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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052 借贷财物的人一定要偿还吗?基督徒如果向人追讨所借出的东西,就是没 有爱心吗?
节目主持:林丽雯
解答来宾:楷文

主持人: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来到想东想西。这是一个我们一同探讨属灵课题的一个平台,我是丽雯。在你实际的信仰生活中是不是有面对一些疑难杂症呢?「想东想西」不一定都能解决你所有的困惑,但我们会在每一集的节目当中探讨特定的课题,帮助我们在属灵的生命可以成长,同时更加清楚圣经当中的教导与方向。
但是在圣经绝对的真理对比现实中,并非所有事情都处于非黑即白。中国有句俗话这么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向别人借了东西记得一定要偿还,那么下一次要再借东西的时候,他们还是会借给你的。这句话表达出有借有还是一种诚信的堆叠。因此若放在我们今天的主题:借贷财 物的人一定要偿还吗?基督徒如果向人追讨所借出的东西,就是没有爱心吗?你的立场又是什么呢?
今天在「想东想西」这个节目我们一起来探讨探讨。首先我们欢迎今天的分享嘉宾楷文老师。楷文老师好。
楷文:丽雯好,活水之声的听众朋友好。
我们首先定义欠钱还钱这件事。在楷文老师所处在的国家,若是欠债或者我们说欠钱不还的话,债权人是有法律权利向他们发出诉讼的,甚至可以发出法庭传票。如果欠债人无力偿还,是需要付上法律责任、付出一定的赔偿代价,若最后无力偿还的话则需要进入清盘程序甚至宣告破产。因此,第一件事,欠钱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在法律上也有如此的条款保护借贷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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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所以楷文老师首先表明在借贷财务这件事情上你的立场。我们有第一个共识那就是——借贷财务的人一定要偿还。于情于理都没有或者可以被豁免的理由。
楷文: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句话并不是表示为了「再借」所以偿还。而是当我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好名声就会被堆叠起来,因此下一次再有情非得已要借款时,借贷人也能对我有一定的还款信心。丽雯想问问你是否有被拖欠或者被借了钱以后收不回的经验呢?
主持人:哎,你这哪壶不该提哪壶。虽然不算经验丰富但我是有经验的。
楷文:哪我想那种被欠钱不还的感受一定不是太舒服。
主持人:这是肯定的啊!当初也是因为看到他在困难中,想说帮助他度过难关。但是,哪知道当我自己拮据的时候,想要索取当初的借款时,整个氛围不太愉快,最后搞得似乎我才是那位「想要借钱」的人,最后钱也没收回,朋友也少了一个。真是人财两空,两头不到岸。有些基督徒遇到这样的事就会自责,觉得「是不是我不够爱心,是不是不应该催款。」「是不是如果当初我没有追讨的话,可能今天还有这一位朋友。」
楷文:所以丽雯你也是觉得基督徒不催款就是一种爱心?
主持人:不是!我不认同这种扭曲的爱心,这不是爱心,这是纵容!
楷文:那我们先看看圣经怎么说。许多人对爱心有一些迷思,但是爱心不是盲目的放纵。
我们看罗马书十三章8节:「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13:8 和合本)
楷文老师简单的以这段经文解释,当我们在遇到被借了钱能不能追讨这件事做出一些回应。这段经文说得很清楚,凡事都不可以亏欠人。一开始已经说了,在大部分国家都法律当中,当然也包括楷文老师所处在的国家,欠钱是需要还钱的,这是一个法律的义务。所以这里清楚说明「爱成全了律法」,因此爱或者爱心不是「掩盖」律法的,不是将律法视而不见。爱应该是成就伦理与律法纲领的根源性力量,爱是需要完成律法的要求。圣经从来没有用爱来「掩盖」律法或者我们今天所说的法律。它是一致性并没有冲突的。正如耶稣基督给我们的例子,主耶稣亲自完成了律法的要求,祂也是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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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因此当我们说我们是天国的子民的时候,我们有应该履行的责任。当我们在地上的时候,也需要满足神对公义的要求。我们不是减少而是成全。这让我想起这段经文,马太福音5:17-19:「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马太福音5:17-19 和合本)
楷文:丽雯的理解都很正确。其实罗马书这段经文,「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13:8 和合本)
我们还可以用另一个面向去解释。
对于耶稣基督为我们所付出的无尽的爱,我们永远都是一个负债者。我们唯一可以稍微偿债的方法,就是尽力去爱其他人。可是因为基督的爱远超过我们所能付出的爱,所以我们总会觉得在彼此相爱方面做的不够。
因此偿还这个概念不只是地方法律明文规定,在圣经里头,以律法为基础的教导,也清楚表明「欠」的是需要「偿还」的。
当然如果今天上帝让你在经济基础上丰裕,你都视每一笔借出去的钱是一种爱的馈赠。这一点楷文老师一点都不反对。
也有一部分的人觉得借钱容易,收钱难。因此每一次借款都当作无法收回的。你有这样豁达的心肠也是一件美事。
但是,今天楷文老师要处理的是:
如果我是一片好心,看见我的弟兄姐妹在财务上遇见难处,借他一笔钱一解燃眉之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可能借款时清楚表达或者定下还款的期限。比如说三个月内还款。
在这个大前提下,三个月的期限到了,身为基督徒的我们即便有爱心,还是可以温馨的提醒。爱心并不是不催款。而是在真理的框架底下保持伦理与道德的要求。
主持人:是的,楷文老师表达了一个清楚的立场:借钱就要还钱。基督徒如果凭着爱心借钱给有需要的人,事后追讨是天经地义的事,跟有没有爱心是没有关连。借钱的人不可以道德绑架,赖账不还,还指责追讨的人没有爱心。
那么请问,当别人用爱心帮助你渡过难关时,这不是爱心是什么?还有,当你赖账不还时,请问你对帮助过你的人是不是非常没有爱心?你这样的态度,你觉得上帝会追讨吗?
另外一点就是,借钱给人的那一位,当然可以很慷慨地准备不指望对方偿还,可以完全凭爱心资助对方而不追讨,但是这完全是个人出于心甘情愿的做法,没有任何条文规定,神也没有强迫我们要无偿帮补别人,神只是鼓励信徒之间互相帮助甘心乐意地担待彼此的重担,但是神没有对人道德绑架。
借钱的人如果一开始就有不正确的心态,认为向基督徒借钱可以不用还,因为基督徒追讨就是没有爱心,这样叫做「算计」,存有这种心态的人,大可以不必帮助他,让他自己面对问题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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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今天我们就讨论到这儿,我们下一期节目再聊。我是丽雯。
楷文:我是楷文,
同: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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