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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015 基督徒可以吃祭偶像的食物吗?
主持人:林丽雯
节目来宾:楷文传道
丽雯:听众朋友你好,我是丽雯。
欢迎您收听「想东想西」,这个节目希望透过每一次的探讨,让基督徒可以了解什么事该用什么角度去看待和处理,并且知道我们的立足点是从圣经出发,好让每一天生活中所遇见的大小事情,我们都可以处理得更安心更踏实。我们立志做个讨神喜悦的人。
今天的节目我们要讨论的题目是「基督徒可以吃祭偶像的食物吗?」
今天身边有很多跟我们信仰不同的人,特别在基督徒家中也有很多道教、佛教的家人,逢年过节,家人煮大餐祭拜了他们的神明,然后一家人坐下来吃那拜祭过的食物。有的基督徒觉得很为难,该吃还是不该吃。吃的话好像与基督徒的身份信仰有抵触,不吃的话可能会跟家人发生冲突,不欢而散。该怎么办呢?
今天我们请到楷文老师上节目,来跟我们谈谈。
丽雯:楷文老师好。
楷文:你好丽雯,听众朋友好。
基督徒可以吃祭偶像的食物吗?我想这个问题不但是基督徒会问,有时候我们身边非信徒的朋友们也会很好奇?特别是如果我们是家里少部分的基督徒的时候,有时候家人或者朋友们对于我们不吃祭拜了偶像的食物,会看为基督徒的禁忌。
当我们家里有一些祭祀活动的时候,这一些祭拜偶像的食物,我们到底可不可以吃呢?
如果说自己家里的祭祀活动,我们当然可以清楚分辨知道说,这个是祭拜过的,至于可不可以吃,我们接下来会用圣经作为解释基础。
但是,如果在外头购买的食物,我又怎么知道说,这个食物是否有祭拜过呢?
我们从圣经来看看,看看圣经怎么说。哥林多前书第十章的第18到21节。
「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份吗? 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哥林多前书10:18-21 和合本)
这是一般上,我们在处理可不可以吃祭拜偶像的食物的时候,会参考的经文。
从经文来看,非常的直白。如果我们说自己相信耶稣,但是却去吃这个祭拜过偶像的食物,那么我们就是等同我们吃鬼的喝鬼的人。这样直观的感受并没有错,如果经文停留在21节的话。那么非常清楚的,我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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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经文并不是停在这里。我们往下看。哥林多前书第十章,第23到26节。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哥林多前书10:23-26 和合本)
这里我们处理两个更重要的问题:
经文让我们知道第一个需要考量的其实不是「食物」,而是我们「这个行为是否能够造就他人」。所有的事情我们都可以做,所有的食物我们都可以吃,但是这一些的事情是否有益处。这是第一个我们需要问自己的问题。我们所做的,是否可以造就我们身边的人,或者我们正绊倒他们呢?
身为基督徒,我们的光和盐的见证,不单停留在当我们向他人传讲福音的时候。我们的生活见证,言行举止是否可以使到别人相信耶稣,使到他人对我们的信仰有好感,进而造就他人。
第二,24节清楚告诉我们「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弟兄姐妹们,不要看错了,这里一直提到的造就,是造就他人。我们吃喝不是看看对我们有什么益处更不是看看是否能过造就我们自己。我们无论任何方面的吃喝,特别是祭拜偶像之物,看重的是这个行为是否对他人带来益处,这个行为又是否能造就他人。
丽雯:很明显的,楷文老师的意思,就是祭拜仪式上的宴席,基督徒绝对不可以去参与,因为这跟我们的信仰有所抵触。同时,圣经其实强调的不是「食物」,而是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否荣耀神,对别人有益处。所以食物其实不能对我们有什么威胁,而是我们对行为是否得罪神,绊倒人。
楷文:是的,我们不要对「食物」产生迷信,我们的行为如何向神交代才是重点。
丽雯:刚才读经读到市面上所卖的食物。其实市面上所卖的食物,有很多我们也无法分辨是否已经祭拜过,我们如果拘泥于「食物」,可能买之前还得大事调查,大费周章。
楷文:是啊!说到到关于市场上的食物,我们真的无法分辨是否有任何祭祀的成分。经文在26节清楚说明这一切都属乎主,我们不必过于忧虑去查明,只要祷告洁净后就能平平安安的吃喝。这一定不会影响到我们的信仰基础,更不可能会绊倒他人。保罗在这里的劝勉很简单,就是「祭拜过偶像的食物根本不算什么」,因为凡是入口的最后都是落在茅厕里头。
今天如果有一位非信徒朋友,请我们到他家吃饭。 你坐下来正准备拿起筷子要夹菜时,按着常规,你应该不会问你朋友说,请问这个食物有没有祭拜过任何偶像呢?我们来看接下来经文要处理的部分。
哥林多前书第十章,第27到31节。
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 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 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 (哥林多前书10:27-31 和合本)
我想一般的用餐礼仪,我们无论在信仰上或礼貌上都不太可能会刻意询问。经文也给了我们一剂强心针,那就是「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楷文老师的立场很简单,那就是「祷告后,求上帝洁净,那就平平安安的吃。」
但是,如果你的朋友告诉你说:「我这个食物是祭祀过的,有特别的果效,只要吃了就能够出入平安,万事顺利,身体健康。」
如果是这样,未免我的朋友误会我接下来人生所得到的恩惠,是因为吃了这一盘祭祀过的食物,那么我就选择不吃。
这个不吃,「不是禁忌,更不是担心这个食物会污秽我的身体」。这个不吃是「为了对方的缘故」,让他知道:我不信这个食物可以为我带来福佑,我也不想和鬼相交。我深刻相信,我所得到的恩惠一定都是来自我们独一的真神上帝。因此,为的都是「对方的好处,为的也是对方的良心。」因此保罗下了强而有力的结论:为荣耀神而行。
32到33节
「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 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哥林多前书10:32-33 和合本)
丽雯:经文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诉我们,我们不要使人跌倒,我们关心的不是自己的口腹之欲,而是别人的益处。只有一个目的,为的就是使他们可以得救。
楷文:是的,整件事情为的都是我们身边人的益处,讲的远远超过了祭拜偶像食物这个课题,更加看重的是身为基督徒在生活方方面面的见证是否能给他人带来好处,是否有造就他们。
在节目结束之前我想聊一聊一个实际的状况。上面所谈的什么时候可以吃什么时候不可以吃,我想我们都可以明白。现在的场景换一换。这个邀请我吃的人不是他人正正就是我的母亲。母亲想说趁着家里清明节祭拜祖先,特意为了我准备了我爱吃的。所以用上面的理论我们当然知道怎么做,但是如果我硬邦邦的把信仰道理搬出来。我想不但没有吃到妈妈的爱心同时还伤害了妈妈,这时候更甭说什么带来益处或是造就妈妈。
希望谈到这里。你可以明白这段经文处理的「不是食物,而是我们的见证」。不需要把饭桌变成分水岭。这个可以吃那个不可以吃,这不单毁了基督徒的见证更伤了爱你的家人。我想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同时让为我们准备食物的家人知道,这个食物都很好,我们也很爱吃,我们也感激他们辛苦的预备。只要不会让你们误会,我们是可以平平安安去吃。但是,如果因为信仰上的偏差,我还是会表达说:「并不是食物的问题,而是我所相信的不是那个神明或者是祖先,我们是因为这个缘故不吃。」所以,用一个更和善更有效的沟通,我想是可以达到给他人带来益处并且造就他人的。
妈妈理解以后,现在每一次都会为我们特别预备一份没有祭拜过的食物。他明白我们的顾虑也用爱心疼惜我们。这就是给他人带来了益处,不单造就他人,也留下美好的见证。
丽雯:好的,楷文老师的解答很清楚,希望吃不吃祭拜偶像的食物这个问题,从此不再困扰基督徒。「并不是食物的问题,而是我所相信的不是那个神明或者是祖先,我们是因为这个缘故不吃。」基督徒实在从神得到真正的自由,没有任何事可以辖制我们。我们做与不做,只为了可以有美好的见证。
听众朋友,您生活中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来信跟我们交流,我们酌情在节目中安排为你解答。上帝祝福您!我是丽雯。
楷文:我是楷文。
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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