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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012 新王后加冕、与异族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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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012 新王后加冕、与异族通婚?!
节目主持:林谦谦

est012


听众朋友,弟兄姐妹平安!我是谦谦,再次在穿越时空的旅程中与您相遇。上一集我们提到女孩们在宫中进行了长达一年的美容,以便在见到君王的时候被记得、被赏识。而今天的经文可说是第二章故事的高峰,选立新后的事情终于就快有个结果了。那就让谦谦把经文读出来。

以斯帖记二章16-18节:「亚哈随鲁王第七年十月,就是提別月,以斯帖被引入宫见王。王爱以斯帖过于爱众女,她在王眼前蒙宠爱比众处女更甚。王就把王后的冠冕戴在她头上,立她为王后,代替瓦实提。王因以斯帖的缘故给众首领和臣仆设摆大筵席,又豁免各省的租税,并照王的厚意大颁赏赐。」

波斯王宫中经历了一段长时间的酝酿,终于迎来了王后加冕的日子。以斯帖入宫见王,很快地就获得了王的喜爱。首先我们要来认识一下几个文法的运用。17节有个子句是וַתִּשָּׂא-חֵן וָחֶסֶד לְפָנָיו(wtśʾ ḥn wḥsḏ lp̄nyn),直接翻译就是“以斯帖高举恩惠和宠爱在王面前”。让我们先留意חֵן וָחֶסֶד“恩惠和宠爱”,这两个名词的使用,在文法上称为“重名法”,意思是,虽然是不一样的词汇,却堆叠表达同一个概念和意义。就像我们常看到经文说神的“恩惠慈爱”,也是使用了“重名法”的修辞方式。

另外,17节这个子句的动词是וַתִּשָּׂא“高举”,以斯帖是主动者,但这并不表示她采取了什么行动。“在王面前高举”的这个动作,按照我们中文的表达方式,类似于以斯帖“赢得”王的喜爱,或许是她的仪态、风格、举手投足,使王对她有相当的好感,而希伯来文的表达方式则把王对以斯帖的喜爱,刻画得更加具象且有画面感。

接着,亚哈随鲁王就立以斯帖为新的王后,并且再次大摆筵席,邀请各个官员首领共同庆贺,甚至还免去国民的税收、赏赐礼物。18节“豁免”的原文是הֲנָחָה(hnḥh),在其他的中文译本例如新译本和现代中文译本,这个字被翻成了“休假”;拉丁文的武加大译本也翻成“假日”;而犹太拉比的他尔根译本则翻成“免税”;另一些希腊文的学者还提出,这个字有“释放囚犯”的涵义。要解释הֲנָחָה的意义困难在于,旧约圣经对这字的使用只有这么一次,我们无法用其他的经文来彼此参照。所以只能根据不同的翻译来推断,亚哈随鲁王应该是免去了国民的某些义务,好让新王后的加冕,成为举国欢庆的大事。

整体地看一看今天我们所读的经文,谦谦找到了8个wayyiqtol连续叙事的动词,这让我们在阅读的时候可以感觉到,这些事件是一件紧接一件,事件之间几乎没有太多的间隔。作者透过这样的描写,展现了亚哈随鲁王在喜悦以斯帖、立以斯帖为后以及庆贺的事上,是十分积极且不假思索的,以斯帖也可说是非常顺利地登上了后位。

这时候,谦谦想要跟听众朋友来聊一聊,上一集节目的最后我们一同思想的议题——如何看待以斯帖与异族通婚一事。不知道您有什么想法呢?通常会认为不妥,是因为我们想起了申命记7章的诫命。再加上,与以斯帖记时代相差不远的时期,文士以斯拉正以申命记7章的命令为依据,要求归回的犹大人与外邦妻子离异,来保持信仰的纯正。我们这样彼此对照之后,就不知道该如何看待以斯帖的事迹了,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接纳以斯帖的作为呢?若我们进一步查探就会发现,以斯帖嫁波斯王的事早就引发了各样意见。

显然很多人难以接受以斯帖嫁给外邦君王,于是反对以斯帖的一方,指出以斯帖应该遵照律法的吩咐,效法忠贞的烈女,面对通婚的谕令抵死不从,方是属神子民该有的品德。还有人以但以理和三个朋友为例,认为他们相信神能拯救他们脱离火焰与狮子的口,反观以斯帖却没有照样坚守立场、坚信神的作为。当然,也有人尝试为以斯帖开脱罪名。支持以斯帖的一方说,以斯帖在宫中一定有暗自遵守律法和安息日,只是没有让旁人知晓而已。也有人说以斯帖只是一个弱女子,服侍亚哈随鲁王一定是被迫而非心甘情愿,所以就不算真的结婚。但由于支持方也只是猜测,难以成为“脱罪”的证明,所以最后,谦谦还看到一个试图平衡两方的温和派说法,就是认为作者并没有将以斯帖塑造成道德的典范,因此读者们应该聚焦在神的恩典,并神依然愿意使用软弱的人来成就祂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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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您听出以上的说法背后有哪些概念吗?谦谦想说的是,不论是责备的声音,或是合理化的声音,其实都是站在“以斯帖不该与异族通婚”的立场前提下。但我们要退一步来想,以斯帖与波斯王结亲,真的违背了神的律法和命令吗?

让我们回到神颁布命令的处境。申命记7章1-4节是这么说的:“耶和华——你神领你进入要得为业之地,从你面前赶出许多国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国的民……那时你要把他们灭绝净尽……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这是以色列人要进入迦南地以前,神对他们的嘱咐。但听众朋友您发现吗,神所说不能结亲的对象,唯有这七国的民,他们特别被点名,是因他们会使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上帝。而以色列人正是因为没有将这七国人灭绝净尽,带来了严重的宗教混杂、生活行事偏离神的律例,最终遭遇被掳的下场。然而话说回来,除了这特殊的七国之民,神并没有制止以色列人与其他外邦人来往。

事实上,历史中还有很多以色列人与外邦人共同生活、结亲的例子,以及明文的准许,包括出12:38闲杂人与以色列人一同离开埃及、申20:14敌城的妇女孩子可以存活并归入以色列群体、申21:10-13战胜敌人后可以娶敌方的女人为妻……还有其他的例子都让我们看见,许多愿意自洁、归顺的人都被接纳到整个信仰群体当中。士师记14章参孙娶非利士女子为妻也不需要被诟病,因为非利士人并不在不可嫁娶的七个民族当中,甚至经文还提到参孙娶妻是“出于耶和华”,而且他娶妻的动机是要“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夺回应许之地(士14:4)。再者,摩西与米甸女子西坡拉的结合、波阿斯与摩押女子路德的结合等等,都未曾违背律法,就连主耶稣还是摩押人路德的后代。这些历史记载都打脸了“不可与异族通婚”的说法。

那么,以斯拉记9章那个让人印象深刻的“集体离婚”事件,又怎么说呢?要理解这件事,我们还是必须从当下复杂的处境出发,回到当时叙事的脉络。他们是一群被掳归回的犹大人,被掳的经历让他们产生深刻的反省,因而在归回耶路撒冷以后,他们十分渴望保有信仰的纯正、渴望严守律法、渴望重新建立神子民的身份认同。于是以斯拉带领会众认识律法,处理了会众的婚姻问题,以申7章为基础要求众人离弃外邦配偶。不得不说,归回的犹大人在这件事情上确实有点矫枉过正,因为申7章只针对那七个大国,并非是任何的外邦人。因此,以斯拉的做法只能留在当时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与其他人、与以斯帖的情况不能相提并论。

现在,让我们回到以斯帖记。透过刚才的论述,我想我们已经得出结论——以斯帖并没有违背律法。而就处境来说,以斯帖记也有时代背景的特殊性。“保持信仰纯正、作圣洁属神的子民”是总原则,至于在外邦土地生活的犹大民族要怎么应用,正是以斯帖记这卷书在不断探讨的。以斯帖的婚姻并没有破坏这个原则,甚至她在选美的过程中展现了与众不同的品质,也在未来即将发生的事上,努力活出了信仰的价值。这一点,我们在未来解经的路上还会继续探讨的。

听众朋友,您发现了吗,圣经中的每个叙事有很重要的共通性,是这个信仰把每一段叙事从古至今连结在一起。然而,不同的叙事也有各自的特殊性,我们在应用于其他处境甚至是自身处境的时候,也要有慎思明辨的精神。就拿以斯帖与波斯王的婚姻来说,我们就不适合直接套用到今天的婚姻观念,因为新约还有很多关于婚姻的教导,是我们需要进一步认识和学习的。谦谦盼望,往后我们在思想一些神学议题的时候,今天这样的论述方式,能为您提供一些探索的方向。

我们一起来祷告:

亲爱的主,谢谢你把宝贵的话语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在其中反思、应用、欣赏、赞叹你的作为。主啊我们承认自己常常了解得不够完全、不够准确,有时也会感到疑惑。每当这个时候,求主对我们的心说话,让我们在你的引导中,我们的思维可以有所突破,我们的生命也可以被主你来转化。让我们因着认识你的话语,就越发地贴近你的心意。这是我们的祈求,祷告是奉主耶稣基督宝贵的名,阿门!

好,今天我们就在这里歇下脚步啦!我是谦谦,下一集下一个旅程,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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