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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245 可笑的审讯,黑暗的司法
撰稿:林丽雯
可笑的审讯,黑暗的司法
许多人对「不公平」耿耿于怀,但世上最不公平的事,就是一个无罪的人,代替了有罪的人而死。
谁敢说自己无罪?世上唯有耶稣是无罪的。
从圣经路加福音23章1-25节,看见了一个最可笑的审讯、最黑暗的司法、最不公平的判决。
1 众人都起来,把耶稣押到彼拉多那里,
2 控告他说:「我们查出这个人煽惑我们的同胞,阻止纳税给凯撒,并且自称是基督,是王。」
3 彼拉多问他:「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回答:「这是你说的。」
4 彼拉多对祭司长和众人说:「我在这人身上,查不出有什么罪。」
5 但他们极力说:「他在犹太全地教导人,煽动群众,从加利利直到这里。」
6 彼拉多听见了,就问耶稣是不是加利利人。
7 既然知道他是从希律管辖下来的,就把他送回希律那里;那时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8 希律看见耶稣,非常欢喜,因为他曾经听过耶稣的事,早就想要见他,希望看他行个神迹。
9 于是他问了耶稣许多话,但耶稣什么也不回答。
10 祭司长和经学家站着,猛烈地控告他。
11 希律和他的侍卫就藐视耶稣,戏弄他,给他穿上华丽的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
12 希律和彼拉多从前原是彼此为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13 彼拉多召集了祭司长、官长和民众,
14 对他们说:「你们把这人押到我这里来,说他煽惑群众,我已经在你们面前审讯过,在他身上一点也找不到你们控告他的罪状,
15 连希律也找不到,又把他送回我这里,可见他没有作过该死的事。
16 我要责打他,然后把他释放。」
17 (有些抄本有第17节:“每逢节期,他必须照例给他们释放一个囚犯。”也有些抄本把这句放在第19节后)
18 众人齐声喊叫:「除掉这个人,给我们释放巴拉巴!」
19 这巴拉巴是因为在城作乱杀人而入狱的。
20 彼拉多再向他们说明,愿意释放耶稣。
21 然而他们高声呼叫:「把他钉十字架,把他钉十字架!」
22 彼拉多第三次对他们说:「这人作过什么恶事呢?我在他身上找不出什么该死的罪。所以我要责打他,然后把他释放。」
23 但他们大声吵闹,要他把耶稣钉十字架,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
24 彼拉多就宣判,照他们的要求,
25 把他们所求那作乱杀人入狱的释放了,却把耶稣交出来,随他们的意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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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段经文里,让我们仔细来看看整个过程。
V2: 我们查出这个人煽惑我们的同胞,阻止纳税给凯撒,……
众人指控耶稣「煽惑」同胞别纳税给凯撒,但在路加福音20:25,耶稣明明说过:「凯撒的应当归给凯撒,神的应当归给神。」这是颠倒是非。众人自称「查出」耶稣的罪状,但没有经过真正的查证,没有人证物证,没有任何真凭实据,纯属造谣。
V4: 我在这人身上,查不出有什么罪。
彼拉多亲口说查不出耶稣有什么罪,连这位巡抚高官都无法指证耶稣有罪。
V5: 但他们极力说:「他在犹太全地教导人,煽动群众,从加利利直到这里。」
众人竟然不理会彼拉多的声明,依旧极力无中生有,指控耶稣,并且夸大其词,指耶稣从北到南不断煽动群众。
V10: 猛烈地控告他
彼拉多不想管这件事,就把耶稣推给希律,希律也不认真处理这件诉讼,只想看耶稣行神迹消遣消遣,而一直想置耶稣于死地的祭司长和经学家猛烈地控告耶稣,只因为心中充满嫉妒仇恨。
V11: 藐视耶稣,戏弄他……
耶稣在上十字架之前,受尽藐视、戏弄,如果谁为了福音的缘故,被藐视,被戏弄,耶稣都深深了解个中滋味儿,因为耶稣经历了。
V12: 希律和彼拉多从前原是彼此为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因为不愿意伸张正义,因为没有坚守职责,维护公义,只想推脱责任,耶稣被当作球一样踢来踢去,最后还是回到彼拉多手下。由于彼此都有同样的丑陋心思,于是希律和彼拉多从彼此仇视,变成了朋友——这种可耻的同心,令人心寒。
V14-15: 你们把这人押到我这里来,说他煽惑群众,我已经在你们面前审讯过,在他身上一点也找不到你们控告他的罪状,连希律也找不到,又把他送回我这里,可见他没有作过该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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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拉多自称已经审讯过,实在找不出耶稣有犯过众人指控的罪。由此可以看出,连一个不敬畏上帝的外邦人,都亲口说出耶稣没有犯罪,而在这里,是彼拉多第二次宣告耶稣是无罪的,不但如此,也提出希律亦认同彼拉多的裁定——耶稣没有犯罪。故此,众人的指控不成立。
V16: 我要责打他,然后把他释放。
既然找不出耶稣有罪,应该当庭释放,但是彼拉多却说出来令人无法理解的决定:他要责打耶稣,然后把他释放。为何一个没有罪的人,还要被责打?这是不可理喻的,这是不公平的。
V17:众人齐声喊叫:「除掉这个人,给我们释放巴拉巴!」
众人失去理智地要把耶稣除掉,不理会审讯后的宣判(祂没有罪),完全毫无理由地要置耶稣于死地,并且宁可选择释放一个在城里作乱杀人的犯人。一个该死的人被释放,一个无罪的人被定罪——这就是耶稣基督代赎的具体呈现。
V20-21:愿意释放耶稣……把祂钉十字架
彼拉多再次声明愿意释放耶稣,但是众人高声呼叫,坚持钉耶稣十字架。这个时候,已经不在乎有没有证据,控状是否成立,判决是什么,众人的情绪已经失控,只知道非要耶稣死不可。
V22:彼拉多第三次……说……我在祂身上找不出什么该死的罪。
第三次,彼拉多说,耶稣没有该死的罪。
V22:所以我要责打祂,然后把祂释放。
彼拉多一方面三次宣告耶稣没有罪,但是却依然要责打耶稣,为什么如此荒谬?或许,彼拉多以为,这样就可以减缓众人想杀死耶稣的情绪,但是站在一个司法执行者的立场上,彼拉多违反了主持公义的原则。
V23: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
圣经如此描写,说众人的声音胜利了,充满讽刺和悲哀。没有公义,司法黑暗,是非不分,只被众人的声音操纵一个人的生死,而本来拥有判决权利的高官,竟然撒手不管,让众人胡作非为,残害无辜之人。
V24:彼拉多就宣判,照他们的要求
一个放弃伸张正义的职权之人,任凭群众没有理性的情绪掌控局势,任凭无辜的人走向死亡,他宣判照众人的要求,钉耶稣十字架。
V25: 把他们所求那作乱杀人入狱的释放了,「却」把耶稣交出来,随他们的意思处理。
在其位者不秉行公义,任凭罪恶嚣张,他离世面对白色大宝座时,该如何向审判的主交账?他的一生会有平安吗?他后来看见耶稣的门徒到处宣扬耶稣从死里复活,会有什么感受?
以后的发展,就是耶稣被九尾鞭抽打,背脊血肉模糊,被自己所栽培的彼得否认,被士兵夺走里衣和外衣,被士兵戏弄,被十字架下的官长嗤笑,被十字架上的强盗嘲讽,被天父离弃……最后气就断了。
想想耶稣所承受的「不公平」,一个该死的人被释放,一个无罪的人被定罪。如果你我能体会这桩「不公平事件」,则世上许多咽不下的气,就稍稍可以释怀了。
耶稣的死,为每一个人。这样的恩情,这样的救赎,等待着愿意接受的人,因信称义,成为新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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