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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143 宗派体制对宣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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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143 宗派体制对宣教的影响
撰稿:楷文

引言

当耶稣升天离开世界之前,将宣教与福音的使命托付给了他的门徒。使徒行传中,这些门徒们也在圣灵的带领下,全力以赴地去完成这一使命。他们建立了教会,为要使福音能一代代得不断被传承下去,使之能继续在等候中完成那未尽的托付。但是历史的发展,使教会的现状不断地发生改变。时至今日,不仅广义的基督教包含了罗马天主教、基督教与东正教。而我们身处的基督教之中,更有许许多多的宗派。在这样的现状之下,就促使我们去了解。宗派的存在与宣教的使命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1]

一、宗教改革与宗派的产生

宗派(denomination)这个词用来描述某个宗教团体的说法大约在1740年流行起来。与教派不同,宗派一词是一个包容性的术语。它意味着,用一个特殊名称称呼或命名的基督教团体只不过是一个更大团体——“教会”的一员,所有宗派都属于教会。[2] 可以说今天现代的基督教始于宗教改革,宗派也随之在基督教中孕育而生,其中包括了如信义宗、改革宗、圣公会、长老会、浸信会、公理会等宗派。而这众多宗派群体的集合也就形成了今日的基督教。虽然众多改教者都不满罗马天主教的腐化揽权、教义偏离真道、教士道德腐败,遂而提倡彻底改革,以归回圣经为本的纯正信仰。但是彼此之间却仍旧存在很多意见上的分歧,[3] 既然要改变,改什么、怎么改、改到何种程度。这些问题就使到改教者们只能分道扬镳。

或许站在今日现代的角度来看,我们会认为只要信仰核心一致,其他的一切细枝末节可以被包容。而且就算并不赞同,也还存在对话的空间。但是在宗教改革当时,无论是宗教改革家还是天主教徒,都一样热切地镇压持异议者,并不存在丝毫对话和包容的空间。因为彼此皆认为只有一边掌握“真理”。但神的道可能存在于交战的双方这种革命性的概念,直到双方筋疲力竭后才会获得听众。更因为在宗教冲突中还包含了政治家们的利益,这就更加使到彼此之间的不可调和。[4] 如此,基督教中宗派林立的现象就也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产生了。[5]

二、宗派的发展与宣教之三个时期[6]

(一)第一时期(十六至十八世纪)

宗教改革将教会从腐败的罗马天主教中分离出来。因此我们可能会推论,伴随改教运动所释放出来的属灵力量,应使福音很快地从欧洲被传到地极。但事与愿违,贾礼荣指出,罗马天主教从十六至十八世纪之间,在世界各地引导异教徒归主的数字,比在欧洲丧失在更正教手中的更多。[7] 如此可见,相较罗马天主教而言,基督教的各个宗派在形成初期,在宣教上确实存在问题。就这个时期基督教在宣教活动方面的不积极的原因,庄祖鲲指出了四点。

一、这个时期的基督教可以说是内争外斗,无暇外顾。宗教改革后,基督教国家与天主教国家间有长期的宗教战争,基督教元气大伤。尤其是德国经过三十年战争之后,经济与社会一片混乱,因此无力向外开展宣教工作。加上基督教内部宗派对立,如信义宗与改革宗之间壁垒分明,使宣教工作大受拦阻。

二、这个时期的基督教也缺乏与非基督教世界接触的管道。这个时期葡萄牙与西班牙这两个天主教国家是海上的霸主,如日中天。再加上国王大力支持海外殖民地的基督化,因此就使天主教的海外宣教事业大有进展。与之相反,那些基督教国家在这个时期尚无力建立海外殖民地,也没有机会向欧洲以外的地区宣教,就算到了十七世纪后,荷兰及英国势力兴起,但是因为不重殖民,而使宣教果效并不明显。

三、缺乏专门宣教的差会。一方面宗教改革初期的基督教没有像天主教组织严密且财力雄厚。另外,在退出修道院及修会之后,基督教的宣教成了一盘散沙。既没有神学院作为训练中心,也没有差会做为宣教中心。所以在宣教的成果上,自然与天主教无法相提并论。四、神学思想上存在误导。虽然路德和加尔文本身并无不支持宣教,而且他们还提供了宣教学很重要的神学基础。但是无可否认,后来所产生的一些容易产生误导的神学思想,确实阻碍了基督教之宣教事工的发展。[8]

由此可见在这个时期,宗派的存在虽然并不反对宣教,但也并未给宣教带来明显的积极作用,反而产生了许多消极的影响。宗派的分歧对抗,不仅使到彼此之间互相内耗。也使到整个基督教的财力人力分散,从而无法形成有组织有果效的宣教事工。而神学上的差异在那个时代显得尤为尖锐和无法调和,这也进一步的缩小彼此之间的包容性,同时也消耗教会大量的精力来彼此攻击。而当时的宗派过分依托于政治,也使到宣教同时受到政治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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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时期(十九世纪)

在十九世纪初,基督教真正开始从事宣教事工时。最初并没有得到宗派的支持,反而遭到反对,而且基督教最早的一些差会也并不属于传统宗派。[9] 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在英国与美国兴起的两次灵性大复兴运动,无论是第一次在美国,由爱德华滋发起的“大觉醒”运动。还是在英美两国,由约翰卫斯理与怀特菲尔德所带动的“福音复兴运动”。这一波波的灵性复苏运动不仅将两国教会属灵上的形式化一扫而空,其所埋下的种子,更使十九世纪初开始的“近代宣教运动”得到蓬勃发展。被称为“近代宣教之父”的克里威廉也是受爱德华滋神学的影响而萌生了海外宣教的异象。后来因着克里威廉的激励,“浸信传道会”在1792年创立。在“浸信传道会”成立之后的一、二十年内,欧洲各国都纷纷开始成立宣教机构,并且差派宣教士到海外。但这些自愿的宣教组织大多数是不在宗派教会的组织体系内,这也使到差会更能集中资源。同时间,美国的各宗派,也在属灵复兴的浪潮下,都纷纷成立宣教差会。[10] 随着宣教差会的增多,为了避免重复对立,所以这个时期的差会有了共同的合约,即所谓君子协定。如在某一地区有一个差会,其他的差会就不在该地区工作。这些君子协定不仅使宣教资源得到更为经济的运用,也尽量减少宗派间的竞争与矛盾。[11] 因为十九世纪初,许多宗派纷纷成立他们自己的宣教差会组织。基本上,宗派的宣教组织在这个时期成为宣教士主要的来源。例如1925年时,75%的美国宣教士是来自于各宗派的宣教差传组织。[12]

可以说十九世纪是一个伟大的宣教世纪。从这个时期的宣教发展来看,可见对于宣教来说,宗派并不一定是阻碍。反而借由宗派的支持和推动,使福音宣教的事工如雨后春笋般在世界各处生发起来。虽然依然有所限制,需要设立一些合约。但是已然可见阻碍宣教的不是宗派,而是腐化的属灵生命。可以说,如果没有两次的属灵复兴运动,就不会有那么汹涌的宣教浪潮。

(三)第三时期(十九世纪至今)

宗派差会为主导的宣教局势,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从十九世纪中后叶开始,“信心差会运动”开始兴起。[13] 从而产生了许多新的超宗派“信心差会”,其中最著名的是1865年戴德生创立的“中国内地会”。他们成立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许多宣教领袖注意到许多宗派受自由派神学的影响越来越大,他们盼望成立福音派的宣教团体。因此这些信心差会都是“福音派”的。另一方面的原因是经费方面。许多宗派给宣教士的经费不够,因此这些新的差会强调以“信心”的原则,不募捐、不举债,完全仰望神的供应,所以称为“信心差会”。虽然“信心差会”无意与大宗派竞争,但是二十世纪中叶之后,这些信心差会逐渐取代宗派的差会,成为基督教宣教的主力。[14] 有的信心差会超过一百年,但仍非常强大。在十九世纪所成立的信心差会至今各个健在。[15] “信心差会”的兴盛,成为超宗派宣教事工的兴起的讯号。由于宗派主义逐渐式微,目前最有活力的福音团体,都是这些新兴的超宗派事工组织。他们一方面继承信心差会的传统,积极招募宣教士及奉献,又有明确的事奉对象与策略,因此果效显著。[16] 随着二十世纪基督教“合一运动”的的发展,基督教开始寻求合一。特别是“洛桑福音会议”的召开,更使福音派教会因着普世宣教的使命而被联合在一起,共同商议福音大计。提供了各个宗派在宣教上合作的平台。在洛桑会议的影响下,“世界华人福音事工联络中心”成立,这是第一个全世界性华人教会的组织。[17]

因着这众多福音平台的出现,与世界合一文化的出现。宗派间的矛盾差异被减至到一个可以被福音使命包容的境界。随着世界全球化的进程,合作已是大势所趋。宗派差异对福音带来的阻力也日渐消除,而存留之更多的则是在福音事工上的通力合作。

结论

从历史的角度就可以发现,宗派的产生源于信仰存亡之际,而非宣教异象之下。虽然从短时间来看可能对宣教有所负面影响。但是从历史长远的角度来看,却是可以和谐并存,甚至更为有利的。求同存异应是各宗派在寻求福音合作上应有的态度。今日众多的福音合作平台,也给于各宗派在宣教上合作的机会。宗派是教会内部安定的制度,福音是教会外部合力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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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布鲁斯·雪莱。《基督教会史》。刘平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贾礼荣。《基督教宣教史略》。黄彼得译。玛琅:印尼东南亚圣道神学院,1979。

贾礼荣。《宣教学概论》。黄彼得译。上册。玛琅:印尼东南亚圣道神学院,1987。

吴国杰。《溯源追本——基督教会古今巡览》。香港:基道出版社,2007。

庄祖鲲。《宣教历史》。美国:基督使者协会,2004)。

注脚:

[1] 毅坚,《宗派体制的反思》,(学术研究论文2017),3。

[2] 布鲁斯·雪莱,《基督教会史》,刘平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347。

[3] 吴国杰,《溯源追本——基督教会古今巡览》(香港:基道出版社,2007),97。

[4] 布鲁斯·雪莱,《基督教会史》,301-02。

[5] 毅坚,《宗派体制的反思》,(学术研究论文2017),6。

[6] 毅坚,《宗派体制的反思》,(学术研究论文2017),9。

[7] 贾礼荣,《基督教宣教史略》,黄彼得译(玛琅:印尼东南亚圣道神学院,1979),91。

[8] 庄祖鲲,《宣教历史》(美国:基督使者协会,2004),130-32。

[9] 贾礼荣,《宣教学概论》,黄彼得译,上册(玛琅:印尼东南亚圣道神学院,1987),131-33。

[10] 庄祖鲲,《宣教历史》,136-41。

[11] 贾礼荣,《宣教学概论》,149。

[12] 庄祖鲲,《宣教历史》,151。

[13] 贾礼荣,《宣教学概论》,153。

[14] 庄祖鲲,《宣教历史》,151-52。

[15] 贾礼荣,《宣教学概论》,153。

[16] 庄祖鲲,《宣教历史》,164-65。

[17] 庄祖鲲,《宣教历史》,1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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