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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031 波斯帝国的平等条约
节目主持:林谦谦
听众朋友,弟兄姐妹平安!我是您旅途的伙伴谦谦。以斯帖的求情已经奏效,亚哈随鲁王也答应,可以拟一道新的谕旨。至于谕旨该如何拟定,既不会违背原本的旨意,又能拯救犹大人于水火?让我们来阅读今天的经文。
以斯帖记八章9-14节:「三月,就是西弯月二十三日,将王的书记召来,按着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并犹大人的文字方言写谕旨,传给那从印度直到古实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大人和总督省长首领。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传到各处。谕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犹大人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聚集保护性命,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抄录这谕旨,颁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犹大人预备等候那日,在仇敌身上报仇。于是骑快马的驿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谕旨也传遍书珊城。」
听了这段经文,听众朋友有没有觉得非常熟悉呢?我们发现,这段文字的铺排,与以斯帖记三章12-15节的相似度很高很高,只更换了时间、人物和目的。比如说,三章提到书记们按照哈曼的吩咐写谕旨,八章则说是按照末底改的吩咐;三章和八章都说谕旨使用各地各族的方言、用王的戒指盖章核准、用快马传到波斯各处;再来,三章的谕旨吩咐人们在亚达月十三日,剪除杀戮灭绝犹大人,而八章的谕旨则吩咐犹大人在亚达月十三日,剪除杀戮灭绝那些攻击他们的人。所以两道谕旨的结构几乎是一样的,可说是遥相呼应。接下来,让我们看看这新的谕旨。
如同三章的顺序,这里也是首先提到谕旨颁布的时间——西弯月二十三日。仔细算算,原来新谕旨与旧谕旨之间相隔了七十天。经文作者提供了非常具体的日期,而整卷以斯帖记中,就只有三章与八章的新旧谕旨,同时提到月份和日子,看起来作者相当看重这两道谕旨颁布的时机。有学者认为,“七十天”对于被掳的犹大人来说有很特别的意义,因为它象征了被掳七十年后的大回归。但谦谦想,对于那些没有归回耶路撒冷,选择留在波斯的犹大人来说,生命受到仇敌逼迫威胁,七十天后获得拯救,诚如归回的缩影。神眷顾了回到耶路撒冷的同胞,神也仍然视散居他乡的犹大人为祂的子民,施恩于他们,没有离弃他们。
接着,关于谕旨的语言,就像当初废除瓦实提,以及后来杀害犹大人的谕旨一样,新的谕旨也使用了各地各族的方言,由驿卒快马颁行到相关的地点。由于语言本来就承载着文化,因此君王颁布的旨意必须翻译成不同方言,也能突显波斯各地有很强烈的区域特色,不只是种族的差异,也有地区的差异。我们这个时代网络发达、交通便利,固然有着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特色,更别说集体意识极强的古时社会,他们各地的向心力,与其他区域的离心力会更为明显。另外我们可以发现,与之前几个谕旨不同的是,这次特别加入了犹大人的方言,让犹大人能在第一时间得知自己已经得救的消息。再者作者还加上了一章1节的讯息,说明亚哈随鲁王统辖的广大地区,从印度到古实的一百二十七省都收到了谕旨,表示谕旨颁布的全面性,没有遗漏任何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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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们最关心的,就是诏书上写了什么。11节说,王允许犹大人可以在亚达月十三日当天לְהִקָּהֵל וְלַעֲמֹד עַל-נַפְשָׁם(lhqhl wlʿmḏ ʿl np̄šm)“聚集并且站立对抗,(为了)他们的生命”。意思是,犹大人在那个特殊的日子,有集会权与防卫权。通常一个国家的政府对人民群聚的情况,会想办法加以控管,因为集会就可能带来革命或谋反,但是犹大人却被特准征召战斗的勇士,为作战而聚集在一起,且他们杀掉仇敌名正言顺,并不会被王室定罪。除了让犹大人共同对抗那些恶势力之外,诏书上还进一步说טַף וְנָשִׁים וּשְׁלָלָם לָבוֹז(ṭp̄ wnšym wšllm lḇwz)“孩童、女人与财产,都可以作为掳物”。
这是一项相当特别的旨意,听众朋友您会不会好奇,王发出这样的旨意,难道就不怕国家生乱吗?各地犹大人还有那么长的时间可以策划,难道王就不怕他们趁机群起逼宫吗?确实有可能发生,历史上也不少这样的例子。但不知您是否还记得,谦谦在第25集就曾说过,以斯帖记中有好些犹大民族非常接近王权的时刻,几乎就要拥有了,那么此时也是其中之一。只是这卷书的写作目的,并非想要突出犹大人如何胜利、如何夺得权柄,而是藉着这段故事叫读者们反思,以色列一路走来真的懂得王权吗?王权看似重要,作者却将它讽刺、贬低得一文不值。正是它,为人民带来危害和混乱,如今为了弥补这些危害,它所提供的解方,还是叫旁人捏一把冷汗。所以王权真的值得期待吗?人们要羡慕王权的治理到什么时候呢?这些将会是读者们在阅读以斯帖记的时候,一再浮现的问题。
再来,我们讨论一下这道新谕旨所引发的争议。有人质疑谕旨教唆犹大人一系列报复行动,结果犹大人从受害者变身为加害者,实在有违道德。回应这问题其实非常简单,谕旨上容许犹大人可以进行防卫,而非进行攻击。且谕旨没有允许犹大人滥杀无辜,他们要灭绝的时间和对象是有界限的,就是在“一日之间”,灭绝那些企图攻击他们的人。当新谕旨颁布的时候,距离真正作战的日子还有八个多月,全国波斯人有十分充足的时间思考是否要附和哈曼、对犹大人动武,他们的偏见或仇恨是否真的值得付上一切来冒险,如果他们主动挑起战争,那就不能怪犹大人为自保而战斗了。这便是新谕旨为犹大民族提供的保障,或者也可以说,新谕旨撤销了仇敌的保障,犹大人与其他波斯人是生是死,全看仇敌的选择以及双方各自的战力,王家将不会有任何干涉。当然,这只是谕旨上的内容,以及谕旨所容许的范围,而在那一天正式到来之时,犹大人实际上究竟采取怎样的行动,我们之后会再进行解析。
这时让我们来想一想,西弯月二十三日这一天,对各地的犹大民族来说是何等难忘!收到新谕旨的瞬间,他们不再是只能被动受欺压、遭恶待的民族,乃是上升至与其他国民平等的地位,拥有基本的人权,在面对威胁时可用正当权力来捍卫自己的性命、守护自身的安全。听众朋友,您生活的地方,人人都享有基本人权吗?您见过或经历过,神如何为受压迫的人伸冤呢?您是否愿意关怀并为受压迫的人代祷呢?
我们一起来祷告:
亲爱的主感谢你,因为你是公义的主。你曾领以色列人出埃及、领非利士人出迦斐托、领亚兰人出吉珥(摩9:7),让人们都能在你的恩典中经历解脱。主你也亲自道成肉身,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受压制的得自由(路4:18),我们便知道你多么看重每一个你所造的人。因此主啊,我们要为许多面对不公、欺压、逼迫的人和国家来祷告,恳求你按你的公义施行拯救,你大能的手扶持他们,让困苦的人享有平安,心灵也得富足。我们如此恳切交托、祈求,是奉主耶稣基督得胜的名,阿门。
好,今天我们要在这里歇下脚步了,我是谦谦,我们下一集下一个旅程,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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