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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m625 第五诫(出埃及记20:12)
节目主持:林丽雯
网路上的朋友,弟兄姐妹,我是丽雯。又是一起学习出埃及记的时间,今天跟您一起讨论出埃及记中十诫的第五诫,这是每一年孝亲节的时候,几乎都会引用的一节经文,出埃及记20:12。这一节经文,流传了多少的年代,透过无数的传道牧者属灵长辈传达了世世代代,基督徒几乎都会背诵。这条诫命与前面四条不同,是从对神的关系转为人对人的关系。而这节经文,究竟有什么是我们忽略的吗?有没有什么是长期令人误解的?是否有一些内涵是我们无法做到的?神会给我们一条无法做到的诫命要我们去遵守吗?
经文是:
12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孝敬」
在英文NIV圣经翻译为「尊敬」(honor your father and your mother),原文希伯来文是 כַּבֵּד(kabbed,加强形),是「沉重」的意思,有时候翻译为「荣耀」。虽然可以用来指尊崇人,但更多是用于尊荣神。
为何「沉重」与「荣耀」有密切的关系呢?因在古代社会中,一般只有富裕的人才会吃得饱足,所以一个身量重的人必定是富裕的,有了财富,就受到社会所尊敬。「 当孝敬父母」也可以翻译为「敬重你的父亲和母亲」。
经文中的「孝敬」含有几种意思:
1.使对方被尊荣(箴4:8)
个人行为当使父母得荣耀,行为败坏使父母蒙羞,乃是最大的不孝。
2.照顾(诗91:15)
3.敬重(利19:3,20:9):利未记将敬重父母和守安息日相提并论,我们研究过神何等看重安息日,而在利未记里,将孝敬父母与神所非常看重的第四条诫命守安息日相提并论,表达了「孝敬父母」这条诫命神很看重。
4.顺从(申21:18-21):申命记这里说,如果有人顽梗悖逆,不听从父母的话,屡劝不听,就要被带到长老那里,城里的人要用石头打死他。
「父母」
十诫一开始呼吁人们要敬畏神,从第五诫开始转向人际关系,而人际关系的第一步,是从家庭开始做起。孝敬父母,不仅令社会稳定,也叫儿女延续父母对神的信心。古代世界的社会是以部族或家庭为中心的,家庭中的长辈要受到尊敬和照顾,古人深知若要维持整个社会的安宁首先要重视家庭的安宁。保罗提到要在主里听从父母(以弗所书6:1),即在不违背真理的原则下,听从父母。违背父母的,乃是罪(罗马书1:30),不听从父母的教诲,就谈不上孝敬父母。不孝敬父母即不尊重神,在神看来,不孝敬父母是一件严重的事。
「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
神应许,遵守这第五条诫命「孝敬父母」的人,在世的日子将会长久。这是第一条含有应许的诫命,这在十诫中显得很特别。神给那些愿意遵守这条诫命的人有一个特别的应许、奖赏,就是让他可以在世上安居乐业,活得长久。长寿在古代是神赐福的记号之一。以敬老作为社会基础,将来也能亲受其益。在一连串诫命中,第五条诫命的应许和其中隐藏的警告是非常独特的。神赋予父母在家中权威的角色,把「孝敬父母」与「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相连,这说明了尊重父母的权威,是上帝应许赐福命令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
可能有人会质疑,诫命附带应许是否公平?但是希伯来文中虽然保证祝福是必然的结果,但是未必说求福是遵守诫命的动机,孝敬父母不是为了长寿,但是孝敬父母的人,神应许赐他在世的日子安乐长寿。
另一方面,这个应许似乎比较属于物质层面的赐福,也受到质疑。不过在旧约时代,神的应许经常都以物质层面的措辞表达,使人易于明白。对于旧约时代,「来生」的观念尚模糊,故「日子长久」对当时的人来说十分受到重视,对当时的人而言,能活着就可以有更多日子享受神所赐在世上的福气。对于今时代的信徒而言,神的启示已经完整,对来世的盼望非常清晰,对于这条诫命的应许:在世上的日子长久,依然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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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包括父亲与母亲
古时候,妇女地位低下,但神在远古时期已经赐下这条诫命,不单要儿女孝敬父亲,也包括母亲,父亲与母亲该受到同样的敬重。这诫命提升了母亲的地位,对当时社会来说,意义重大。
生命藉着父母传递下去
第五条诫命以积极的口吻表达,用了加强语气的动词「孝敬」。希伯来文 כַּבֵּד(尊敬、孝敬)提醒人,当以尊崇神的态度来孝敬父母。有另一观念,认为生命是神圣的,且是神的赏赐,生命藉着父母传递下去,所以人要孝敬父母。父母是神在个人家中所设立的权威代表,有责任替神管理儿女,以神的话语教导儿女。儿女在家学习孝敬父母,以此学习尊崇神及祂所设立的权威代表,儿女因为尊敬神和遵守神的话所以孝敬父母。父母的权威是建立在神的话语的权威上,而不是建立在自己的权柄上。
「敬老」的观念
十诫提到敬神爱人之道由孝道开始,孝道乃是普世共同的价值观,圣经教导为人子女者,当顺服、听从、供养、照顾父母。这些观念,与中国文化相同,中国提倡「百善孝为先」。
现代社会崇尚青春,对衰老排斥抗拒,现代男女妄求永保青春,但事实上谁也留不住青春岁月,自从罪进入世界以后,日渐衰老就成了躲不过的定律,人人都会衰老,人人都有朝一日成为老人,今日不尊重老者,他日也难以避免受新一代鄙视。
以色列民视长者为老练与智慧的象征。这条诫命是以色列民对老年人基本态度的一部份,并且贯彻全本旧约圣经。无数古老的民族都有同样敬老的观念。
这条诫命是从与神的关系,转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神所造的「人」之间的关系之转折点。因此,十诫的总结其实就是「爱神」和「爱邻舍」。问题不在于「爱神」是否实在,而是要视乎我们对别人是否有爱的表现。耶利米书22:16说:「他为困苦和穷乏人伸冤,那时就得了福乐。认识我不在乎此吗?这是耶和华说的。」
在旧约圣经中,与这条诫命相关的律法,有些是从反面的形式来表达,例如出埃及记21:15,17不可「打父母」或「诅咒父母」,申命记21:18「忤逆不听从父母」的,所受的刑罚,与对神不敬的刑罚相同。
翻译本的异同
保罗在以弗所书6:3提到「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是引用第五诫,但是他引用的是出自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不是出自原文希伯来文圣经。
1,希伯来文圣经出埃及记20:12未提到「使你得福」,这词句只出现在申命记5章。希腊文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的出埃及记20章则有「使你得福」。
2.申命记5:16的希伯来文经文次序是「要孝敬父母,使你长寿,在耶和华所赐你的地上得福」;希腊文经文的次序是「当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耶和华所赐你的地上长寿」,与以弗所书6:3的次序相同。
「孝敬包括奉养」
今时代有一种非常要不得的观念——孕育子女乃男欢女爱后的产物,子女是被动地被生下来,因此子女没有责任奉养父母。但是,即使孩子是性行为后的结果,孩子在母胎里的成长、出世后的种种,如果没有父母的精心养育,就没有子女的未来,这种恩情无论如何推诿也无法磨灭,养育之恩大于天,子女应当负起责任,照顾年老没有谋生能力的父母,而不是让父母自生自灭,这样的行为,天理不容。提摩太前书5:8说:「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无论什么样的父母都该孝敬吗?
从经文中看到,这条诫命没有附带条件,没有说明哪一种父母才值得孝敬,诫命很简洁明了地说要孝敬「父母」,无论父母是否配得尊敬,或儿女年纪多大多小,都要孝敬自己的父母。
不否认父母有千百种,有生而不养弃之不顾的,有把儿女当作摇钱树的,有把儿女当作实现自己愿望的工具的,有的与子女乱伦,作为泄欲的对象,有的性侵自己的孩子,让孩子一辈子蒙上无法磨灭的阴影……
这类人神共愤的行为,如果发生在父母身上,作为子女的,还要孝敬父母吗?
这些都是特别案例。
针对生而不养弃子女于不顾的父母,年老时无依无靠,甚至失智无法自理,孩子已经成家。对于这样的父母,很难有孝敬的心,但是因为顺服神的诫命,依然要让这样的父母有个安身之处,有被照顾,例如可以寄养在安老院,子女承担支付费用,这也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针对把儿女当作摇钱树的父母,儿女每个月可以给父母基本生活费,其他的财务可以自己保管。因为父母行为的偏差,不能纵容,带给下一代连绵不断的苦楚。
针对性侵问题,要交给国家社会相关机构处理判刑,这不是不孝,而是遏止社会败坏行为继续延烧。当这样的父母被绳之以法,痛改前非后,依然需要奉养孝敬他,遵守圣经的吩咐。但如果对方依然故我,就依法处置,保护好身边的人不再受其伤害,否则就是愚孝。
第五条诫命的「孝敬」,不是愚孝。
听众朋友,你有何高见?
我是丽雯,今天就研究到这儿,下一集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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