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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052 罗马书十四章浅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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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微尘
wei052   罗马书十四章浅释

罗马书十四章浅释


引言

无论在什么国家、地区、文化的教会,都会有一些信心软弱的人,他们看许多事都很谨慎,深怕犯了大忌,以致失去救恩。许多生活上的问题,常常困扰他们,他们分不清什么是重要什么是不重要,只知道“按规矩”而行,这些规矩背后的原则、意义他们并不清楚,但却忠心耿耿的守着。只有这样过活,他们才会觉得心安,“保住”了进天堂的入门票,一但触犯了这些条例,便没有平安。

另一方面,信心刚强的人没有什么忌讳,认为无须持守什么的规条,即使在信心软弱者所执着的问题上亦无拘无束,凡事都可行。他们往往不能认同软弱者的想法,认为他们敏感、优柔寡断、杞人忧天,故易于论断软弱者,也想尝试改变他们。同时信心软弱的人看见信心刚强的人享受基督里的自由,凡事没有约束,则觉得他们是放任而论断他们。

教会的纠纷,往往不是因为基要信仰的问题,而是把关乎习惯和礼仪等非基要的事,提升到首要的地位,把它变成了正统信仰的试金石,和彼此团契的条件。在这同时,又误把基本神学和道德问题次要化,无关重要,[1]以致教会无法合一,且严重则闹分裂。

笔者愿意从罗马书中研究保罗的教导,更愿意借此探讨主所看重、对教会真正所要求的是什么,以致教会可以爱主所爱,恶主所恶,荣耀主名,满足我心。

第一章   经文范围

在罗马书前面是十一章里,保罗陈述基督教的重要义理和教训,奠定了信仰基础。这些教训包括:信徒已经与基督联合,旧人已经借基督的死死去,罪在信徒生命中的辖制已告终结,新人因基督的复活而活过来;信徒领受了圣灵,从他得到指引和力量去过圣洁公义的生活。在接下来的四章,保罗描述基督徒圣洁、公义的生活。如果信徒真的与基督联合了,生命力应该有可见的证据,里面即已被基督改变,外面的行为亦应有所不同。故保罗在第十二章开始讨论基督徒的生活行为,以及工作、责任等。[2]

在第十二章开始,“所以”二字,把前面十一章的基本要道及十二章以下的经文串联起来。就因为信徒是靠着基督的救赎代价脱离罪的辖制,且因信得生,并且可以靠圣灵行公义,所以信徒首要的任务是把身体献给神,当作活祭。这身体是指全人— 灵魂与身体,且不是受罪辖制的旧人,乃是受神管理的新人。[3]

在第十二十三章强调爱心的首要性,不论所爱的是仇敌(十二9、14、17及下)还是邻舍(十三8及下)。十三章8说到:“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这应是十二到十六章的中心思想。保罗指出一切戒律都属次要,唯有爱的律是最主要的;当人以爱心行事时,就已适当的成就了诫命,而且我们愿意负起各样重担,为的是要使爱心得以表现出来。[4]接着,保罗举出一详尽的例子,来解释“顺着爱心而行”(十四15直译)如何实践出来。[5]

这例子是关乎罗马基督徒的两种人,保罗形容为“信心软弱的”及相对的是“信心刚强的”。罗马教会有一群人,由于良心与宗教的信仰,不吃某些食物,并且“看这日比那日强(十四2,5,21)”。[6]他们彼此为了基督徒应否吃肉。(十四2、6、21)、守特别的宗教节日(十四章5-6)和应否饮酒(十四章21)等问题争论不休。[7]这些信心软弱的基督徒不是不知道(至少在理论上)只要单一依靠主,就可蒙饶恕和接纳,然而他们仍有诸多禁忌。[8]刚强之人的行为有使软弱的人失足或跌倒、而软弱之人因而也会论断刚强的人之虞。[9]两种基督徒如何“顺着爱心而行”,这主题乃记载在罗马书十四章全章。

第二章:经文处境

 一、经文背景

首先,保罗所形容的软弱者,不是意志或品格的软弱,而是信心的软弱(十四1)。这是“知道信心容许自己做某些事之抱握的软弱”[10]。软弱者并非意志薄弱,容易被过犯所胜,他们所欠缺的不是自制的力量,而是良心的自由。[11]

到底在罗马教会中,谁是软弱,谁是刚强的?在讨论这问题时,先得了解这段经文所讨论的“吃”这方面的问题,特别是有关吃蔬菜和吃肉的问题。这问题引起一些疑问:难道那时的人们已经有健康食品、营养学家,担心肉吃多了会胆固醇过高、患心脏病吗?又或者有另一种想法是:一些苦修主义认为吃肉有刺激性欲之可能,才不吃肉。但根据陆彼得的看法,他提出一个例子是使徒行传十10-16。彼得认为动物的肉有不净之嫌而不敢吃,原因是利未记十一章20-5、申命记十四章4-20、以西结书四14、但以理书一章8记载什么肉可吃什么肉不可吃,连如何屠宰都得知道得清楚才能吃。罗马教会中有外邦人,也有由犹太教改信基督教的犹太人,外邦人对于吃什么肉以及如何宰杀的概念不强,甚至没有这方面的观念;但是犹太基督徒由于过去信仰的背景,其根深蒂固的观念一时间改不过来,在不知肉的来源之前,宁可不吃。又有人认为,在罗马有犹太地区的社团,他们可以供应犹太教所允许的肉类;可是地区太大,来往交通并非那样容易,天天为吃肉而奔跑,那时代又没有现代的冰箱,故守旧的犹太基督徒以不吃肉为妙,就遭受外邦人之
鄙视。[12]

对于刚强与软弱者的身份,斯托得提出四种看法:

第一,有人指软弱者是刚从异教归信,昔日拜偶像的人。保罗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心中曾针对吃祭偶像之物教导哥林多信徒正确的原则,但这在罗马书十四章并无提及偶像之肉,亦未曾讨论拜偶像的问题。

第二,软弱者是禁欲主义者。古代宗教性的禁欲主义流传甚广,可能渗入罗马教会。异教如毕达哥拉斯派PYTHAGOREANS和犹太教的爱色尼派ESSENES都有禁欲主义运动。但斯托得认为这理论缺乏进一步的证据。

第三,斯托得引述巴雷特的看法,巴雷特认为是律法主义者。他提出“信心软弱”这词,“显示他们不能领会本书一页接一页强调的基本原则,即人得蒙称义、与神和好,不是靠素食、守安息日、戒酒,而是单凭信心。”即“软弱者把他们奉行或禁戒的事看成得救的必须善行。[13]斯托得认为这论点亦站不住脚,因为这已经涉及福音信仰的核心问题,按保罗一贯的立场,必力争到底,如同他在加拉太书,郑重地向如此歪曲恩典福音的人宣告咒诅,他不可能在罗马书十四章里采取温和态度,甚至抱着“要接纳,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第1节)

斯托得采取第四种看法,即软弱者是犹太基督徒,他们的弱点是继续严格奉行犹太改期的规条。在饮食方面,他们遵守旧约有关食物的律法,只吃洁净之物(十四14、20)。他们一定能够肯定所吃的是“科舍尔KOSHER”(即按照规定宰杀)的肉;这肯定不是易事,他们可能就宁愿完全不吃肉类。在守日方面,这些人会奉行安息日和犹太人的节期,犹太基督徒完全符合上述情况。[14]

根据证主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II  的立场亦认为,保罗在十五章8-13强调了犹太人和外邦人合一的重要性——这也是整封书信所谈论的要旨——暗示出这里的分歧,是源于犹太基督徒坚持要保守他们传统中某些“禁忌“。他们为了自己能过绝对敬虔的生活而引以为傲,并论断(十四3)那些没有采取相同标准的信徒;但与此同时,许多外邦基督徒却认为犹太基督徒所坚持的原则没有任何价值。于是便夸耀自己在这些事情上是“自由的”(15-22节),并且“论断”(十四1)和“轻看”(十四3)那些被他们视为没有维护本身在基督里的自由、愚蠢地自甘软弱的人。[15]海尔逊这更进一步指出,可能有消息传到保罗那里,大意是说,在主后五十四年革老丢皇帝死后,那些回到罗马的犹太籍基督徒,在教会中与外邦籍成员出现了紧张状态,那些外邦籍成员,在饮食问题享有自由已有多年。[16]

以上对于软弱者之身份的立场,跟陆彼得的看法是一样的,很明显的,保罗所指的软弱者是已经归信基督的犹太人。

二、全书主题分析

罗马书的主题即罗一16-17“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理你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1.  义人必因信得生——第一章至第八章

a)义人必因信:第一章至第四章

保罗先提及外邦人的罪并论及神的审判(一18 — 二16),继而提出犹太人的罪(二17-29)及普世人的罪(三1-20),说明神指定的称义的方法(三21-31),又以亚伯拉罕为因信称义的例子(四1-25),以此确立“因信称义”的确据。

b)得生:第五章至第八章

在这段经文里,保罗指出称义的福乐即与神和好,进入新纪元(五章),信徒因此成圣(六至八章),从罪的奴仆变成义的奴仆,阐明律法与信徒的关系并神儿女的福分。

2.  神的旨意——第九章至第十一章

本段讨论神拣选的原则,是有其绝对的主权的,故对于犹太人的错误、悖逆及于民都有其安排,以致神的旨意至终能奇妙的成就。

3.  劝勉——第十二章至第十五章

本段开始讨论信徒的生活行为与责任,十二章提到信徒灵命的四方面,包括对神完全的奉献、对己的责任、对肢体的相处之道、对众人的态度;十三章谈论顺服与爱心;十四章即讨论罗马教会所面对的饮食、节期等问题以实践“爱心”的原则;第十五章劝勉效法基督及表白心志,并以十六章的问安作为全书的结束。[17]

三、上下文分析

从上下文来看,罗马书十四章,不难了解保罗要讨论饮食、节期的用意,不但是因为要实践爱心而已,斯托得分析得好,他说,软弱者与信心刚强的人之分类不尽一致,重叠之处是有的。软弱者实际上也包括了从前敬畏神的外邦信徒,徘徊在会堂的边缘,习惯了犹太传统(但未正式进犹太教)。信心刚强者也有那些曾是犹太信徒受了教导后乐于活在基督的自由里。斯托得引述杜恩教授的话说:“罗马关系紧张的双方,一方相信自己所属的,基本上是个犹太教的运动,因此有责任遵守犹太人独特而与众不同的习惯。另一方则和保罗一样认为福音是超越犹太人的特殊地位的。”玛喀比革命把奉行饮食方面的律法变成了衡量犹太化的准则,以及忠于盟约和国家的记号。因此,饮食的条规,构成了把犹太人从外邦人中分别出来的界限。守安息日亦是一个。[18]由此看来,对于早期基督教而言,这些所谓非基要之事,具有本质上的中心性和关键性。斯托得认为,这种描述只能在澄清保罗在此事的立场范围内被接受,因为保罗从他坚持在福音的角度而言,说明饮食和节期的问题是非首要的,例如保罗把“神的国”和“吃喝”等量齐观(十四17),并要信心刚强的人“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十四20)[19]

保罗对这些问题的看法非常的清晰,他将自己列为“坚固人”(十五章1),同时深信“百物没有不洁净的”(十四章14)。但他认为罗马教会信徒不能合一的事,并非与信仰核心有关,即使委身和真诚的信徒也可能各持不同的见解。他要信徒在这方面互相尊重。[20]这个思想,从十三章13的“行事为人要端正……不可争兢基督妒忌”延伸二来,论述了其对非基要的事之立场后,紧接在第十五章1开始,保罗劝请罗马教会信心坚固的信徒应该担待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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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经文解释

1.  第一节上:

“信心软弱的”(ton asthenunta tei pistei = the one who is weak in faith)这与罗四19的亚伯拉罕的“信心”还是不“软弱”两个的含义不尽相同。罗四19是指对神信心的软弱,对神的应许是否能实现的信心动摇,而本节是指基督徒对自己信仰里那些事可做与不可做,没有肯定的把握。[21]

“你们要接纳”(proslambanesthe = you accept)原文属现在式关身语态命令语气,[22]动词“接纳”(prmslamboo)不单是指接纳人,默许他有权利存在或归属,又或“收容或接纳人进入一己的社会、家庭、或社交圈子里”(BAGD)而已。它是指接纳别人进入自己的团契和心中,具有温暖、恩慈、真爱的含义。新约用这字描述腓利门好像接纳保罗一样接纳阿尼西母,米利大人接纳沉船之后,游上岸来,浑身湿透的那群人,耶稣也是用这个字,形容自己怎样迎接属祂的子民进到天家。[23]但这字眼要非常小心处理,这不同于“无条件的接纳”:神爱世人,但神对人的接纳之条件是人必须悔改相信耶稣基督。我们接纳软弱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但不是指收纳未重生得救的人成为会友或圣工人员。

2.  第一节下:

“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直译是“不要为个人的意见下判断“(not for decision of opinions)。坚固的人不要替软弱的人在一些犹豫不决的事上作主张,每个人都当自己靠主作决定。[24]我们对他们的接纳必须包括对他们意见的尊重。[25]任何棘手的,难解的,会使软弱弟兄的良心不安或困扰他们的问题,是不能使他们得建立的。因此,必须考虑什么样的难题是他们所能担当的,并要以基督的教训来配合每一个个人的需要。[26]

3.  第二至第四节:

神所收纳的,不只是信百物都可吃的人,也收纳那些只吃蔬菜的人。神不是根据食物本身之可吃或不可吃收纳他们,因为食物本身算不得什么,不足以叫神悦纳或不悦纳我们;但个人对神敬虔的态度,才是使神收纳人的原因。吃的人其所以吃,是因为神所洁净的必然能吃,不吃的人其所以不吃,是因为恐怕得罪神;他们都是出于敬虔的心,所以神收纳他们。“收纳他”是单数代名词,暗示神根据个别的人的良心而收纳。[27]“主人”不是普通一般的世人,乃指主耶稣基督而言。因为将来不管是谁,都得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接受主的审判,且不管吃或不吃,都因信可以称义,也就可以“站住”而“得救”,但若论断人,就不对了。[28]

4.  第五至第六节:

保罗并不在意信徒守日或不守日,而是要“为主”守,“为主”而吃。“为主”才是信徒在凡事上应持守的准则,关键问题是“为主”还是“为自己”。[29]

5.  第七至第九节:

保罗提醒双方,基督徒并不是自主的,他们必须顺服事主的角度来运用自己的自由,因主是为他们死和复活。[30]生和死是我们作为人的总和。[31]

6.  第十至十二节:

每个基督徒都是向神而非向别的基督徒负责和交代本身的行为,因此,信徒不应在引起争论的事情上,为了其他信徒与自己的意见不同而论断对方。[32]

7.  第十三至十五节:

因着神将来的审判,不论刚强或软弱的都没有资格去论断对方(13节上)。保罗灵活的运用了“批评”(和合本译为“论断”)这个动词来说明他的意思,第十三节下“定意”原文与“批评”是同一字,吕振中译本译为“决断”,意即我们不应该论断弟兄,唯有需要“论断”(决定)的是会否“绊倒弟兄或使他跌倒”。[33]保罗指出,一个败坏的良心对于任何东西就都是不洁净的,唯有信心与敬虔,使一切东西对我们都成为圣洁。不信的人既是在内心里面不净,所以他们摸过的东西都变成不净了。(多一15)[34]

8.  第十六至十八节:

保罗在第十六节里的“你”是指坚固的人说的,“善”指灵里的自由,也指基督徒所接受的福音,至于“被人毁谤”是包括两种人,即软弱的弟兄毁谤他们的自由以及教会外的人毁谤福音。[35]十七节提到神的国不在乎吃喝,乃在乎属灵品德的建立。吃喝一类的事,只关乎身体的事,在属灵的价值上是轻微的与道德性无关;但若因吃喝而引起彼此毁谤,使灵性道德受亏损,就是因小失大了。神的国所在乎的是“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即那些关乎灵性德行与圣灵所指引的事,才是在神国里被看为有重大价值的事所谓“圣灵中的喜乐”是指因从圣灵的教导得着真理的亮光,或因圣灵的帮助在工作上有成就等类的事而有的喜乐。这种喜乐,远胜于吃喝之使身体有享受。[36]

9.  第十九至二十一节:

“神的工程”指神恩典在人心中的工作,使信徒的灵命成长,这份工作成就在每一个信徒身上,将会对整个团体的成长都有益处。[37]保罗认为,若因肉食而使弟兄跌倒,就变为恶了。神将食物赐给我们吃,但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要影响我们的爱心。凡损伤爱心叫弟兄跌倒的事一概不做才好。[38]

10.  第二十二至二十三节:

保罗指出基督徒自由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凡误用自由或以此夸口的人,就是不知道如何约束自己的人。故我们自由的知识即是出于信心,就当仰望神,因良心上的平安而满足。不必向人夸耀或证明他们有这种自由。若因吃肉而使软弱的弟兄跌倒,乃出于恶意的任性。[39]“疑心”意即摇摆不定,或犹豫不决,与雅一6所描述的“心怀二意”的人是一样。[40]“有罪:是指到一种引致罪疚感的内心控诉。不论软弱的信徒吃的动机是什么,若感到内疚,那就不是出于信心,软弱者必须守着自己不超越自己信心的范围;若因强者的准则去行而超越了自己的信念,就是犯罪。[41]“信心”乃指神真理的信心,确切不疑,心中坚定主意。[42]

结论

全章所论,虽然属食物或守日的问题,但其中的原则,可应用在一切生活上,即“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马教会的问题是“所疑惑的事”,这些事,信徒不必信念相同,因不是教会或教条核心,是圣经没有清楚说明的事物。诸如今日教会所面对的水礼方式(浸礼还是洒礼)、坚信礼(是否属于基督徒入教的正当程序)、婚戒的交换(十七世纪的清教徒曾为此激烈争论)、可否用化妆品或首饰、可否喝酒、千禧年、末世论等。但神关心的是福音的传扬与人最高的福祉,在这些事面前,其他都属于次要。教会对于信心软弱的肢体必须接纳,不应向他挑战辩论那些他们还未完全得释放的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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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加尔文。罗马人书注释,赵中辉、宋华忠译。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1978 。

布鲁斯。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 — 罗马书,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9 。

陆彼得。研论罗马书。美国:美国基督中心,1991 。

郭博思、冯国泰。罗马书研经导读,许立中译。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84 。

海尔。实用新约注释。香港:福音证主协会,2003 。

海尔逊。种籽圣经注释,古乐人译。香港:种籽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 。

陈终道。罗马书 — 新约书信读经讲义。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7 。

陈惠荣、胡问宪主编。证主二十一世纪圣经新释II。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99 。

斯托得。圣经信息系列 — 罗马书,李永明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7 。

虞格仁。罗马书注释,钟苍乐、古乐人译。香港:道声出版社。

Archibald T. Robertson。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 — 卷五:罗马书,詹正义编译。美国:活泉出版社,1990 。

注释:

[1]斯托得。圣经信息系列 — 罗马书,李永明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7),页486-467 。

[2]海尔著。实用新约注释,(香港:福音证主协会,2003 ),页505-506 。

[3]同上,页506 。

[4]加尔文。罗马人书注释,赵中辉、宋华忠译(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1978 ),页258 。

[5]斯托得,页483  。

[6]虞格仁,罗马书注释,钟苍乐、古乐人译(香港:道声出版社),页390 。

[7]陈惠荣、胡问宪主编。证主二十一世纪圣经新释II(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99 ),页1214  。

[8]郭博思、冯国泰。罗马书研经导读,许立中译(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84 ), 页178  。

[9]海尔逊。种籽圣经注释,古乐人译(香港:种籽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 ),页300 。

[10] 斯托得,页483 。

[11] 同上,页483 。

[12] 陆彼得。研论罗马书(美国:美国基督中心,1991 ),页230 。

[13] 同上,页484 。

[14] 同上,页 484 – 485 。

[15] 陈惠荣、胡问宪主编,页1214 – 1215  。

[16] 海尔逊,页301  。

[17] 陈终道。罗马书 — 新约书信读经讲义(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7 ),页18 – 20  。

[18] 斯托得,页485 – 486。

[19] 同上,页486 。

[20] 陈惠荣、胡问宪主编,页1215 。

[21]  Archibald T. Robertson。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 — 卷五:罗马书,詹正义编译(美国:活泉出版社,1990 ),页215 。

[22] 同上,页215 。

[23] 斯托得,页488。

[24] Archibald T. Robertson,页215 – 216 。

[25] 斯托得,页489。

[26] 加尔文,页263 。

[27] 陈终道,页283 – 284。

[28] 陆彼得,页232 。

[29] 陈终道,页285 。

[30] 陈惠荣、胡问宪主编,页1215 。

[31] 斯托得,页492 。

[32] 陈惠荣、胡问宪主编,页1215 。

[33] 郭博思、冯国泰,页182 。

[34] 加尔文,页270 。

[35]  Archibald T. Robertson,页223 。按十五节记载可见若有人自私的坚持使用他的自由,就是冒着叫软弱者的灵命受到败坏的危险。结果,为了食物的关系,不但坚固者灵里的自由受到了毁谤,福音本身也要受人毁谤。

[36] 陈终道,页288 – 289 。

[37] 布鲁斯,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 — 罗马书,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9 ),页248 。

[38] 加尔文,页273 。

[39] 同上,页273。

[40] Archibald T. Robertson,页225 。

[41] 郭博思、冯国泰,页184 -185 。

[42] 加尔文,页 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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