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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128 旧约神学视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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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128 旧约神学视野——“地”
撰稿:楷文


引言

“神学”乃是指向对神的一种讲论,其中分别谈论有关神的本质,更重要的乃是祂与受造物之间的关系。[1]此外,朗文和狄拉德也提到,若要将圣经所有的启示放在一个主题之下,似乎是不可能的。[2] 这说法并非毫无道理,因为就神本质上的广泛与祂的启示之伟大而言,圣经的内容只能以“丰富”一词来形容之。因此,本文将尝试以更加全面的角度,即从犹太人的圣经之三分法——律法书、先知书(先先知与后先知)和圣卷——作为进路,探索有关旧约中的神学。

在圣经中(旧约与新约),“土地”或是“地”一词对读者并不陌生,若是但从圣经的开头与结尾,便可看出“地”在圣经中有着绝对重要的位置。圣经中第一句话就记载着“起初,神创造天地”(创一1);在结尾的部分就提到“新天新地”,也就是“那城”(启二十一27、二十二1、3)。因此,从圣经当中就可以看出“土地”或是“地”的观念乃从旧约一直贯穿、延续、发展至新约,甚至一直到以后更远将来的一项重要神学信息。

藉查考旧约圣经的过程中,发现了“土地”或是“地”的原文——ʾereṣ这个字出现的次数排列在第四位。由此可见这“地”的概念在圣经神学中确实有着非常显著的地位。[3] 因此,本文将尝试从希伯来文旧约圣经的三分法(律法书、先知书‘前先知书与后先知书’、圣卷)的进程来诠释旧约神学。

一、从“托拉”中看“地”

邝炳钊认为,“地”乃托拉中一个重要的主题,“地”的问题贯穿着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与申命记;其中所提到的乃神如何造、预备、带领神自己的百姓进入祂所预备的“地”,而这就把托拉更美的连接起来了。[4] 因此,在以下的篇幅中,本文将从托拉中探讨之:

1.“地”的创造:

正如引言部分所陈述,在创世记一1节中便可看见“地”的出现,而“地”的出现乃是出自神的创造大工。圣经一开头便说到“起初,神创造天地”(创一1),接着在第2节中就记载了“地”当下的一个状态,即空虚混沌。黄仪章在谈及创世记一1和2节之时,便提到了许多旧约学者都指出了在第2节中有一个连接词waw的出现,便表明了两节之间的关系。[5] 因此,从第1节中出现的“天地”一词转接至第2节的“地”时,这乃是一个过渡,下文所关注的便是神对这块大“地”的预备。[6] 因此,出现于第1与2节中的“地”并非同指一块“地”而言,作者的焦点更是从“宇宙”缩小镜头至这块“地”——地球——上。[7]

1. 人的堕落及其后果:

当经文发展至创世记二章3节的时候,便可看见神的完美宣告,“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创二1)。神造人的时候,乃是把人安置在“伊甸园”当中,使他们修理看守耶和华的园子(创二15),而上帝也将一道的禁令吩咐他们(创二16~17)。但在创世记第三章中,圣经作者就记载了始祖的堕落,即被蛇试探后而犯罪。而堕落后的人类所面对的的后果就是被神逐出伊甸园。人在创世记三23~24节中失去了“地”,被赶出伊甸园之后,他们的情况就与创世记二章4~17节有了相当的对比,对比如下:[8]

人本来住在伊甸园(二8)

堕落后却被赶出去(三23)

上帝本使各样树从地里生长(二9)

现在却

工作本来乃上帝所赐予的恩典(二15)

堕落后却成为了苦差事(三17~19)

人本来吃园中树上各样的果子(二16)

现在却不得再吃园中的果子(三23~24)

人本来负责“看守”伊甸园(二15)

堕落后却由基路伯“把守”(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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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的对比中,不难发现当始祖在失去“地”的同时,他们也就失去了一切。

在接下来一连串的事件中,亦可发现许多有关“地”的题旨出现。首先乃该隐因杀了他兄弟亚伯而被逐出(创四);再往后便发生了洪水的大灾难,全世界的活物都一并被消灭,除了挪亚一家以外,其余的人都消灭在“地”上了(创六~九);然后又有因着以自我为中心的骄傲而建造巴别塔之后,就被分散在全“地”上的事迹(创十一)。[9] 从这些众多的事件(从创三~十一章)中,不难发现人不断的在“地”上因着罪的缘故被驱逐、被赶走、被分散,甚至在这块“土地”上被消灭。

1. “地”的应许:

从托拉的部分中,可以明显看见上帝不断对于赐“地”之应许的重申,而这也就成为了列祖们真实的一个盼望。最初之时,乃神亲自呼召了亚伯兰离开他的本地、本族、父家,伴随而来的就是将“地”的应许赐给他,而这呼召的基础就贯穿于托拉之中,甚至整本旧约当中。[10] 从创世记十二1~3;4~9节中,便可发现一个得“地”之非常重要的基础:[11]

上帝的话(十二1~3)
命令(十二1)
应许(十二2)
应许(十二3)
亚伯兰的回应(十二4~9)
旅程(十二4~5)
旅程(十二6~7)
旅程(十二8~9)

从这样的架构中,便可发现当神对亚伯兰发出呼召之时,乃是以一种命令的形式,接着又提到了所要赐予他的应许。而亚伯兰的回应,却让读者们看见了他的回应是信靠与顺服的。神与亚伯兰立约,亚伯兰乃是以一个信靠、顺服的心来回应之。[12] 若从此角度看得“地”的应许,单纯信靠的信心与带有顺服之行动的回应是必要的。而这也就间接的带出在以下篇幅中所要提及在应许之地上所当有的生活表现之一。

在过程中,从叙述者的文笔之下,发现有许多的困难发生,诸如当时亚伯兰还没有孩子,而且他与妻子都以年纪老迈;神所要赐的“那地”上住着强大的国民;撒拉曾两次差点被玷污,成为别人的妻子;罗得之事件;雅各的离家;约瑟的被卖;饥荒等事件的发生,从人的角度看来,这应许似乎越离越远。[13] 更为令人担忧的,当雅各一家因饥荒的缘故,迁移至埃及的时候,他们却成为了埃及的奴隶(出一章)。纵然被奴役,但从经文中却能够发现这是神在“赐地”的应许中必经之过程,然而他的后裔必回到神所应许赐的“那地”上(创十五13~16)。[14]

当雅各家在埃及被奴役之时,有关“地”的应许似乎变得不太可能,因为他们大遭迫害,并且被苦待,甚至王下令要将他们刚生的男婴杀死(出一8~22);但从经文中却发现以色列族在面对苦待、迫害甚至杀生之灾的同时,他们却越发众多,越发蔓延(出一12)。就在如此的逆境之下,神为他们预备了拯救,预备经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出三10)。

暗兰和约基别乃摩西的双亲(出六20),圣经就表明了他们是有信心,且是信靠神的人(希十一23)。[15] 信心的表现再次被提及,可见在神的应许之上,信心是绝对性的元素。摩西的出现,是神对 “赐地”之应许的一个重大转折点。纵然摩西的不愿意,与埃及王的不愿意,但神依然接着摩西这位以色列人的精神领袖,将整个族群从埃及为奴之地领出来。

1. 在所应许之“地”上应有的生活

华尔基认为,在族长叙事中有关“土地”的应许与赐予乃具有其历史与礼仪之双重度向,[16] 而有关礼仪之度向便意味着以色列民在“那地”上应当有的生活形态。因此,当摩西在带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时,他就多方重申了神的律法,并吩咐所有百姓在“神所赐你为业之地”上应该要如何的生活模式,即遵守律法(申四5,14、五31、六1、十一31、十二1、十七14、十八9、二十一1、二十六1)。[17] 这无论是在得地的过程中(争战),亦或是得地了之后,摩西都解释、重述律法的要求并遵守与不遵守所带来的结果;即若百姓要在争战中得胜,在应许之地上顺遂,非遵守律法不可,因为这是他们讨神喜悦的保证。[18]

事实上,在得地之前不断的重申律法,并在每一次的重申之中都提到在神所要赐的“那地”上时,无形之中这就不断地在重述神对他们的应许。这就说明百姓能够到达那地与否乃取决于他们对神的信靠与顺服。

此外,在利未记时,圣经作者用了非常的篇幅表明了在“那地”上“圣洁”的重要性,在其中也带出了许多有关洁净、圣与污秽、不洁净、玷污的对比。[19] 在利未记中,多出的经文都一致指出他们必须要“圣洁”;要与那地的居民“分别出来”;作属神的“子民”(利二十25~26等)。利未记一连三次的提到了“吐出”(利十八25、28;利二十22)一词,表明百姓在那地上应该要按着神的心意生活,也就是“要守”;“谨守遵行”神所吩咐的律例典章,不可“玷污”自己与地(利十八25~28、30;二十22),否则他们的结局就是从“那地”中被“吐出”来!因此,利未记表明了百姓无论是在宗教礼仪或伦理生活上都应该“圣洁”,避免世俗之败坏,效法“那地”先前的民;反之百姓应该要积极地在“那地”上过着与“那地”先前的人民有别的生活,及圣洁的生活,从而彰显神的圣洁。[20] 华尔基引用戴维斯的话,说:“如果以色列人要居住在雅威的土地上,在祂厉害的临在中,他们就必须遵信祂的律法,从而趋近这种圣洁性”。[21]

因此,若以色列百姓要在神所赐的“地”上,享受神的赐福、同在、保守、眷顾等的话,信靠与顺服、圣洁与分别、谨守与遵行是在“应许之地”上的绝对要素。否则,如果他们败坏自己的行为像先前住在那地的国民一样,他们将会从那地中被“吐出”,即失去神所赐的“地”,随之就失去了神的赐福、同在、保守与眷顾等。

二、从“先知书”中看“地”[22]

希伯来文的旧约圣经将先知书分为前先知与后先知的部分,而前先知书的内容就包括了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记;后先知书则包含了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及十二小先知书。希伯来文旧约圣经并没有如和合本圣经将撒母耳记与列王记,甚至在圣卷部分的历代志分为上、下两个部分,乃视其为一本书。在以下的篇幅中,本文将尝试从先知书的部分继续探讨有关“地”的神学思想。

1. 前先知书: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记

约书亚记的开头便提到了以色列百姓的主要精神领袖之逝世,但神却亲自兴起了摩西的帮手,嫩的儿子约书亚为以色列百姓的领袖(书一1~2a),而约书亚记一2~5节的这段话就成为了全书的摘要。[23] 这位以色列百姓的新领袖被神兴起之后,他再次听见神亲自重申了祂自己那“赐地”的应许(约一2c 往我所要赐给以色列人的“地”去)。[24] 高伟勋认为,神的应许乃接着一个人,即一个配得带领祂的百姓进入应许之地,且具有王者风范的人来成就他的应许。[25]

当约书亚打发探子往耶利哥城里去的时候,他们就到了一位妓女,名叫喇合的家里(约二1)。从妓女喇合的口中,可以看出她知道耶和华神“已经把这地赐给”以色列人的事了(约二9)。希斯认为这段经文的第一个子句就已将全书的神学信息做了摘要,表明神已经将“这地”赐给了以色列人。[26] 在这 “赐地”的过程中,神表明了祂已将那地赐给了他们,但他们却须要去征服,并且是按照神的方式。[27]

从经文的记载中,以色列各支派便在约书亚的带领之下进入了迦南地,最终战胜了迦南地的居民、得了那地、更是分了那地;但在约书亚记十三1节中,圣经作者就引入了“有待征服”之地的主题,表明了还有许多的“未得之地”。[28] 当经文继续发展至约书亚记二十三3~13节的时候,就更加表明了在迦南地中还有许多地有待他们去征服,但是他们必须要对神保持忠心,如此方可继续征服其余的地,而神也必与他们同在,为他们争战。[29] 但是倘若选民只要“稍微转去”(书二十三13),与这些国名联络与结亲,互相往来的话,神必不从他们中间将这些人赶出去;这些国民却要成为他们的网罗、眼中的刺等,知道以色列百姓从耶和华神所赐的“地”上灭亡(书二十三13)。

“地”乃神所赐与以色列人的,而这也是神向列祖启示、应许所要赐予的“那地”,这应许就在约书亚记中部分的应验了。[30] 但是以色列民在这“应许之地”上所当具有的生活形态,神早已透过摩西一一列出了。从约书亚记一开头,直到结束的部分,可以看见“安息”的出现,而这就如萨特思韦特和麦康维尔所说的应验了申命记十二10节的经文。[31] 这即表明了唯有以色列人在神所赐予的“地”上,按着神的心意生活,否者他们将失去“土地”,随之失去的将会是“安息”。

士师记的开头与约书亚记的开口有明显的不一样,即约书亚记开口提到摩西的死与约书亚的兴起;但在士师记当中只见约书亚的死,而不见有继承人的兴起。在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之下,以色列百姓在神所赐的那地上违背了神的心意,没有过着在“应许之地”上所当有的生活。就在士师记一章中,圣经作者便八次提到以色列人没有将迦南地的居民全然赶出(士一21、27、28、29、30、31、32、33),因此神打发祂的使者上去责备以色列人,并将他们所要面对的后果都告诉他们(士二1~3)。[32]

在申命记中,圣经作者不断的强调了在“那地”上应该有的生活形态,但当历史发展之士师记时,士师时代的百姓效忠于神的程度远远不及约书亚记时代的百姓。他们离弃神、不认识神、也不追想神,在过程中他们敬拜偶像、事奉别神,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请(士二10~13)。于是神将他们交在外邦人的手中,使他们在神所赐的“地”上不得安息,更是面对失去“地”的威胁。曾祥新认为,在申命记中谨守遵行耶和华神的律法和不守律法之结果,也可能是士师记中的主旨。[33]

在士师记的最后一章的最后一节中,圣经作者以当时以色列的混乱状况作为全书的结束,即“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个人任意而行”。当事态恶化至撒母耳的时期时,这就为以色列人开启了一线希望,就是“王”的来临;但真正的王乃神本身,也唯有神才能够真正拯救以色列人,而信靠、顺服与认识神乃是他们唯一能够住在神所赐的“应许之地”上唯一的途径。[34]

早在申命记十七14~20节中,摩西就早已论述有关在“那地”上立王的要求。立王的事件就发生于撒母耳的时期。但是在撒母耳记当中,圣经作者就记载了人民要求立王,且如众多学者所认同的,百姓带着错误的动机要求立王(撒上八5~9),这也就等同于立下错误的君王条件。[35] 华尔基认为,随着王权的引入,被膏立的君王要按照西奈之约来治理那地;倘若那王违背神的命令,他便会面对远离神、远离百姓,是指面对失去“地”的危机。[36] 纵然在撒母耳记中,可以发现大卫似乎是一位理想的君王,但在过程中却发现了百姓因着这位王的缘故面对死亡、瘟疫、战争、惨况,大卫与他的臣仆更是面对被放逐的窘境。[37] 因着王本身不遵守神的吩咐,国家就面对了许多的灾害,甚至自己也失去了地(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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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勋认为,圣经记载了神对那些不信之人的警告是:若不悔改,并一意孤行的话,神就要将他们从民众剪除(利十七10、二十1~6、二十四13~17);倘若整个国家都不信靠神、顺服神,谨守遵行神的命令,整个国家将会失去圣约中的福气,最直接关系到的乃“地“的失去(申八1~20、二十八15~68)。[38]

从经文中发现大卫王的儿子所罗门在初步登基时期,似乎有着好王、理想王的形象。因为所罗门是爱神的王(王上三3)、是有智慧的王(王上三28)、是建造圣殿的王(王上七51)、又是一位为国家带来繁荣与富裕(王上十章)。但所罗门的晚年却不竟然。就在列王记上十一章,当圣经作者记载了所罗门王的丰功伟业之后,随之便是王的失败。经文记载了所罗门晚年之时的堕落、远离神、娶外邦女子等。不但如此,就在所罗门王之后,以色列国就在他儿子的手中一分为二,分为南北两国(王上十二章)。从南北两国的王朝史中,显明了王权的失败、君王的败坏、国家的腐败等问题,这些都一一呈现在历史的舞台上。

萨特思韦特和麦康维尔在论及列王记之时,便说到在列王记的作者并没有为以色列与犹大的王歌功颂德,因为在众多犹大王里只有一小撮得到称赞,但其余的无论是以色列或犹大王都被评价为恶王。[39] 叙述者常将那些恶王形容为他们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的王;而好王则被评价为他们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的王。

华侯活论到列王记写作之目的时,便提到圣经作者并非只是单纯记载了列王的历史,更是写出了一些道德及属灵的原则;即表明了若以色列人能在“应许之地”上谨守遵行耶和华的律例典章,便可得到祝福,反之便会面对来自神严厉的刑罚,甚至被逐出“应许之地”。[40] 然而,就在列王记当中,就让读者们发现了随着不遵守律法而来的结果,便是报应行的审判,其结果便百姓被掳到“应许之地”以外之地。[41] 从经文中也确实的看见了南国——犹大;与北国——以色列的被掳。北国以色列在主前722年被亚述所灭;而南国犹大则于主前586年别灭。他们的结局就是被掳,从神向列祖启示应许的“那地”上被逐出去。列王记的记载并非表明神的刑罚过于严重等,反之列王记的记载确实让读者们看见了神的信实,因为祂是那位信实守约的神,因此当选民犯罪、及至罪恶满盈,与“那地”被玷污之时,这就应验了神借着祂的仆人所说的话,即那“地”将会开口将他们“吐出去”!

1. 后先知书: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十二小先知书

华尔基认为当先知们在预言有关“地”的内容之时,很大的程度乃取决于先知们所处在的时期,也就是被掳前、被掳中,或被掳后三个不同的时期;但不论在哪一个时期,先知们的神谕之内容的形式都所有相同之处:即责备,厄运的神谕;呼召悔改的神谕;恢复,救恩的神谕。[42] 在先知的讲论中,虽然有责备,但他们总会呼召百姓悔改,并且提到恢复的应许,即继续在(被掳前)或是将会回到(被掳中与后)神所赐的“应许之地”,继续享有神的同在、赐福、保守与眷顾;反之,他们将失去住在神所赐的“应许之地”上的福分,也失去了神的同在与赐福等。

以下的篇幅本文将列出分别三个时期,及其分别事奉对象与地点的先知,并对其作出略略的解释。其中资料主要来自傅理曼所著的《旧约先知书导论》中的内容,但本文不把但以理书列在其中,因为若按希伯来文圣经三分法,但以理书本当在圣卷的部分:[43]

1. 被掳前:

在被掳前时期的先知有俄巴底亚、约珥、何西阿、阿摩司、以赛亚、弥迦、那鸿、西番雅、耶利米与哈巴谷。而其中向以色列传讲信息的是何西阿与阿摩司;向犹大传讲信息的则是约珥、以赛亚、弥迦、西番雅、耶利米与哈巴谷。

在何西阿书中,呈现出了神对以色列民坚定不移的爱。耶和华命何西阿先知去淫妇就表明了以色列国是犯奸淫的,先知与淫妇所生的孩子之命名就表明了他们所将面对的厄运,及被掳,放逐亚述,从“那地上被赶出去。[44] 从书卷的大纲中便可看出在最后的部分中,虽然有神的审判,但只要以色列悔改,最终还是会复兴、被恢复(何十一12~十四9)。[45]

在阿摩司的宣告当中,他就表明了以色列的蒙召原是为了事奉和担负道德上的责任,神拣选了他们成为祭司的国度与圣洁的国民,而选民应当以忠心、信靠与顺服来回应神。无奈从经文中可明显看见他们在这事上是失败的。[46]

在先知约珥的时期,犹大国面对了蝗灾与旱灾最为严重的时期(珥一),而这也是“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之前兆。因此先知约珥在此呼吁百姓的悔改,唯有悔改,国家才能够在神所赐的“地”上得到平安与祝福。[47]

2. 被掳中:

在被掳时期中有先知以西结,以西结的对象是向被掳者传讲。傅理曼认为可以将以西结书分为三个部分:宣告耶路撒冷即将沦陷(一~二十四章);攻击外邦列国的信息(二十五~三十二章);预言以色列将来的复兴(三十三~四十八章)。作者也认为以西结的事工可分为两个时期:主前593~586,其中主要的工作为传道审判犹大之信息;主前586~571,先知在这段期间中,即耶路撒冷及圣殿被毁后,向被掳者传讲安慰的信息,并预言国家、圣殿与敬拜最终将恢复。[48] 从先知以西结的预言中,就表明以后他们将会回到神所应许的“那地”上,继续享受着神的赐福、同在与眷顾。

3. 被掳后:

被掳后的先知有哈该、撒迦利亚与玛拉基。他们的宣讲对象都是向犹大国。先知哈该与撒迦利亚同样处在百姓归回,重建圣殿时期。就在主前536年,神引导波斯王古列,使他允许选民归回故土,即神所赐的“那地”上,又建造圣殿以恢复敬拜。傅理曼认为,哈该书的重点在于犹太人盼望着回到故乡(那地),过着复国与恢复敬拜的生活,而圣殿的重建就是他们盼望之实现的开始。[49] 圣殿的重建、百姓的归回,这都应验了神借着众先知的口所说的预言。基于神的信实与慈爱,选民最终得以回到神所赐的“地”上,恢复敬拜、继续享有神的同在与赐福。

然而,从先知玛拉基的口中,便可看出神对选民的爱乃非常深切。神因着爱亚当与夏娃,就把他们安置在伊甸园中生活,及至当他们堕落后,神还做了皮衣给他们穿上。[50] 从玛拉基书一2~5节中,便可看出神对选民的爱,从经文圣经作者就中带出了一些的对比。圣经作者以以扫,甚至其后裔(以东)作为对比,表明了神对以色列人的爱。神使他们的地荒凉,并用不得再建造;唯有神的百姓能够回到神所赐的“应许之地”上。此外,神也表明了祂要在以色列的境界之外彰显祂的荣耀,祂的爱必被传扬,神的名必被尊大![51]

综合上述所探讨的内容,先知们所发出责备和审判的神谕(其中内容特别指向选民的被掳,与他们将会失去“地”的话),乃是以摩西之约作为基础。这就说明了选民能否继续住在“那地”,将取决于他们对神是否忠诚与守约;但只要百姓悔改,一心归向神,即使是在宣告审判的神谕中,也可发现归回“那地”的应许之盼望。[52]

三、从“圣卷”中看“地”[53]

有关希伯来文圣经圣卷之部分,其中又分为三部分,即诗歌书:其中有诗篇、箴言,与约伯记;五书卷:雅歌、路得记、耶利米哀歌、传道书,与以斯帖记;最后是历史书:但以理书、以斯拉记与尼希米记(二者被视为一卷书)、历代志,与但以理书。[54] 其中有关智慧文学的书卷乃以敬畏神作为一切智慧的基础,目的在于教导人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样生活;而在被掳期间,“智慧”便重塑犹太人的信仰,使他们以一颗“敬畏耶和华”的心过他们在世的日子。[55] 这就表明了圣卷乃是使人晓得在神所赐的“地”上应该如何生活;并放眼未来,即神的应许最终将在未来实现。[56]

因此,本文将从圣卷的部分探讨两个子题,盼望从这两个层面中能够更多了解在圣卷中有关“地”的神学:

1. 在“地”上应该有的生活:

华德凯瑟认为,每一个人必须学习如何敬畏耶和华神,因为这是我们存活在这世上之每一层面的指导原则。[57] 箴言的作者在一章7节中就提到了“敬畏耶和华知识(智慧)的开端”,而对神的“敬畏”乃是基于人对神的救赎的一种回应。[58] 智慧书乃是从一种信靠神和遵守圣约的角度,来探讨人生所面对的问题,其中也包含了人的顺服及按神心意的生活。因此,以神为人生的目标,并寻求神的光照,所做的就是智慧的决定。[59]

诗篇中的诗人所呈现的生命乃是一种信靠、顺服的生命,其中也有许多的子题提及有关公义、圣洁、正直、爱等;在箴言与传道书就让读者们看见智慧与敬畏神,使人活在世上重要的原则;而雅歌所呈现的乃是一种爱的关系,其中就带出了选民与神之间那一种特殊之爱的关系。从这些圣卷中所呈现的,就是选民在神所赐的“地”上应该有的生活原则。

此外,神的百姓在神所赐的“地”上必须谨守遵行神所吩咐一切的律例典章,单单敬拜、侍奉神,否则他们将再次面对失去“土地”的危机;因此,选民必须要在神所赐的“地”上,建立一个以耶和华神为中心的生活,唯有这样选民才可继续在“那地”上居住。[60]

1. 放眼未来,等候真正“地”的实现:

在诗歌、智慧书中,圣经作者所要呈现的乃是以一种敬畏、信靠、顺服神的心过我们在“地”上的生活。但耶利米哀歌就让我们看见了选民在这些事上的失败。哀歌向我们呈现的,乃是一种悲痛的表达,带出了城池的被毁、圣殿的沦陷、大卫王朝的告终、选民被掳之悲哀。但耶利米哀歌三22~23节就带出了一个强烈的转折。纵然哀歌中所描绘的乃是一种因犯罪、离弃神、悖逆而荒凉的光景,但其结尾却是充满信心与盼望的,应许了神必记念他们的痛苦,又赦免他们的罪、恢复他们先前的日子,并赐给他们有新的盼望。[61]

历代志的写作,对于被掳归回的百姓而言,就是要他们从历史中学习,并得着智慧,如此一来便会有益于民族的稳定与生存。[62] 在历代志中谈到有关圣殿的事迹,其乃是向被掳之百姓表明了神依然与他们同在,祂依然是那位守约、信实、慈爱与怜悯的神(代下七12~16)。[63] 历代志的作者给了被掳归回者的盼望,有助于他们建立一个活在圣约之下的团体生活,远离罪的辖制,并与神建立一个崭新的关系,最终能以敬畏神的心生活,在神所赐的“地”上居住。[64]

基于神的信实,又因祂的对选民的爱,当以斯拉与尼希米的时期,神就使用了波斯王古列成为祂拯救选民,并使他们归回“故土”的器皿。因此,选民就分别在所罗巴伯、以斯拉与尼希米的带领之下,分别三次(拉一~六章;拉一~十章;尼一~七章)归回,回到神所应许赐给他们的“地”。[65]

但从以斯拉与尼希米记中,虽然看见百姓的归回、圣殿的建立,但这却不如先知所说的一般辉煌。这就在以斯拉记三12节中看出,其中就写到了那些见过旧圣殿的老年人,他们都“大声哭号”。表明了这回归重建的圣殿之辉煌程度无法与就圣殿相提并论,但即使新圣殿不如从前,选民能在旧址重建圣殿仍是十分重要的事件。[66] 因为选民的回归,在经过长年被掳的情况之下依旧能够重返“故土”,重建圣殿、恢复敬拜、学习律法等,就足以表明神的守约施慈爱。

纵然百姓归回的“故土”已经大遭破坏,圣殿更是不如从前;但是但以理书的作者就为读者们带来了无限的希望。华尔基认为,这个国家曾失去国家的基本制度,但透过但以理启示文学的终末论之宗教观便可找到盼望。作者还认为但以理观察到了连续更换的外邦王,最终将会被天上的神国取而代之,并有神的圣民所组成(但二31~45、七15~28)。作者又提到了但以理一天面对耶路撒冷祷告三次(但六10),就象征着他对神所赐的“那地”的忠诚与未来的盼望。[67]

对于其他的先知而言,选民之灭亡、被掳、被逐出“那地”,乃因神的审判;但只要他们悔改、转离他们的恶行,审判便会离开他们,国家就不会灭亡,百姓也不会被掳,从“那地”上被驱逐。先知但以理也同样肯定了神的全能,但他更多的把焦点放在神的至高与掌权之上(但五21),最终唯有神的国是存到永远的,祂的王权与国权也将存到永永远远(但四34)![68] 人的国度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但唯有神的国度将存到永恒,祂的国度与权柄乃永不败坏、永无穷尽(但四34,六26)。[69]

先知但以理将读者的眼光从地上短暂的王权,转移至天上永恒的王权;从这短暂会过去的国度(地),转移至天上永不过去的国(地)之上。先知但以理表明了列国都在神的掌权之下,但神的国却是存到永恒的(但二44),神必从这国度得着永远的权柄、荣耀;而祂的国是不能废去、永不败坏的(但七13~14)。[70]

四、结论

诚如引言部分所言,“地”的观念贯穿于整本圣经之中,由创世记一直延伸至启示录(创一1~2;启二十一1、10~11、27,二十二1)。从一开始在创世记中所提及“伊甸园”作为开始,这是一个最适合、亦是神最初为人类所预备,最美好的居住环境(创二8~16)。在“那地”——伊甸园——之中,有着神的同在、神的赐福、神的供应、神的眷顾、神的喂养。及至当始祖犯罪,违背神的命令之后,他们就从“那地”被逐出(创三23~24)。当来到以色列出埃及时期之时,神就早已向列祖启示应许将要赐“地”予他们,那地被称为迦南地(创十五7、18~20;出六4),又被称为流奶与蜜之地(出三8、17;利二十24)。但是以色列民主在“那地”上的时候,乃是要按照着神的心意过他们在“那地”上的生活,不可玷污“那地”,使“地”污秽了,以免“那地”开口将他们吐出去(利十八24~25、28~30,二十22)。但选民的罪行却充满了在“那地”之上,以至于“地”被玷污、被污秽了。最终南北两国分别被亚述与巴比伦所灭,被掳、流放,选民就被逐出了那地,“地”便如神的仆人摩西所说的一般,将他们吐了出去(王下十七23,二十三27)。[71]

虽然百姓回归、圣殿重建、城墙重修,并且在以斯拉与尼希米的带领之下恢复了敬拜、律法的教导,国家就有了些许的复兴,选民也回到了神所应许赐给他们的“那地”上生活(以斯拉记与尼希米记)。但透过先知的讲论,这世上的地乃短暂、且会过去,这“地”并非神所要赐与祂百姓的“那地”相同。当“地”的观念来到新约时期的时候,这“地”便从实质的“地”转移至属灵上的“地”;从地球上有了超越性之层面的转移,是指向天上的耶路撒冷;更是有着终末的方面,即指向了基督再来之后的新耶路撒冷,就是新天新地的来临。[72]

由此可见,旧约中神所赐给人的“地”,最终乃是要指向将来,神所要赐给祂子民的“新天新地”;独有那地是长存、永恒的,在那里也有神永恒的同在、赐福、看顾与供应。“那地”——新天新地——正是每一位属神的子民所当等候、所当盼望与仰望的。但在那之前,属神的子民在这“实质的地”上,应该要过着属神的生活;属神的子民在世上应该要以敬畏的心,并信靠与顺服的心过我们在世的日子。因这亦是人活在这“地”的基本条件与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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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脚:

[1] 朗文和狄拉德,《21世纪旧约导论(增订版)》刘良淑、黄业强、邬锡芬译,(台湾:校园书房出版社,2012),25。

[2] 朗文和狄拉德,《21世纪旧约导论(增订版)》,26。

[3] 华尔基和俞明义,《华尔基旧约神学(下册)》(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2013),653。

[4] 邝炳钊,《创世记(卷一)》(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97),68。

[5] 黄仪章,《旧约神学——从创造到新创造》圣经研究丛书,(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2003),5。

[6] 黄仪章,《旧约神学——从创造到新创造》,7。

[7] 邝炳钊,《创世记(卷一)》,68。

[8] 邝炳钊,《创世记(卷一)》,336。

[9] 华尔基和俞明义,《华尔基旧约神学(下册)》,653。

[10] 华尔基和俞明义,《华尔基旧约神学(下册)》,656。

[11] 邝炳钊,《创世记(卷二)》(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98),36。

[12] 威尔斯比,《返璞归真:创世记;蒙召得赎:出埃及记(上册)》苇默、伍美诗、石彩燕和卫国强译,(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132。

[13] 高伟勋,《认识圣经神学》林向阳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8),146。

[14] 洪竟。《旧约神学—“地”的探究》,(学术研究论文2017),5。

[15] 威尔斯比,《返璞归真:创世记;蒙召得赎:出埃及记(上册)》,362。

[16] 华尔基和俞明义,《华尔基旧约神学(下册)》,656。

[17] 杨庆球编,《证主圣经神学词典(上)》(香港:福音证主协会,2001),364-365。

[18] 温汉,《旧约文学与圣经:五经》尹妙珍译,(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2008),197-198。

[19] 洪同勉,《天道圣经注释:利未记(卷下)》(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92),564。

[20] 洪同勉,《天道圣经注释:利未记(卷下)》,564-565。

[21] 华尔基和俞明义,《华尔基旧约神学(下册)》,662。

[22] 洪竟。《旧约神学—“地”的探究》,(学术研究论文2017),8。

[23] 希斯,《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约书亚记》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1),79。

[24] 高伟勋,《认识圣经神学》,192。

[25] 高伟勋,《认识圣经神学》,192。

[26] 希斯,《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约书亚记》,101。

[27] 希斯,《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约书亚记》,53。

[28] 萨特思韦特和麦康维尔,《旧约文学与神学:历史书》李儁译,文学释经系列,(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2009),67,88。 

[29] 希斯,《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约书亚记》,362。

[30] 萨特思韦特和麦康维尔,《旧约文学与神学:历史书》,93。

[31] 萨特思韦特和麦康维尔,《旧约文学与神学:历史书》 ,93。

[32] 洪竟。《旧约神学—“地”的探究》,(学术研究论文2017),9。

[33]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98),26。

[34]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492。

[35] 萨特思韦特和麦康维尔,《旧约文学与神学:历史书》,228。

[36] 华尔基和俞明义,《华尔基旧约神学(下册)》,666。

[37] 萨特思韦特和麦康维尔,《旧约文学与神学:历史书》,228。

[38] 高伟勋,《认识圣经神学》,224。

[39] 萨特思韦特和麦康维尔,《旧约文学与神学:历史书》,297。

[40] 华侯活,《天道研经导读:列王记上下》匯思译,(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96),19。

[41] 魏兹曼,《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列王记上下》杨长慧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0),18-19。

[42] 华尔基和俞明义,《华尔基旧约神学(下册)》,668。

[43] 傅理曼,《旧约先知书导论》梁洁琼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86),134-135。

[44] 傅理曼,《旧约先知书导论》,177。

[45] 傅理曼,《旧约先知书导论》,188。

[46] 傅理曼,《旧约先知书导论》,192。

[47] 傅理曼,《旧约先知书导论》,145。

[48] 傅理曼,《旧约先知书导论》,307。

[49] 傅理曼,《旧约先知书导论》,339、341。

[50] 唐佑之,《十二先知书(四)——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92),357。

[51] 唐佑之,《十二先知书(四)——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365。

[52] 华尔基和俞明义,《华尔基旧约神学(下册)》,668-669。

[53] 洪竟。《旧约神学—“地”的探究》,(学术研究论文2017),12。

[54] 孙毅,《圣经导读》写给大众的人文艺丛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6-17。

[55] [美]陈俊伟,《旧约导论》(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8),239。

[56] 威廉·端力斯,《认识旧约神学主题》冯美昌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6),186。

[57] 华德凯瑟,《旧约神学探讨》廖元威、魏玉琴、张沛然和廖和美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0),222。 

[58] 高伟勋,《认识圣经神学》,213-214。

[59] 高伟勋,《认识圣经神学》,216。

[60] [美]陈俊伟,《旧约导论》,227-228。

[61] 华尔基和俞明义,《华尔基旧约神学(下册)》,669-670。 

[62] [美]陈俊伟,《旧约导论》,209。

[63] [美]陈俊伟,《旧约导论》,213。

[64] [美]陈俊伟,《旧约导论》,217。

[65] [美]陈俊伟,《旧约导论》,218、220-221。

[66] 萨特思韦特和麦康维尔,《旧约文学与神学:历史书》,419。

[67] 华尔基和俞明义,《华尔基旧约神学(下册)》,671-672。

[68] [美]陈俊伟,《旧约导论》,399-400。 

[69] 邝炳钊,《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书》(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92),29。

[70] [美]陈俊伟,《旧约导论》,400-401。

[71] 洪竟。《旧约神学—“地”的探究》,(学术研究论文2017),15。

[72] 华尔基和俞明义,《华尔基旧约神学(下册)》,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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