妇卖淫而有了身孕,就宣判要将她烧死,实在是假冒为善。直到他玛拿出印和杖,让犹大看见自己更为不义,最后,犹大没有对自己施以任何惩处,只是宣判他玛无罪。他说:“她比我更有义”,这句话在新译本翻译为“她比我更有理”,或者可以这么翻译:“她是公义的,我不是。”当犹大知道他玛所作的事,就不再与他玛亲近了。如果这样,可以知道,犹大没有犯乱伦的罪。

犹大说“她比我更有义”,表达了他玛“对”的成分比他大些,因为他没有兑现自己的责任。虽然他玛的作法相当极端,但她没有违法。她赢得作为犹大后裔母亲的权利,归根究底,她合乎“义”的成分更多。我们从人类历史来看,会发现,常常在一个极端激烈的造反举动背后,常起因于有人不负责任或不守信用。例如:“杀自己的孩子当食物吃了”这是绝对难以容忍的事,但如果在一个乱世中,战乱里、饥荒时,人们饥不择食,并且这样的乱世是因为执政者的腐败,那么,这个“杀子充饥”的难民,实际上比“害他落得如此下场”的执政者更有义。虽然“杀子充饥”仍不可取。

V27-29 “你为什么抢着来呢?…法勒斯”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事情的结局,我们可以看见犹大与他玛事件有何意义。在27-29节,他玛从犹大所怀的胎,是双胞胎,但是这个生产非比寻常,经文记载第二个孩子抢先出世,使得收生婆惊呼:“你为什么抢着来呢?”原文希伯来文直接翻译是“你为自己钻了什么裂缝跑出来的呢?”动词“跑出”或者“突围”经常与“裂缝”同时出现,在其他地方这个片语指“突发的审判”(撒下5:20,6:8,诗106:29)。但是这节经文只是描述突发状况。由于第二个孩子抢先出世,被命名为“法勒斯”,意义是“他突围而出”。这个名字表明他玛争取的结果—他玛在困境中,如今突围而出;同时,这个名字也描述了法勒斯支派的命运—他们在犹大众子中最显著,可以参考创46:12,民26:20-21。法勒斯成为犹大主要家族的首领,也是大卫的祖先,最后也是主耶稣肉身的祖先(太1:1-6)。

由于时间的关系,第30节的分析,留待下一集节目时间再讨论,请别忘了锁定这个网站—活水之声录音室。我是丽雯,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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