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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m414 撒拉去世(二)(创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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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主持:林丽雯
strm414 撒拉去世(二)(创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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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把自己的妻子葬在迦南地,没有回到他的老家吾珥或者哈兰,因为他对神的应许非常有信心,也愿意顺服神的带领,虽然知道撒拉死的时候,他依然不是迦南地的主人,但是神说要把迦南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他是非常肯定的,因此,他以迦南地为他的永久家乡,把爱妻撒拉葬在迦南。

V3-4:“赫人”,“地”

这里的“赫人”(英文是Hittites)是当时希伯崙的统治者。而亚伯拉罕求一块地,“地”的原文是“产业”,亚伯拉罕要用钱买一块地作为产业。

撒拉去世,亚伯拉罕需要找一个地方来安葬她,他既然还没有属于他自己的土地,在迦南地,他只是个外来者,是寄居者的身份,所以他需要花钱购买土地作为坟地,于是他向当地的统治者赫人请求要购买附近的一个山洞。在人看来,亚伯拉罕的神到底有没有搞错?答应了亚伯拉罕要把迦南地赐给他,这么多年了,太太都死了,需要一个安葬的地方,还得出钱买地,这像话吗?如果你是亚伯拉罕,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没有信心,你就会埋怨神作弄你,如果你有信心,你会不会就想:反正我迟早是这块地的主人,那么我现在就自行选一块喜欢的地,谁要敢干涉,我就跟他拼了!(花钱买地?办不到,这地神已经说赐给我了!)会这样吗?又或者,可能基于当时的环境,你不得不购买,那么,你会买得很不甘心吗?(凭什么要花钱?为什么我要吃这种亏?)

亚伯拉罕并没有这种情绪,相反的,他欢欢喜喜地交涉买地的事,心甘情愿地付出昂贵的代价,同时他对神要赐迦南地给他的信心没有动摇!这在人看来,很难理解,但其实不难,秘诀只有一个:顺服等候。顺服眼前神所安置的环境,等候神的时间。

神曾经告诉过他,迦南地虽然是赐给他,但是因为迦南地的人的罪恶还没有满盈,所以神还要他耐心等候,他的后裔后来还要先寄居在别人的土地上,在那里受磨练,那地的人要苦待他的后裔,然后才从那地离开,回到迦南地。这件事我们在研究创世记十五章的时候详细谈过。

也因为这样,亚伯拉罕相信、顺服,所以他甘心乐意地按照规矩买地,办理购地的一切手续。他定下心意不叫当时的地主受到亏损,不占人便宜。这种高贵的情操,如今很难找到呢!今天的社会,尔虞我诈的事天天上演,大家怕吃亏,所以越发占别人便宜,以便保护自己,这种日子,把人间变成地狱,人心没有平安!但是一个敬畏神的人,他知道他的一切好处都在神的手中,他放心走在神带领的道路上,所以他无需耍手段以求保护自己,更无需去害人,免得得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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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5-6:“尊大的王子”,“坟地”

“尊大的王子”或者可以翻译成“神的王子”,当地的赫人如此称呼亚伯拉罕,可见亚伯拉罕在当地的人际关系良好,有尊贵的地位,更重要的是他跟随神的生命流露无遗,当地人都看见他是一个属神的人。从亚伯拉罕向他们求一块地的谦卑态度,就可以知道他平时是如何与这些人相处的。他虽然有显赫的地位身份,但是他把自己放在社会最低下阶层,而当地人却非常尊敬他,称他为“尊大的王子”。

虽然如此,他们并没有打算把地卖给他永远为产业,亚伯拉罕要求买一块地作为“产业”,但是赫人的回答是要他任选一块当地人所拥有的坟地来埋葬死人,他们暗示亚伯拉罕,他们不愿意把地卖给他作为永远的产业。

V7-8:“你们若…请听我…为我请求…”

亚伯拉罕坚持要买自己的地,而不是用别人的坟墓,他购置产业的行动,是因为他知道以后他的子孙会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于是他要求向一位赫人朋友以弗崙购买。

V9-10:“田头上”,“麦比拉洞”,“当时以弗崙正坐在…”,“在城门出入的赫人面前”

亚伯拉罕要求买下以弗崙田头上的麦比拉洞,而不是买下这块田,因为如果他买下整块田,就要负起一些经济上和社交上额外的责任,所以他只想买一部分。根据赫人的法律规定:当田主将部分土地卖出时,他仍然要继续为整块土地付税,但若田主将整块田地卖出,新田主则要负责付税,因此以弗崙希望将土地全部送给亚伯拉罕。

“麦比拉”意思是“双洞”或“裂开的洞”,这个被亚伯拉罕用作坟地的洞,后来安葬了撒拉、亚伯拉罕、以撒、以撒的妻子利百加、雅各、雅各的妻子利亚,我们可以参考创世记23:19;25:8-10;49:30-31;50:12-13.根据传统的说法,他们安葬的地点就在今天希伯崙一个回教寺下面的一个深洞里,这个寺庙叫亚伯拉罕清真寺,但是这个深洞如今已经走不进去。

以弗崙于是开口对亚伯拉罕说话,他直接回答亚伯拉罕,表示他是在没有群众压力之下,按着自己的意愿,把洞穴和田地卖给亚伯拉罕。

有关“城门口”,那是一个城市的主要城门,通常是处理和公证法律事务的地方,所以当时的人们就在城门口进行合法交易。

第十节我们请留意:和合本是说以弗崙在城门出入的赫人面前对亚伯拉罕说话,新译本的翻译更进一步把经文原意表达得更清楚,新译本说:“那时,以弗崙正坐在赫人中间。于是,赫人以弗崙就回答亚伯拉罕,所有来到城门口的赫人都听见他说:”让我们再参考英文NIV的翻译:”Ephron the Hittite was sitting among his people and he replied to Abraham in the hearing of all the Hitties who had come to the gate of his city.”

因此,我们知道,亚伯拉罕的这项交易,是有见证人的,是公开进行的。让我们看看相关经文:
1.V10:“以弗崙正坐在赫人中间”、“在城门出入的赫人面前”
2.V11: “同族的人面前”
3.V12:“那地的人民面前”
4.V13:“在他们面前”
5.V16:“在赫人面前所说的话”
6.V18:“在赫人面前,并城门出入的人面前”
7.V20:“就藉着赫人定准”

所以,我们知道,亚伯拉罕的交易都按规矩,有人证,有契约。
丽雯常听主内弟兄姐妹说:“大家都是主内的,所以没有关系,不要太见外,算便宜点…订什么合约,咱们那么熟了…”等等,以致彼此亏负,占尽便宜。这不是圣经的教导。越是亲近的人,越应该按理而行,抱着宁愿自己少点利益,也不要让对方受亏损,每一个人都这样为对方想,那么大家都互相受惠,兄弟之间,肢体之间,合作伙伴之间都该如此。

亚伯拉罕的交易是按照手续来办理的,是在赫人的领袖面前进行的。所谓“在城门出入的赫人”,表示是有社会地位的人,是有权柄处理法律事务的人。所以亚伯拉罕的交易是遵循法律途径办理的,是光明正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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