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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m425 以扫出卖长子名分(二)(创25: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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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主持:林丽雯
strm425 以扫出卖长子名分(二)(创25: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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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网路上的朋友,欢迎您按时收听活水之声。我是您的属灵伙伴丽雯,透过清泉甘露这个节目,长期以来,我们都是用查考圣经的灵修方式来学习神的话语。的确,如果没有神的话,或者如果不明白神的话,就很容易上魔鬼的当,自己吃很多苦,也叫神的名受羞辱。让我们每天按时研读神的话,好让我们可以更认识真理,魔鬼无法攻击我们、试探我们。

这一集,再要跟你研究创世记,我们要研究的是以扫出卖长子的名分这件事,今天,我们继续来看看事情的发展。让我们把圣经读一遍。创世记25:27-34.

我们提过,这两兄弟的个性完全相反,从他们所发展出来的两个国家也是如此。说到雅各为人“安静”,希伯来文的含义是“扎实的”、“稳重的”,雅各冷静的个性,优点是使他完全可靠,缺点是使他成为冷酷的敌人。

这一段经文继续谈到以扫出卖长子的名分,让我们再多一层的了解长子的名分对当时的社会是怎样的意义。长子的名分是身为长子的地位,就是一家之首。长子有权利成为家业的主要继承人,父亲的产业是按着儿子的数目来分的,长子总有权得双份。例如一个人有九个儿子,长子可得两分,其余的八个就要瓜分余下的七分,若只有两兄弟,长子会的双份,次子就一无所得。不过,长子也有责任保护家庭,做家人的领袖。在亚伯拉罕的家庭中,家产也包括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就是在应许地生的后裔会叫万国得福。此外,长子的名分是会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改变的,例如流便是长子,但是延续应许的却是四子犹大,玛拿西是长子,但是神却拣选幼子以法莲,所罗门取代亚多尼亚成为继承人。

后来,以色列国家里,长子能继承两倍的产业,我们可以参考申命记21章17节。从努斯(位于底格里斯河东,在该处发现西元前十五世纪的文献数千件)的证据看来,当时何利人中,长子的名分是可以出售的,在一次这类合约中,一位弟弟付出三只羊以换的某项产业,这已足够说明雅各的交易了。

从刚才我们念的这段经文,我们看见经文生动的描绘以扫野兽般的本质,以及雅各更胜一筹的猎取能力。熟练的猎人竟然掉进了更精明的猎人所设的陷阱里,成为自己天然欲望的牺牲品。以扫因为口服之欲,把自己牺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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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9-30:“熬汤”、“这红汤”

让我们看第29-30节。有一天,以扫从外面打猎回来,肚子很饿,便要求雅各把一些他煮的食物送给他吃。我们看见雅各非常聪明也非常狡猾,他看准以扫打猎回来一定已经饿昏了,饿得饥不择食,所以设下圈套。其中所用的动词和名词令人想起前面对猎人的描述。以扫可能是熟练的猎人,但雅各却更懂得如何捕捉猎物。

让我们注意第29节说“雅各熬汤”,这里熬汤的“熬”字zid,在其他地方这个字用来描述设想过的举动。雅各熬汤似乎是一个单纯的举动,但是藉着这个字的选用,经文暗示,雅各在追捕他的猎物(他的猎物当然就是以扫的长子名分),而且他这个举动是事先已经设想好了的。

以扫打猎一无所获,从田野回来累昏了,他踏进家门,这么巧,雅各正在熬汤,其实如果从刚才所研究的“熬”那个字,可以猜测,雅各是算准了以扫回家的时间,故意在他饿昏了的时候,闻到香喷喷的食物,在饥肠辘辘的时刻,人很容易冲动,不够冷静(减肥失败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所以以扫就极度渴慕吃到眼前的食物,他说:“求你把这红汤给我喝。”让我们先留意,这段经文常让人有误会,我们常误以为雅各所熬煮的是今天我们一般人喝的红豆汤,其实,和合本翻译的“红豆汤”不是今日我们所熟悉的那种红豆,它的确是一种豆,但它是一种很像豌豆的一年生小植物,豆荚煮熟后变成红色,即使在贫瘠的土壤里,也能滋生。自古以来,就是近东重要营养的食物之一。新译本圣经翻译为“豆汤”,NIV英文圣经说“cooking some stew”,stew是指炖煮的菜肴,没有指明是豆。

以扫开口说到第一句话是语气粗鲁的,“红豆汤,这碗红豆汤!”和合本和新译本圣经写“给我喝”,原文的意思是“喂我吃”,这是一种狼吞虎咽的态度。犹太拉比用这个字来描述动物狼吞虎咽的动作,如果翻译成“让我灌一碗…”也许更传神。

以扫想要灌一碗雅各熬煮的红豆汤。“红色东西”ha’adom这个词重复出现,再次突显以扫的冲动本性。原文是这样的:“求你让我灌一碗那红东西、红东西”,这样的描述,生动地呈现了一个野蛮而狂暴的粗人,喘着气指着一锅“红红的汤”,说明他实在饿昏了。

V30:“以东”

让我们在继续看第30节,经文可以用“红色”(’adom)这个字,因为字源上这个字和“以东”有关。以东人的个性冲动世俗,正如他们的祖先以扫一样,以扫并没有取名叫以东,而是他的后代子孙被称为以东人,创世记这段经文不是单纯在报道两兄弟之间所发生的事,而是表明后来的那个国家民族以东人承继了他们祖先的性格,并且他们的祖先对长子名分毫不重视。

V31:“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

让我们看看第31节,雅各的回答是可以把红豆汤给以扫喝,但有条件,就是要以扫把长子的名分给他。NIV英文圣经说:“First,sell me your birthright .”长子的名分是属于以扫的,因为他是首先被生下来,虽然两兄弟是双胞胎。雅各垂涎这个名分是可想而知的,因为这个名分可以使以扫承受比雅各多一倍的产业,可以得到父亲最好的祝福。

这个长子的名分是雅各故事的中心点,代表了继承产业的优先权。神晓谕他们的父母,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这是神的旨意,但雅各显然将这个晓谕解释作“要得长子名分”才能拥有领导地位,他以为他必须得到长子的名分,占据长子继承人的位置,才能让神的旨意实现。殊不知这并非神的心意——神的晓谕里,清楚的说明:“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 ” ,因此长子和幼子的地位不必交换,神的旨意就是如此自然成就,人以为自己必须做点什么来“帮助”神的旨意成就,是大错特错的,就如撒拉多年无法生育,就以为要透过夏甲来帮助神的旨意成就,是彻底错误的愚昧想法。神既然定了旨意,神必定负责到底,人只要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好好尽自己每一天的本分即可。人如果想用任何手段方法去换取、改变什么,只有让事情越来越糟,自己和别人都受到亏损。

雅各必定从母亲那里知道,他们还未出世时神的晓谕,他可能非常悔恨自己身为幼子,他又非常渴慕神所预备的属灵的福气,他有远见又功于心计,最后设下圈套引哥哥上钩,迫使饥饿的以扫接受他的条件。

V32:“于我有什么益处呢?”

第32节以扫回答得非常夸张,“我将要死,这长子的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呢?”他实在是个世俗之人,只为眼前而活,毫不在乎自己得付上的代价。他只是又饿又累,但离死还远得很。他能走到雅各那里,有心思交流,能喂饱自己,有体力在吃完后就离开,证明他并非真的要死了,他激烈夸张的语气只是表现出他何等轻看长子的名分,认为毫无价值,他对神赐给他的身份毫不重视,只为眼前口腹之欲。

V33:“对我起誓”

雅各为了确保这项交易,还要求以扫当场起誓。古时候甚少签署字据,多数就是以一些信物、口头承诺——起誓作为约定的根据,同时起誓了就必定遵守,一言九鼎,没有食言,不像今日的人常不守信用,信口开河,事后又反悔,所以要立字据。当时,雅各要以扫起誓,以扫若真的起誓,就与立字据是同样分量的。没想到,以扫很快就起誓了,他甚至连起誓这么慎重的事都不放在心上。因为后来他也忘了自己已经将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在创世记27章那里,他还去打猎为要得到父亲给长子的祝福。但是,交易已成定局——这件事一开始,雅各手中有红豆汤,以扫有长子名分,但是藉着交易,以扫获得红豆汤,而雅各拥有了长子的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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