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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m415 撒拉去世(三)(创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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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主持:林丽雯
strm415 撒拉去世(三)(创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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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为亡妻向赫人购买一块地,用其中的麦比拉洞作为妻子以及日后子孙的墓穴,其中我们看见在交易过程中所牵涉到的当时社会的交易规矩,亚伯拉罕完成了一笔法定交易。

V11-13:“送”、“把田价给你”

一般的看法就是以弗崙以夸大的礼遇跟亚伯拉罕讨价还价,不管他是否有诚意要送地,但是亚伯拉罕无功不受禄,他不愿意亏负人,所以坚持用钱买下那块地,在那地的人民面前对以弗崙说:“我要把田价给你”。是的,从人而来的恩惠,有些可以领受,有些不宜领受,原因是:

1.也许给我们恩惠的人是一个还没认识神的人,他施恩于我们时,会居功于自己,我们受了他的恩惠,无法荣耀神的名。

2.也许对方施恩于我们以后,他因此而受到亏损。我们不能让别人方便了我们自己而造成对方的不方便或吃亏。

3.所谓取人钱财手短,我们贪图眼前一点小便宜,说不定因为这次的人情,我们从此受制于人,得不偿失。

因此,求主教导我们晓得如何分辨何者该取,何者该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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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4-15:“四百舍客勒”

以弗崙刚刚还说要把田送给亚伯拉罕,当亚伯拉罕坚持用钱买下的时候,以弗崙就狮子大开口,开价四百舍客勒!到底这是多少钱?

1舍客勒(shekel)是11.5克,400舍客勒即4公斤600克。记得在两千多年前主耶稣的时代,一般普通的工人一年的工资是30两银子,相当于1200克,4公斤600克相当于 四年的工资。从有限的资料来看,我们只能换算至此。那么请问,在四五千年前,亚伯拉罕的时代,一个工人一年的工资是多少?虽然我们无法计算,但是大概不会比耶稣时代更高。姑且以耶稣时代的工资水平来看,四年的工资买一块田!这不是普通的贵哦!这真是一个荒唐的高价!耶利米书32章9节那里记载,耶利米先知买了一块地,价值17舍客勒。虽然我们无法得知亚伯拉罕买的田面积有多少,但单看整个希伯崙的大小再取其中一块田,价值肯定不用400舍客勒。

在此,以弗崙趁亚伯拉罕在悲伤哀痛之际,既然知道他急着想很快找到地方安葬爱妻,就以退为进,先假意要送地,看准了亚伯拉罕平日为人的忠实正直,就在亚伯拉罕开口说要买时,漫天开价。以弗崙还说了一句令人非常无法认同的话:“值四百舍客勒银子的一块田,在你我中间还算什么呢?”如果彼此之间有很好的交情,为什么还趁人之危趁赚取死人财呢!人心奸诈到极点啊!

当年没有防腐剂,除了埃及有先进的技术,一般在炎热的中东,尸体会急速腐化,所以人死了当天就要埋葬,以免尸毒传染,故亚伯拉罕急于埋葬撒拉是有原因的。他只为着埋葬的事,所以实在无须买下整块田,因为迦南地迟早是他的;他更无须缴税,但在应许实现以前,他耐心等候,按当时社会规矩而行。

亚伯拉罕吃亏了吗?信主的人常觉得自己如果忠厚老实就要吃亏。不!跟随主的人不占人便宜,当别人占我们便宜时,我们不是傻傻地被欺负,我们应该灵巧应对,但是如果最后还是吃亏了,天上在记账呢!日后,这些占便宜的人会得到惩罚,我们所亏损的,神会加倍还给我们。我们如果信得过这位因救我们而赐下耶稣基督的天父,那么,我们也应该相信,祂不会叫我们白白受冤。

V16:“听从”,“买卖通用的银子”

亚伯拉罕没有讨价还价,他希望这次的交易是没有争议的,一方面,丽雯想,丧妻之痛远远大过钱财上交易的赚与亏,令他无心为了身外之物争闹,同时他当年如何对罗得的礼让精神依然延续至今,他知道神会替他伸冤,另一方面,四百舍客勒他付得起。于是他二话不说,只希望早些完成手续,让爱妻入土为安。他“听从了以弗崙,照着他在赫人面前所说的话,把买卖通用的银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给以弗崙。”买卖通用的银子在当时的重量是标准不定的,因此导致欺诈行为,不像后来在大卫王的时代,皇家所用的“王的平”来称重量,皇家所用的舍客勒比圣所一般使用的舍客勒还要重一些。(撒下14:26)

V17-18:“田…洞…树木”,“定准”

接着第17-18节说:“于是麦比拉幔利前以弗崙的那块田,和其中的洞,并田间四围的树木,都定准归于亚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并城门出入的人面前买妥的。”我们看见这里详细的记载了亚伯拉罕买下的内容,不单是那块田,其中的洞,树木等,这些细节都标明清楚,在这个交易办成之后,这一切都归属亚伯拉罕名下,在有负责人的见证下完成,一切按照法律程序。第18节的“定准”(was deeded)说明了一切手续已经办妥。

亚伯拉罕在这些事情上,不留下把柄以免日后产生诸多纠纷而无法荣耀神的名,尽管赫人不认识神,貌似朋友的以弗崙占尽便宜,属神的人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不义也陷自己于不义,循正常管道办事始终可以在任何时候更站立得住,更叫人心服,令自己凡事通达,虽然过程麻烦些,琐碎些。如果理当进行的过程,再繁杂琐碎也应当办妥,让自己无可指摘。

V19-20:“埋葬在…洞里”,“归给…”

最后两节令人无限感触!“此后…埋葬在…洞里”,撒拉嫁给亚伯拉罕后,在六十五岁时跟着亚伯拉罕离开故乡,回应神的呼召,一路来到迦南,历尽人生各类起起落落,最后走到人生的尽头,一百二十七岁离世,前后超过六十二年!尽管夫妻情深,终归要被死亡所分隔,死因着罪进入世界,撒拉的死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严峻的提醒,告诉众人罪的存在,罪带来悲伤,带来死亡。不过,这段经文中的死亡,却成为盼望的缘由。亚伯拉罕和撒拉活着的时候过着寄居的生活,但是在死亡里面他们因为有神,所以是应许的继承人,并且占有这块土地。今天我们一样,尽管在世的日子又短、又苦,但因为我们有神,所以即使今生再怎么缺乏,我们在永恒里仍是富足的。对我们而言,死亡只不过是跨入永恒的门槛。

齐克果说:“绝望就是失落了永恒与自我。”将焦点注目于永恒,是保罗在生命受试探时不致绝望(哥林多后书四章)。一个人如果太在意时世上的事物,如齐克果所言,这样的心态容易陷入绝望的软弱,因为当人被属地的事物所占据,绝望立即涌入。忧伤之时,只有对永恒火热的信徒,能使人免于绝望。

当耶稣基督与撒督该人谈到复活,祂提到神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马可福音12章26-27节)。主耶稣的观点说明了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在他们有生之年没有全部实现,神的应许延伸到将来的生命,等待复活来加以实现。希伯来书提到这些人都没有得到所应许的就死了,然而他们都是存着信心死的。

弟兄姐妹,我们的生命很有限,寿数很短暂,神的天国大业,超过我们生命的长度与广度,因此,有时候我们无法看见神对我们的应许在我们有生之年完全应验,但让我们依然相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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