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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130 以启示录十八章为研究基础——从上下文探究大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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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130   以启示录十八章为研究基础——从上下文探究大巴比伦
撰稿:楷文


引言

在历史中,巴比伦的发源地乃位于美索伯大米的南部,即示拿地和迦勒底地。[1] 巴比伦的文明是建基于幼法拉底大河边的城市,也就是现今位于伊拉克的巴格达以南八十公里的所在地,亦是巴比伦王国的政治及宗教中心。[2]  这片土地因有两条大河的水常年灌溉,产物可谓丰富,正因在这样天时地利的基础,进而孕育了早期的文明,也是大帝国的发源地。[3]

在圣经中,巴比伦之历史与其存在的神学意义都有着非常独特的地位,因此“巴比伦”在新旧约圣经中并不陌生,当中有许多圣经的题旨都与巴比伦有关;在西方的艺术与文学中,“巴比伦”更是与罪恶和骄傲画上了等号。[4]

因此,无论是从世界历史、古代文明、或是圣经中,“巴比伦”这个名称并不陌生。因为这“巴比伦”并不仅出现于古代历史、现今艺术与文学上;她同样也出现在旧约圣经中,它更是在新约圣经中的“启示录”被提及。从启示录一1节中,得知当中的启示乃是神所赐给主耶稣基督的,并要祂传给祂的众仆人,[5] 主耶稣基督便差遣使者将这些“必要快成的事”晓谕使徒约翰。[6] 另外,在启示录一19节中,就看见主耶稣吩咐使徒约翰要将所看见现在或将来“必成的事”都写出来。[7] 因此,启示录当中的启示,必定是有关乎现在的事(当时代)、将来的事(现今时代),甚至将来所要发生的事(以后更远的时代)。

因此,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得以晓得,在启示录中所提及的一切,其中有的部分是属于“现在的事”(当时代);有的则是“将来的事”(现今时代);甚至是“更远的将来”所要发生的事(以后更远的时代)。所以本文将从圣经中对巴比伦的认知;启示录十八章与上下文之关系;学者们对启示录十八章中的“大巴比伦”之解释;并启示录十八章中对“大巴比伦”的特征之描述这几个不同的层面作为切入点,以探讨启示录十八章中的“巴比伦大城”,并对其作出解释。

一、圣经中对巴比伦的认知

圣经中,“巴比伦”的出现有着重要的地位,她的出现可追溯至远古的历史中;她的出现也与神的选民之兴衰有关;她不仅出现在旧约伟大先知的言论中,她更是出现在新约圣经——启示录的启示之中。而其在圣经的启示文学中,圣经作者常将其刻画为不信神的国家。[8]  因此,在圣经中有许多的题旨都与巴比伦有关。[9]  无论是她的出现、或是她的兴衰,对于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因此,在以下篇幅中,本文将会从旧与新约探讨有关圣经对“巴比伦”的认知:

A.  旧约中的巴比伦:

在旧约圣经中,“巴比伦”的出现可追溯至创世记十一1~9节。巴比伦最初以一栋雄伟的建筑物——巴别塔的形式出现。[10]  而巴别塔中的“巴别”一词,在希伯来原文中为“el ”,在希腊原文中为“Babylōn”。之所以其塔被命名为“巴别”,因神在那里变乱了他们的口音,也有学者表示这名子实际上源自于巴比伦(亚甲)语,其意思为“神之门”。[11] 巴别塔的事迹及其名字的由来,更为重要的乃是让人看见其建设就展示出了人性当中的骄傲,而变乱口音则为当时神对这群人施行惩罚的方法,因此巴别就成为了骄傲和必然败落的一个表现。[12]  从经文中可见,巴比伦的前身——巴别塔——的建造乃出于人性骄傲的罪恶之一种表现,他们反对神的统治,建造一座塔为要传扬自己的名(创十一4),而这塔又有着“神之门”的意思。当然从经文中我们看见了神对这个充满骄傲、与神主权敌对的群体施行了审判(创十一7~8)。

在历史的进程中,从圣经中可以发现“巴比伦”这个名字最早出现在列王记下十七24节。[13] 当希西家在位时期,因着巴比伦王巴拉但的儿子得知他的病得医治后,就差遣了使者来见希西家,当时希西家就把国中一切的物资、财富、军力都展示给从巴比伦来的使者看。先知以赛得知后,就责备希西家王的所作所为,并预言国家将来必被巴比伦掳去(王下二十12~19)。当经文发展至列王记二十五章的时候,巴比伦的军队果真前来,并有尼布甲尼撒王亲自领军围困、攻击耶路撒冷,焚烧圣殿,并将王与民都掳掠了。

在先知的时期,以赛亚与耶利米也曾多次提及有关巴比伦的事件。以赛亚书十三章,是亚摩斯的儿子以赛亚从耶和华神得的默示,是论到神要惩罚巴比伦的话。当中19~22节与启示录十八章中略有相似之处。当中同样提及了她的华美、高贵,但当万军之耶和华的审判临到之时,巴比伦将沦为无人居住之地,也无人往来。在以赛亚书十四3~23节中,耶和华神就应许当他脱离愁苦、烦恼,并得享安息的日子中,先知以赛亚就要作这诗歌,诗歌中所论及的对象就是巴比伦。当中较为著名的经文有以赛亚书十四12~15节。[14] 在此段描述巴比伦的经文中,出现了五次的“我要”,表明了这巴比伦的骄傲,并要高举自己等同于神,甚至高于之。然而神的审判最终也必临到这骄傲、目中无神的“巴比伦”(赛十四22~23)。[15]

此外,在耶利米书也同样提到了有关巴比伦的信息,并且从经文中看见当先知论及巴比伦的时候,耶利米先知将她描述为与耶和华神争竞的(耶五十24)、狂傲的(耶五十29,31)、贪婪的(耶五十一13)、强暴的(耶五十一35);先知耶利米也描述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天下沉醉的(耶五十一7)、又是行毁灭的山(耶五十一25)。但巴比伦最终的结局乃是要遭受到神严厉的审判,并且是毁灭性的审判(耶五十3、12~16、21~30、40;五十一1~4、24~33、41~46、47~49、54~58、62~64)。

当但以理的时期,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游行在王宫里的时候,他狂傲的说“这大巴比伦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为京都,要显我威严的荣耀吗?”(但四28~30)。伯沙撒王的表现更是显出自己心高气傲、自高自大,在宴乐中竟将他父亲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圣殿中掠回的器皿用于宴乐之时。神就将有关对巴比伦审判的预言写在墙上,并由但以理翻译出来,其中就说到了巴比伦国的“年日到此完毕”(但五26)。

B.  新约中的巴比伦:

除了启示录以外,在新约圣经的各书卷中,并没有任何作者提及有关对巴比伦的形容、历史与将来所要遭遇的事迹。新约圣经第一次提及有关巴比伦的事迹就是在启示录十四8节中,经文如此说到“又有第二位天使接着说:叫万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伦大城倾倒了!倾倒了!”摸理斯表示,这两次重复的“倾倒了”乃是动词形式,是简单过去式的语态,而这也意味着巴比伦大城的倾倒乃无可避免。[16] 其他在启示录中出现的相关经文(启示录十七、十八章),本文将在上下文的部分进行讨论。

C.  小结:

综上,巴比伦在历史中确实是一座实存的大城,其国度也是强盛且充满荣耀的。但自这巴比伦大城(巴别)首次出现在圣经,直到启示录时,这大城的骄傲、目中无神、以及她对神的抵挡都显而易见 [17] ;这大城的狂傲、强暴、贪婪、淫乱与偶像崇拜等罪行都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神就透过了旧约几位不同的先知对巴比伦发出了毁灭性审判的预言;在新约时期更是借着使徒约翰在拔摩岛看见这有关巴比伦大城的异象,其中的信息同样指向了巴比伦大城在末日的倾倒,被扔在海里,决不能再见(启十八21)。

二、启示录十八章与上下文的关系

学者吴道宗认为,在启示录十八章中所记载的巴比伦大城之毁灭,乃是十七章论及大淫妇将要被毁灭的广大描述,同时又是天使在启示录十七1节中对其所要受的刑罚之应验。[18] 使徒约翰所记载要发生于巴比伦大城的事迹,也与旧约先知所预言的列国覆亡哀歌类似,诸如以赛亚书十三、十四、二十一与三十四章;耶利米书五十、五十一章;与西番雅书二章。[19] 由此可见,启示录十八章中的记载,与更远的上文也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跟据罗伟的论述,本文特别要指出耶利米书五十~五十一章与启示录十八章之间的关系,因这两段经文中的记载有相似之处:[20]

启示录十八章

耶利米书五十~五十一章

2a

巴比伦大城,倾倒了,倾倒了

51:8a

巴比伦突然倾覆毁坏

2b

成了鬼魔的住处。。。

51:37

成为乱堆,为野狗的住处

3

列国被她邪淫癫狂的酒倾倒了

51:7

万国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

4

你们要从那城出来,免得与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报应

51:6a

你们要从巴比伦中奔逃,各救自己的性命

5

她的罪恶滔天,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

51:9

她受的审判,通於上天,达到穹苍

6

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

50:29c

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

8

她要被火烧尽

50:32b

火要在她的城邑中烧起来,她的四围所有的都要烧尽

20

众圣徒,使徒和先知们,都要因巴比伦受审而欢呼

51:48

天地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因巴比伦受审而欢呼

21

巴比伦要如石沉入海中

51:63~64

巴比伦要沉入幼发拉底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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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的图表可以看出在使徒约翰的记载中,他多次的暗引了耶利米书五十~五十一章,因为在这两段的经文中都提到了巴比伦的倾倒,这正是神对巴比伦的审判![21]

启示录十八章的开头以“此后”作为开始,可见此异象是延续十七章,继拿着七碗的天使解说有关巴比伦大城所要受的刑罚后,使徒约翰便将所看见的异象在十八章中描述出来。[22] 从经文中,可发现这两段的经文有一些异同之处,相同之处即她们都被称为“大巴比伦”(十七5,十八2)、有着娼妓的装饰(十七4,十八16)、地上的君王与住在地上的人都喝了她淫乱的酒(十七1、2、4、5,十八3)、她们都为圣徒的死负责(十七6,十八20、24)、她们最后的命运同样是被火烧尽,并且成为荒凉(十七6、16,十八8、9、18、20、24);不同之处则在是于十八章对“巴比伦大城”经济上的富裕与奢华(十八11~14、19);巴比伦和当中的商人,与海的关联(十八3、11、15、23);另外又有三个不同的群体为这“巴比伦大城”的毁灭悲哀而哭泣(十八9~11、15~16、17~19)。[23]

无论是旧约中先知所指向的巴比伦、启示录十七章中的大淫妇——大巴比伦,或是启示录十八章中所记载的巴比伦大城之倾倒;她们同样的都一并走向毁灭。即使是过去、现在亦或将来,神在历史中依然会彰显祂的公义,而这巴比伦大城必然走向戏剧性的末路。[24]

使徒约翰继启示录十七章中,拿着七碗的其中一位天使宣告了对大淫妇——大巴比伦的审判后;在启示录十八章中更是看见及听见了巴比伦大城的审判;当经文发展至启示录十九章的时候,此段经文同样以“此后”作为开始。在“此后”一词的引导之下,得知这段经文乃巴比伦之审判段落中结语的部分(启十九1~10),即当巴比伦沦陷,当中的群体都为其哀哭的时候, 结语的部分就带出了一个鲜明的对比。[25]

虽然有学者尝试并认为启示录十七、十八章并无关联,甚至认为当中所提及的巴比伦乃两个分别不同的“巴比伦大城”。[26] 诚如以上所言,虽然启示录十七与十八章中有不同之处,但从整个上下文的文脉进行观察,便可发现其中的相同之处。罗伟认为启示录十八章可以说是“大巴比伦受审”之异象的文本,当中所描述的也都与其所要受的审判有相互的关联。[27] 马有澡也认为启示录十八章的文学体裁与旧约中先知对列国的审判之宣告也相仿,就如巴比伦哀歌(赛十三、十四、二十一、三十四;耶五十、五十一;番二)及推罗的哀歌(结二十六~二十八)。[28] 因此,本文认为启示录十八章中的大巴比伦、巴比伦大城,或大淫妇是有所关联,而这都带出了全能、圣洁与公义的神最终必会审判之。

三、启示录十八章中的巴比伦

按格兰·奥斯邦对启示录十八章的分段,可以显示出此段经文的架构如下:[29]

a.  天使宣告巴比伦的倾倒(十八1~3)
b.  天上的声音命令信徒离城(十八4~8)
     i.    离城的命令(4)
     ii.   审判的理由(5)
     iii.  公义的审判(6~8)
c.  三首巴比伦大城的哀歌(十八9~19)
    i.    地上众王的哀歌(9~10)
    ii.   客商的哀歌(11~17a)
    iii.  船主与众水手的哀歌(17b~19)
d.  呼召天与众圣徒要欢喜(十八20)
e.  巴比伦的毁灭(十八21~24)

从此架构中,作者清楚的带出了启示录十八章当中的信息,即从一开始天使宣告倾倒(十八2)的信息,及至最后巴比伦大城就如所宣告的一般,被猛力的扔下去(十八21);当中还穿插着对着三个不同的群体眼见这巴比伦大城的遭遇,便都为之哭泣哀号(十八9、11、17b~19)。

有许多不同的学者对这巴比伦大城有着不同的解释,将之解释为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对象、不同的意思等。因此在以下的篇幅当中,本文将会先讨论学者们对其之解释;之后便会从此段经文中,对巴比伦大城的一些特征做出解释。

A.  学者们对启示录十八章中“大巴比伦”之解释:

论到这“巴比伦大城”,魏司道指出这并不是一首哀歌,因为使徒约翰并没有因为其倾倒而感到惋惜,所以作者认为这是一首为巴比伦大城提笔写的“巴比伦的追悼诗”。此外,当论及使徒约翰所记载的异象,作者认为这“巴比伦大城”至今依然很强大,而在圣经的预言中经常会出现类似的说法,即透过已经过去的人、事、物来指向将来必要发生的事。[30] 当陈济民在解释启示录十八章时,作者认为使徒约翰所描述的巴比伦大城实际上乃是指向一个繁华的大商港,其也是当代最大的城市。作者也认为,在解释末世的预言时,应该以圣经当中的启示为主要根据,而不应该以时事的课题为出发点来解释之。但在应用的部分,作者说到十八章中所描述的巴比伦大城,并不是一个充满黑暗、污秽与贫乏的地方;反之,主耶稣再来之前,她将会是一个拥有光明前途、且是被敌基督所迷惑的世界,而这是一个物质丰盛的世界,作者也以美国作为例证。[31]

布恒瑞认为,在研究启示录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启示录当中的象征性用语,因为这是极严谨的。作者论到使徒约翰所指的“大淫妇”就是罗马,而这罗马的被毁,乃指向在末日之时神对这世界中所有的恶者之邪恶的最终审判。[32] 曾思瀚和吴莹也同样认为这“大淫妇巴比伦”就是指向罗马帝国,使徒约翰也描绘了其中的罪恶。而这就显示了这罗马帝国将因政治与贸易的野心和道德上的败坏速速灭亡,因此,这大淫妇巴比伦所指向的“罗马帝国”不单指向一个政治或军事帝国,她更是指向了一个实际与神子民敌对的邪恶势力。[33] 格兰·奥斯邦也认为这巴比伦大城乃指向“罗马”,而贯穿与整个段落的主题就是巴比伦大城——罗马因为进行经济迫害而遭受惩罚。其实众多学者都一致认同启示录中的“巴比伦大城”即指向当时的罗马并非难以理解,因为罗马帝国在早期教会时期中及其强盛。[34] 因为在使徒约翰写下启示录十八章中的启示时,其中的奢华程度、其力量也与第一世纪中的罗马有极为相称之处。

此外,在罗伟的著作中,他也提到了这巴比伦乃指向罗马之原因,即因历史中的巴比伦与第一世纪的罗马都曾下手毁灭的耶路撒冷,逼迫神的子民。因此,使徒约翰就将神对历史中巴比伦之审判,应用在启示录中的巴比伦——罗马身上。而这就自然而然的强化了神将来对罗马施行审判的肯定,因为历史中的巴比伦已经受到了神严厉的审判,所以罗马也必定会遭受其审判。[35] 罗伟还表示,当使徒约翰在记载此异象之时,乃以旧约以西结书二十六1~二十八19节为蓝本,即对推罗及其与的六个国家审判之宣告,但其中特别指向推罗,因为在二者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36]

此外,黎曦庭认为启示录十八章之语言的应验,若非有一个真实的巴比伦帝国被建立起来,甚至恢复久远以前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之繁荣,否则将不可能实现。作者如此的论述乃是基于两个原因[37]。因此在衡量了这两县原因之后,作者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巴比伦将照经文字义所说的被建立起来。[38]

对于莫里斯而言,他否认了启示录十八章中的“巴比伦大城”乃指向罗马帝国的论述,并指出若宣认其就指向罗马帝国的话,这便是大错。因为从使徒约翰在记载所见的异象时,其语气令人想起了推罗的哀歌与巴比伦的哀歌,而作者也引用了Kiddle的话,论到启示录十八章时,这可说是一切恶人遭报之语言所集的大成。因此,作者认为,使徒约翰写下这异象时,他乃是将众先知对有关推罗、巴比伦,或尼尼微城的倾覆之预言的宣告总结起来;因此这便不是指向一座城、一个国家,或是某一个帝国了,而在启示录十八章中的“巴比伦大城”乃是指向整个的“文化”而言。即一切与神为敌的人或文化之覆灭。[39]

当谈到巴比伦大城时,饶柏·孟恩思认为这当施洗约翰在记载这异象时,他乃是罗马作为一个榜样,其目的乃是要使当时的读者知道神在历史中对巴比伦的作为,而如今也依旧会对罗马这样行。巴比伦总是象征着一股抵挡神国前进的势力,而天使在这里就以大权来宣告巴比伦大城——罗马的倾倒,神必再次执行祂公义的审判,巴比伦大城——罗马将完全荒废。但作者认为,虽然使徒约翰以罗马为背景来描述巴比伦的倾倒,但这审判同时也是指向历史结束时,神在末世中的审判。因为使徒约翰所记载的正是将来“必要快成的事”(启一1),而在末世当中扮演这角色的诠释,就是使徒约翰所说的巴比伦大城了。使徒约翰乃是以一个特定的文化背景之意象,来描述将来所要发生的事——末世巴比伦大城的倾倒。[40] 因此,按饶柏·孟恩思的论述,当使徒约翰在记载这异象之时,他乃是以当时的罗马为背景。但实质上经文所说巴比伦大城的倾倒,乃是指向更远的将来,即末世之时公义之主对在末世中扮演巴比伦、罗马的角色之审判。

综合以上不同学者的观点,本文可以将启示录十八章中对“巴比伦大城”之解释略作一些的分析:

从所得的资料中显示,基于第一世纪中的强盛的罗马,又因其无论是在政治、商业或海域,甚至在经文中所提及之的奢华与富裕的程度,都与第一世纪中的罗马有极大的相同之处。因此较多的学者都认为启示录十八章中使徒约翰所提及的“巴比伦大城”乃指向“罗马帝国”而言。当然,也有一些的学者否认了这样的观点,并表明使徒约翰之所以提及“巴比伦大城”乃是因为在圣经的许多预言中,圣经作者经常会以经过去的人、事、物,或是城市来指向将来必要发生的事。而我们也不应该以时事课题来诠释启示录中的经文;反之,启示录十八章中所记载的“巴比伦大城”乃指向了在基督的再来之前,其将会是一个繁荣、富裕,却是被魔鬼撒旦——敌基督所迷惑的世界,而这世界最终的结局就是“倾倒”。黎曦庭却认为将来确实会有一个强大、迷惑多国的王与人类的大巴比伦帝国被建立起来,及至主耶稣基督再来之时,其将完全的被毁,全然倾倒,永劫不复。

其他的学者如莫里斯与饶柏·孟恩思则认为,启示录十八章中的“巴比伦大城”乃是指向将来一个扮演巴比伦或罗马的时代而言。而其就指向了将来整个充满罪恶、骄傲,和敌对神的一个文化或世界。因此,使徒约翰以历史当中的“巴比伦大城”(或学者所认为的罗马)来指向将来那充满罪恶、骄傲,和敌对神之文化终必倾倒。

B.  启示录十八章对“大巴比伦”的特征之描述:

黎曦庭认为,“巴比伦”乃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城市之一,而其影响力可说是穿梭于过去的历史与久远的未来;而撒旦从久远的历史中,牠就已经选择了这大城作为迷惑、攻击的人的管道。[41] 因此,在以下的篇幅中,本文将从启示录十八章中对此巴比伦大城的一些特征之描述做出解释。

针对经文的开始,使徒约翰就表明了神所要审判的对象,即巴比伦大城[42]。而宣告审判的却是一位拥有大权柄,又有荣耀发光的天使。罗伟认为,“地”的概念乃表达了全世界[43],因为受到审判的,就是那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44] 对于曾思瀚与吴莹宜则提到,当经文在描述这巴比伦大城——大淫妇之时,使徒约翰就在启示录十七1、15节[45] 中描述了其与多民、多人、多国和多方之关系。[46] 若从此角度来理解启示录十八章中的巴比伦大城,便可得知,这巴比伦大城的势力就更加广泛了,而其势力更是参透了“地”——世界上。

使徒约翰以非常生动难忘的方式来刻画出巴比伦大城的倾倒。[47] 正当经文在描述了天使带着权柄从天降下(启十八1)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连串对巴比伦大城的审判,其中包括了对其的描述、审判的原因、审判后的惨况,及分别三个群体对此大城所遭受之审判的反应。

1.  经文中对巴比伦大城的描述:

在经文中,使徒约翰用了许多的字眼描述这“巴比伦大城”,当中就提到了这大城是“行淫的、奢华的、有罪的、不义的、傲慢的”(启十八3、4~7节);另外也提到其装饰,说她是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衣服的,有用金子、宝石,和珍珠为装饰”的;在18节中,经文也指出没有任何的大城能与之相比;其中又有作乐与艺术等事件(启十八22~23);最后还描述了她是行邪术迷惑人的,又是杀害神百姓的大城(启十八23b~24)。从经文中的描述,我们也可以得知其影响力是大的,因为不仅是在启示录十七章中描述其与多国、国民、多方等关系,在十八章中更是描述了就连地上的众王也与她一同行淫,喝了她淫乱大怒的酒。因此,这就简介的暗示了其国度在地上控制了列国的权势。[48] 此外,若分别从三个不同的群体中,即地上的众王、客商与靠海为业之人对此大城所面对的审判而发出哀歌,亦可看出其对世界的影响也是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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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经文在形容此城之时,陈济民就论到这巴比伦大城实际上就是一个繁华非常的大城,其中充满了各种货物、商品、山珍海味;所穿戴的更是华美与珠宝;这大城拥有这极大的财富与力量足以掌管他人,更是能够使人致富。[49]

2.  经文中对巴比伦大城审判之原因:

使徒约翰在启示录十七章中以大淫妇来刻画此大城,乃因其具有着淫乱与不洁的特性,而在十八章中的淫乱不仅涉及与地上众王,也涉及了地上的客商,甚至有学者提到其中包括了宗教上的淫乱(启十八2~3)。[50] 然而就第3节而言,一般学者都认为巴比伦大城之所以倾倒的原因乃在于二:[51] 第一、宗教性;第二、道德性这二者而言。[52] 在旧约中,“行淫”一词乃是离弃神的一种著名异象之表达方式(何四10;耶三2)[53] ;而在这段经文中就被用来指向大城与列国之间的不洁、不义之关系;[54] 另外也指向了宗教方面的败坏与不忠心。[55] 然而,“邪淫”一词在整卷启示录中都指向了一种淫乱与在信仰上背道的行为;[56] 而巴比伦也以物质的富足吸引人背叛上帝。[57]

此外,巴比伦之所以受神的审判,乃因其罪恶滔天[58] 与不义之缘故,又因神已经想起了这些罪来(启十八5)。吴道宗认为,在旧约里,若神想起祂的约,祂就会履行所立的约(诗一百零五8~11;结十六60);然而,若神想起罪来,其对应则是施行审判(耶十四10;何八13、九9)。所以若照此原则,神想起了巴比伦的不义,就是她受审判的原因之一了。[59] 而神之所以报应巴比伦,乃因她的罪恶滔天(对神方面的不义;十八5);欺人太甚(对人方面的不公;十八6);他们又是自骄自恃(对自己的自;十八7负)的。[60]

在经文的最后一节半中(启十八23b~24),就为巴比伦大城之倾倒提供了另外的原因。在这段经文中,中文译本并没有将分别出现的两个hoti——意为“因为”和一个kai——为“和”翻译出来。[61] 而其中的原因就因为其中的商人已经成为了“地上的权贵”[62] ,而这是一种极度傲慢的头衔;另外又因其所施行的邪术以迷惑列国;而最后乃是因为殉道者的血染红了这座大城。[63]

3.  经文中对巴比伦大城遭审判后惨况之描述:

当经文在提及有关其遭受审判后的惨况,启示录十八2节就给了我们一个恐怖的景象。使徒约翰描述倾倒后的巴比伦大城成为了“鬼魔的住处”;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又是“可憎之雀鸟的巢穴”。罗伟表示,类似审判后的惨况在旧约圣经中并不陌生,从许多的经文中,如:赛十三19~22a、三十四9~14;耶五十一37;番二13~14的经文中可以看出类似的惨况。[64] 因此,从上述的分析来看,便可发现使徒约翰以三行的短句来描绘的其大城倾倒后的惨况,就表明了一种绝对荒凉的光景。[65] 总而言之,不论巴比伦过去如何的强盛、奢华与富裕,其最终的结果就是遭受神公义的审判,最终更是要进入一种完全荒凉,甚至成为了孤魂野鬼与各种不洁之走兽的居住之地。[66]

而在十八章最后的部分中(21~23a),同样也提及了有关巴比伦城倾倒之后的惨况。当中六次“决不能”一词反复的出现,就强调了在这最后的毁灭中,巴比伦大城将没有东山再起的可能,而其中的文化活动如弹琴、作乐、手艺、灯光、新郎与新妇都将成为过去,一切生活都要完全消灭。[67] 当经文在描述宣告这审判的天使时,其描述就与先知耶利米的举动类似(耶五十一63~64),而以这样的动作延续至启示录当中,就表明了巴比伦必备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68] 当巴比伦大城在受到上帝的审判之后,她将突然且猛烈的倾倒,甚至永远灭绝;而在这段经文中就以不同的形式来阐明了其荒凉的情形与状态。[69]

若按这样的解释来理解巴比伦大城遭受审判后其荒凉之光景,此段经文(21~23a节)就与上文(2节)有所关联,并且似乎有着前后延伸的关系在其中了。当第2节在描述的时候,就提到了在巴比伦大城倾倒之后,就成为了鬼魔与不洁之物的住处;而当经文来到第21~23a节的时候,就阐明了其如何的荒凉,并且了无生气,因为其中弹琴、作乐、手艺、婚假等的事件都决不能再见了。当巴比伦大城被这样大力扔下去的时候,巴比伦大城就“决不能再见”了!

4.  经文中分别三个群体看见巴比伦倾倒的状态之反应:

在使徒约翰的描述中,可以看见那些因城而损失惨重的人都一同的举哀,而在这三个群体中就包括了“地上的君王、客商,与靠海为业”之人。[70] 当中较多的学者(如:罗伟、马有澡、格兰·奥斯邦、莫理斯等人)对于这三个群体的反应做出解释时,其说法大略一致认为,这三个群体并非真正因为大城的倾倒而哀哭;反之则是因为大家因此就再不能从其得到好处与利益了。[71] 此外从经文中,我们可以从三个群体的反应中做出一些的归纳:三者都是“远远地站着”观看巴比伦的受审;三者都同样为她“哭泣悲哀”;每首的挽歌都以“哀哉、哀哉”作为开始;而他们也都同样论到巴比伦大城的毁灭乃是“一时之间”的事情。[72]

虽然,他们“哭泣悲哀”乃是因为无法获益了,而非为之倾倒感到伤感。但无论如何,从这三个群体所发出的哀歌中,就可以看见大城的倾覆是在一时之间,因着刑罚的来到,就归于无有和成为了荒场的。可见,当审判临到巴比伦大城的时候,其政权、财富与荣耀、灿烂和奢华将永远消失。[73]

无可否认的,从9~19节中便可发现这大城在世界上的重要性,而举世都以来着一个商业中心运转,持续着。[74] 巴比伦大城确实极其强盛,但就如罗伟所言,审判必然在“一时之间”就来到;而她巨大的财富、奢华、富裕等都要在“一时之间”倘然无存;她虽然使人大发横财,但自己最终之时却要在“一时之间”成为废墟。[75]

结论

从以上论述中,本文尝试从历史、新旧约圣经背景、启示录十八章的上下文,与十八章中的巴比伦大城之层面探讨其中有关巴比伦大城之课题,并作出以下的结论:

虽然许多的学者认为在使徒约翰笔下的巴比伦大城就指向了第一世纪的罗马,显然这是基于第一世纪中的罗马无论从其政权、财富与航海业,都有明显的相同之处;甚至有学者认为在将来,即主耶稣基督再来之前,将会有一个真正的巴比伦帝国之兴起与被建立。其根据乃是基于旧约先知中对巴比伦灭亡之预言乃是以“双重指涉”的原则来说出预言,而在旧约先知口中真正巴比伦的覆灭乃在于基督再来之前,即将会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巴比伦帝国的建立,而这被重建的帝国将如启示录十八章中所预言的被毁灭。

其实以上的立场都是非常可取的,因为所有的思考基础都建立于历史中实在出现的帝国,与先知预言的原则对其作出解释。但从以上所得的研究结果显示,本文认为启示录十八章中的巴比伦大城并非单指向罗马而言(无可否认使徒约翰有以第一世纪中的罗马作为框架,但此预言——“巴比伦大城”实质上并非单单指向罗马而言。) ;亦不认为将来会有一个实质的巴比伦帝国被建立或出现。因为无论是从旧约圣经历史,或是启示录十八章中,“巴比伦”为骄傲、敌对神的代表是显而易见的,而这“巴比伦”最终也必遭受到神的审判。因此,这巴比伦即有着一切“罪恶”的象征,也具有“邪恶势力”或是“撒旦”的表征,而其势力更是影响世界的,就是多民、多人、多国、多方(启十七15);从十八章当中也可看出因着她所遭受的审判,其影响更是殃及地上的君王(启十八9)、地上的客商(启十八11),与所有靠海为业的人(启十八17)。

因此,笔者倾向莫理斯的观点。在他的论述中就引用了诗人拜伦的话,说:“罗马竞技场倾覆,罗马竞技场倾覆;罗马倾覆——世界亦归无有”,而这正是使徒约翰的意思。使徒约翰乃是将众先知对推罗、巴比伦、或是尼尼微之倾覆的预言宣告总结起来,但他在这里所指向的并不是一个实质的城市,亦或帝国。反之,在使徒约翰的记载中乃是指向整个文化。[76]  实际上,启示录十八章中的巴比伦大城,乃是指向了整个世界当中一切抵挡上帝、反抗上帝之势力的罪恶或恶势力,不论是政治、经济或商业,而这一切都将在末日的时候完全被毁灭。[77] 最终必有一位大力的天使举起一块石头扔在海里,并宣告巴比伦大城必如此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启十八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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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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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思瀚和吴莹宜。《启示录的刻画研究——英雄、女性与过度的故事》。香港:道声出版社,2009。

注脚:

[1] 梁天庶,《简明圣经史地图解(增订版)》金玉梅编,圣经工具系列,(台北:橄榄出版有限公司,2015),223。

[2] 吴罗瑜编,《圣经新词典上册(A-J)》(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93),148。

[3] 梁天庶,《简明圣经史地图解(增订版)》,223。

[4] 杨庆球编,《证主圣经神学词典(上)》(香港:福音证主协会,2001),292。

[5] 鲍会園,《天道圣经注释:启示录》,(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2004),37。

[6] 启示录一1 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祂,叫祂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祂就差遣使者晓谕祂的仆人约翰。

[7] 启示录一19 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都写出来。

[8] 卢龙光等编,《基督教圣经与神学词典》(香港:汉语圣经协会有限公司,2003),79。

[9] 杨庆球编,《证主圣经神学词典(上)》,292。

[10] 杨庆球编,《证主圣经神学词典(上)》,292。

[11] 冯象,《摩西五经》(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6),17-18。

[12] 吴罗瑜编,《圣经新词典上册(A-J)》,147-148。

[13] 列王记下十七24  亚述王从巴比伦、古他、亚瓦、哈马,和西法瓦迁移人来…。

[14] 以赛亚书十四12~15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功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

[15] 以赛亚书十四22~23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兴起攻击他们,将巴比伦的名号和所剩余的人,连子带孙一并剪除。这是耶和华说的。我必使巴比伦为箭猪所得,又变为水池;我要用灭亡的扫帚扫净它。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16] 莫里斯,《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启示录》陈詠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7),171。

[17] 莫里斯,《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启示录》,171。

[18] 吴道宗,《启示录——得胜君王的启示与作为》神学造就系列5,(台北:华宣出版有限公司,2013),296。

[19] 马有澡,《最后的启示——启示录诠释》圣经系列1,(台北:天恩出版社,1997),120。

[20] 罗伟,《启示录注释(下)》新约系列13,(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2007),1514。

[21] 罗伟,《启示录注释(下)》,1514-1515。

[22] 吴道宗,《启示录——得胜君王的启示与作为》,297-298。

[23] 吴道宗,《启示录——得胜君王的启示与作为》,296-297。

[24] 吴道宗,《启示录——得胜君王的启示与作为》,297。

[25] 罗伟,《启示录注释(下)》,1574-1575。

[26] 格兰·奥斯邦,《启示录注释——(下册)》顾华德,新约系列15,(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2008),843。

[27] 罗伟,《启示录注释(下)》,1513。

[28] 马有澡,《最后的启示——启示录诠释》,120。

[29] 格兰·奥斯邦,《启示录注释——(下册)》,844。

[30] 魏司道,《启示录研究》赵中辉译,(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出版部,1978),414-415。

[31] 陈济民,《未来之钥——启示录注释》生命的诠释丛书,(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1995),261-264。

[32] 布恒瑞,《末了的事——启示录研究》郭凤卓译,研经系列,(台北:苗根出版社,2001),177-178。

[33] 曾思瀚和吴莹宜,《启示录的刻画研究——英雄、女性与过度的故事》(香港:道声出版社,2009),147-148。

[34] 格兰·奥斯邦,《启示录注释——(下册)》,843、848。

[35] 罗伟,《启示录注释(下)》,1515。

[36] 罗伟认为,从经文结构来看,以西结书二十六1~二十八19节当中对七个国家的审判就组成了神对全世界的审判,因为其中的“七”即意“完全”的意思;此外,神对全世界的审判(结二十五~三十二)乃位于神审判以色列(结一~二十四)和复兴他们之间(结三十三~四十八)。因此,启示录最后的六章经文就与以西结书彼此平行了。若论其中富裕之描述(启十八3、9、16~17、19),推罗也同样拥有极大的财富(结二十七);哀哭的群体也极为相似(同样有三首的哀歌)。不但如此,推罗的富裕导致推罗王心生骄傲,自以为神(节二十八2),而这也就反映出了当代罗马的自豪,而这也从罗马皇帝以“主”或“神”来称呼自己、并要求人民敬拜的动作中清晰可见。

[37] 原因一:基于对巴比伦被灭之预言中(赛十三~十四章;耶五十~五十一章),看出巴比伦的灭亡乃是在“上主的日子”,而这四章的预言中都同样的运用了“双重指涉”的原则。即说明了巴比伦将在选民被掳七十年之时被推翻;但同时又是指向其将在“上主的日子”,即灾难时期被吹灰。原因二:虽然在耶利米书五十一26节中说到“人必不从你那里取石头为房角石,也不取石头为根基;你必永远荒凉。这是耶和华说的。”但在历史中以证明了古巴比伦的废墟实为被用于建造其他的城市,但这并不能表明出自耶和华口中的预言是错误的。因此,很显然的,先知耶利米的预言并不是指在过去历史中被毁的巴比伦而言,乃是指向在未来中将被建立的“巴比伦大城”,就在其被毁之后将永不再被建造。此外又有以赛亚对其之预言(赛十三20 永无人烟,世世代代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支搭帐篷;牧养的人也不使羊群卧在那里),以赛亚所使用的原则乃是与先知耶利米一样。正当基督再来之时,巴比伦大城将全然被毁,了无生气、永劫不复。

[38] 黎曦庭,《图解末世预言》杨伟珊和云郁娟译,专题系列20,(台北:圣经资源中心,2007),105-106。

[39] 莫里斯,《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启示录》,202。

[40] 饶柏·孟恩思,《启示录注释》李忠晋和潘秋松译,(美国:美国麦种传道会,2007),517、537。

[41] 黎曦庭,《图解末世预言》,104。

[42] 巴比伦大城——在启示录十七章中称之为大淫妇,而在18节就表明了这大淫妇就是“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

[43] 就如以西结书四十三章中所表明的,当神的荣耀重回圣殿之时,“地就因祂的荣耀而发光(四十三2)”。而在以西结书中,因为以色列人在圣殿中所犯拜偶像的罪,导致耶和华神的荣耀离开了圣殿;及至圣殿重建之时,神荣耀的重回圣殿(四十三1~5),“地”(以色列地)就的洁净。因此,作者罗伟以此背景作为解释启示录十八1节中,并认为“地”因天使的荣耀而发光乃表明全世界的一种观念。

[44] 罗伟,《启示录注释(下)》,1521-1522。

[45] 启示录十七1 拿着七碗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前来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启示录十七15 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在众水,就是多民、多人、多国、多方。”

[46] 曾思瀚和吴莹宜,《启示录的刻画研究——英雄、女性与过度的故事》,149。

[47] 莫里斯,《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启示录》,202。

[48] 曾思瀚和吴莹宜,《启示录的刻画研究——英雄、女性与过度的故事》,149。

[49] 陈济民,《未来之钥——启示录注释》,261-262。

[50] 曾思瀚和吴莹宜,《启示录的刻画研究——英雄、女性与过度的故事》,151。

[51] 按马有澡,“宗教性”的淫乱乃是因她把邪淫的酒给万国喝;而“道德性”方面的淫乱则指向了“奢华太过”,又意为“放纵情欲”。因此,甚至有罗马史学家Seneca称,罗马之奢华之淫乱乃属世界之冠,亦可称之为“世界的秽沟”。

[52] 马有澡,《最后的启示——启示录诠释》,121。

[53] 何西阿书四11 “奸淫的酒,并新酒,夺去人的心。”耶利米书三2 “你向净光的高处举目观看,你在何处没有淫行呢?你坐在道旁等候,好像阿拉伯人在旷野埋伏一样,并且你的淫行邪恶玷污了全地”。

[54] 饶柏·孟恩思,《启示录注释》,519。

[55] 鲍会園,《天道圣经注释:启示录》),274。

[56] 格兰·奥斯邦,《启示录注释——(下册)》,850。

[57] 鲍会園,《天道圣经注释:启示录》,275。

[58] 吴道宗认为,“滔天”乃属夸张性的用法,即描绘了巴比伦的罪恶深重至触及天际。而这样的表达方式就能够从旧约中的“巴别塔”看出。

[59] 吴道宗,《启示录——得胜君王的启示与作为》,302。

[60] 马有澡,《最后的启示——启示录诠释》,122。

[61] 马有澡,《最后的启示——启示录诠释》,124。

[62] 若按罗伟的著作《启示录注释(下)》第1572页的解释中,他论到若仅看经文的内容,似乎较难发现其之所以能够被列为审判原因之一。但若参照以赛亚书二十三8节便可看出其原因了。因为当先知以赛亚在论及推罗所遭受之审判时,他就说到了“推罗本是赐冠冕的的;她的商家是王子,她的买卖人是世上的尊贵人”。从这一描述中,就可看出推罗之所以受审判乃是因为他们不单造就了一批“红顶商人”,而其也因此而自得自满,自以为神(赛二十三9;结二十六12~25、二十八2、16)。

[63] 饶柏·孟恩思,《启示录注释》,536。

[64] 罗伟,《启示录注释(下)》,1523-1524。

[65] 格兰·奥斯邦,《启示录注释——(下册)》,848。

[66]吴道宗,《启示录——得胜君王的启示与作为》,299-300。

[67] 莫里斯,《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启示录》,210。

[68] 格兰·奥斯邦,《启示录注释——(下册)》,875-876。

[69] 吴道宗,《启示录——得胜君王的启示与作为》,313-314。

[70] 莫里斯,《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启示录》,206。

[71] 马有澡,《最后的启示——启示录诠释》,122。

[72] 吴道宗,《启示录——得胜君王的启示与作为》,306。

[73] 格兰·奥斯邦,《启示录注释——(下册)》,862-863、872。

[74] 莫里斯,《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启示录》,207。

[75] 罗伟,《启示录注释(下)》,1562。

[76] 莫里斯,《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启示录》,202。

[77] 鲍会園,《天道圣经注释:启示录》,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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