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之声网站最新公告信息

strm486 犹大与他玛(二)(创世记38:1-10)

创世记 活水之声录音室 424℃ 0评论


www.livingwaterstudio.net

节目主持:林丽雯
strm486 犹大与他玛(二)(创世记38:1-10)

strm486


亲爱的听众朋友,主内的弟兄姐妹,平安!我是丽雯,让我们这时候一起安静我们的心,在神的话语中重新得力!我们要回到远古时代,看看创世记里各个人物如何生活,如何经营他们的生命。我们已经来到创世记第38章,这一章圣经把约瑟和他的哥哥们作了一个对比,哥哥们留在迦南地,开始与受咒诅的迦南人通婚,与此同时,约瑟被卖到埃及,他在埃及当地所表现出来的道德纯洁远胜哥哥。在这段记载里,神没有明显的采取,他宣称他玛比他更有义(创38:26)。他玛极力争取自己的权利,从而保存了这个支派。我们看见神照管并保护这个支派,以免因着家庭腐化,断了族谱的延续。这一章经文,是神对犹大和他兄弟们的谴责,指责他们想要破坏神高举幼子的计划。责备的含意虽然不是十分明显,但却是以牙还牙式的公义。

除此,这个事件也呈献对罪恶的谴责,故事报导长子是恶的,因此神杀了他。而次子利用古代娶寡嫂的习俗,纯粹满足自己的性欲,因此也被神杀了。这些简短记载,都对罪发出严重警告。

®®®未经授权,请勿擅自使用、转载;已经抄袭者请自行删除,请尊重知识产权,违者即为“盗取”。十诫中第八诫“不可偷盗” ®®®


这件事非常可能发生在雅各看见了约瑟的血衣之后不久,让我们来分析这段经文。

V1 “那时,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

第一节说“那时”,指的就是约瑟被卖到埃及,以及雅各为约瑟哀悼的时候。犹大离开他弟兄,让我们注意,约瑟是被迫离开他的众弟兄,但犹大却是自愿离去,到迦南人当中打天下。这个与兄弟同谋出卖亲弟弟,为家庭制造了悲剧的人,现在又开始进一步偏行己路。

V1 “到一个亚杜兰人名叫希拉的家里去”

“下去”指犹大从家乡希伯仑高地到迦南的低地亚杜兰去。亚杜兰大约在伯利恒西南约5公里的一个迦南大城,是后来大卫曾多次逗留的地方(可以参考撒上22:1,撒下23:13)。在迦南地被征服之后,亚杜兰划归犹大族,后来因为大卫藏身在亚杜兰洞穴而出名。

V2 “…看见…就娶她为妻…”

第2节记载,犹大在亚杜兰迦南人之地看见了一个迦南人名叫书亚的女儿,就娶她为妻。这里按原文的直接翻译就是“见了…取了…”这两个词连接起来,暗示了“情欲”,我们可以参考其它地方的经文,有类似的用法,包括创3:6,女人“看见”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令人悦目,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再来参考6:2“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12:15法老的臣宰看见了撒莱就在法老面前夸奖她,那妇人就被带进法老的宫去。34:2示剑看见了底拿,就拉住她,与她行淫、玷辱她。这以上的经文,都暗示了人的眼目所带来的试探,至终被情欲所胜。犹大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娶了迦南女子为妻,这本是亚伯拉罕坚持不做的事,所以打发老仆人老远地到他的家乡把利百加找来给以撒为妻。以扫娶了赫人女子为妻,为家庭带来极大的烦恼,神要亚伯拉罕家族从迦南人中分别出来,所以最后安排约瑟先在埃及安定下来,再将雅各一家带到埃及去,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避免他们与迦南人同化,同时等候迦南人罪恶满盈。

我们看见犹大娶了迦南女子为妻,明显的作了神所不赞同的事。他对婚姻十分轻率,他的迦南妻子名字并未被记下,正如参孙与非利士女子在一起,那女子的名字也没有被记下。犹大的妻子,只知道她是书亚的女儿。

V3-5 “就生了…基悉”

犹大在亚杜兰娶了迦南人书亚的女儿为妻,并生了三个儿子:珥、俄南和示拉。我们看见在记述犹大和他玛事件时,经文先提供了族谱资讯。第5节说犹大的第三个儿子示拉出生的时候,犹大正在基悉,大概就是亚革悉(书15:44),位于亚杜兰之西约5公里。哥西巴人是“基悉”这个字的另一形态,哥西巴人是犹大儿子示拉的后裔。“基悉”这个希伯来字的字根意思是“诡诈”,这是雅各和他儿子的故事中,一个不断出现的主题。

V6-7 “…他玛…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死了”

接下来在第6、7节开始记载犹大儿子与他玛的婚姻。犹大为长子珥娶妻,名叫他玛。但是珥有些地方使神看来是恶的,神就叫他死了。这里经文并恶意交代任何细节,但是珥在耶和华眼中是“恶”的事实,足以令他早逝。每次这个主题在创世记出现,就必然涉及一些该受审判的行为。尤其是创世记第六章,因着全人类的邪恶,神毁灭他们;创世记第19章,耶和华灭了所多玛的恶人。珥的恶虽然没有在经文中说明,但经文却很明确地指珥是恶人,神谨慎调查罪恶,然后才判死罪,珥的死是神彰显正义。这是圣经第一次清楚指出神取去人的性命。

V8 “…为你哥哥生子立后”

在第8节,犹大对第二个儿子俄南说,要娶寡嫂为妻,向他尽为弟的本分,为哥哥生子立后。这里“尽为弟的本分”,英文圣经RSV翻译为“尽小叔的本分”,这句话希伯来文仅由一个字表达,由此可见,这已经是当地的习俗。后来在摩西律法也有这样的规定,在申命记25:5-10,不过社会的习俗和摩西律法之间在定义上有些不同。律法的目的在于为死者留名并建立家室。他玛的第二个婚姻,除了确保死去的珥有后代延续之外,并没有其他目的。

V9 “…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

第9节很明显的指犹大的第2个儿子俄南无意配合。因为如果哥哥没有后人,他就可以继承父亲全部财产。让我们注意这节经文,和合本说:“所以同房的时候”,新译本翻译则更清楚些,经文是“所以每次与哥哥的妻子亲近的时候,都遗精在地上”,俄南的大恶,是因他明知故犯,“每次”表示是刻意的,而不是无意的,他如此得罪家庭、得罪寡嫂,也得罪自己的身体。他只想利用习俗得到他玛,却不愿意为哥哥立后,“每次”都将精子遗在地上,这是一种节育方法,后来被称为“俄南法”。

V10 “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

俄南是家族中另一名恶人,借律法满足自己的肉体,宁可消灭精子,却不愿履行习俗所要求的责任。所以耶和华叫俄南也死了,因为这样的恶行神不喜悦。

弟兄姐妹,听众朋友,人在暗中所行的恶事,神必追究审判,得罪神是可怕的,神是轻慢不得的。求神帮助我们,能做神所喜悦的事。

®®®未经授权,请勿擅自使用、转载;已经抄袭者请自行删除,请尊重知识产权,违者即为“盗取”。十诫中第八诫“不可偷盗” ®®®

转载请注明:活水之声 » strm486 犹大与他玛(二)(创世记38:1-10)

喜欢 (0)or分享 (0)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Hi,您需要填写昵称和邮箱!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